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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投靠落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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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許多人都在上海發展,想在上海落戶,那麼在上海落戶需要達到怎麼樣的條件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收集整理出來的有關於2017年上海投靠落戶政策,歡迎閱讀!

2017年上海投靠落戶政策

2017上海投靠落戶政策

 ★ 上海居住證轉戶口的條件

根據《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的通知,符合條件的來滬創業、就業人員均可透過申請以獲得上海戶籍:

1、持《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2、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3、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

4、在上海市被聘任爲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5、無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爲、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爲記錄。

同時,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或在上海市被評聘爲進階專業技術職務或進階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

3、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4、按個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上海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上海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 5類人才可直接落戶 ★

上海重點引進這5類人才,符合條件可直接落戶哦!

1、創業人才

直接落戶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或者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並持續投資滿1年)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於10%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的,可以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居住證積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入駐科技企業孵化器(須經上海科技企業孵化協會備案,下同)連續滿6個月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於5%的創業人才,企業入駐孵化器期間,積120分。

居轉戶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須經上海市創業投資行業協會備案,下同)首輪創業投資額2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並持續投資滿1年)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於5%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的,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爲5年。

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爲3年。

2、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直接落戶

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2年,最近3年累計實現5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不少於5家且不是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及以上)的技術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居住證積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須經上海市技術轉移協會備案,下同)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6個月的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120分。

居轉戶

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1年,最近3年累計實現1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不少於3家且不是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及以上)的技術合同第一完成人,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爲5年。

最近3年累計實現2000萬元及以上可以由7年縮短爲3年。

3、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直接落戶

本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夥人或副總裁及以上的進階管理人才,已經完成在本市投資累計達到3000萬元的,可以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居轉戶

本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夥人或連續2年擔任副總裁及以上的進階管理人才,最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對應的,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爲2年。

4、企業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戶

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的企業進階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居住證積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最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人才,積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