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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培訓的三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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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不管在何時做何事,都是不進則退,職場更是,不少人選擇了充電培訓提高自己,但是這也存在着陷阱,大家要擦亮雙眼認準了,下面爲大家盤點三個培訓類的陷阱現象,希望能爲大家帶來作用:

充電培訓的三大陷阱

 陷阱一虛假包裝的師資隊伍

    去年7月,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區的張小姐想提高自己的英語口語能力,爲年底轉行做準備。

    在網上瀏覽並現場諮詢了衆多英語培訓機構後,張小姐衝着“某某瘋狂英語”的.名頭選擇了該校少兒英語石景山分校,交費後獲得了“瘋狂英語石景山分校學員卡”。

    孰料,該培訓課程開班時只有兩名學員,授課僅三次,校方即在9月初告知張小姐暫停教學,另行等候復課通知。可是,該培訓課程此後再未開課。

    張小姐投訴至瘋狂英語培訓中心得知,“少兒英語”石景山分校其實沒有權利使用“瘋狂英語”進行宣傳,且無對成人進行英語培訓的授權和資質。

    張小姐數次與學校協商要求退還學費未果,只好將校方訴至法院。

    陷阱二聽起來很美的“後悔權”

    去年10月,王小姐與一家培訓機構簽訂了《人力資源管理培訓協議》約定:“我校特設猶豫選擇期(試聽課,正式第一節,正式第二節),在選擇期內可無理由退還剩餘學費,超過選擇期將不再退費……培訓費的支付標準爲:260元/課時,共計人民幣21360元……

    11月初,王小姐在正式上完第二節課後,認爲該機構的教學質量不能滿足其培訓要求,於是便口頭通知培訓機構要求退還剩餘學費,但該培訓機構一直不予迴應。經過數次溝通,王小姐於12月1日書面向該機構提交了退費申請,要求根據合同約定退還20050元剩餘學費,該培訓機構工作人員雖然在退費申請上簽字,卻仍以種種理由拒絕退費。

    王小姐將該培訓機構訴至法院後,該培訓機構答辯稱王小姐書面提出退費申請的時間已經超過了猶豫選擇期,所以不予退費。

    幸好,王小姐儲存了記載其與培訓機構協商退費過程的錄音證據,證明其在試聽第二次課後已及時向該機構提出了退費要求。該案最終的審理結果以王小姐勝訴結案。但在本案中,如果王小姐沒有證據證明其在猶豫選擇期內提出退費、解除合同的要求,那麼王小姐將承擔較高的敗訴風險。

    陷阱三浮雲般的 “ 包過 ” 承諾

    馬先生一直想從事律師行業,但數次參加司法考試均未透過。去年在報名考試現場,馬先生未能抵擋一家培訓機構的“包過”誘惑,在業務員的遊說下交納了鉅額學費報名參加“包過”班。

    可當考試成績公佈時,馬先生又遺憾地名落孫山。待馬先生去找培訓機構理論時,該培訓機構一板一眼地稱“包過”不是包一次性透過,只要馬先生願意,每年都可以參加包過班學習,直到其透過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