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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常見六種勞動合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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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關於勞動合同的詐騙案件越來越多,因此求職者到外面找工作要多幾個心眼,小心合同中的陷阱,以免自己上當受騙。以下這六種勞動合同陷阱,求職者可一定要注意啦!

求職常見六種勞動合同陷阱

一、“單方合同”

用人單位在合同中處處是“由甲方決定”“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執行”等條款,無視乙方即勞動者應享受的`權益。面對這樣的合同,勞動者應當謹慎簽約。

二、“押金合同”

用人單位在招工時以種種名目向勞動者收取風險基金、保證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內勞動者離職,這筆錢肯定要不回來。遇到這種情況,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三、“幕後合同”

一些民營企業在制定勞動合同時根本不與勞動者協商,也不向勞動者講明合同內容,甚至有些合同條款與法規相牴觸。勞動者如果簽訂這樣的合同而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裁定該合同爲無效合同。

 四、“性命合同”

一些提供帶有風險工作的用人單位爲了逃避責任,不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提供勞動保護,並提出“工傷自己負責”等條款。勞動者如果簽下這類協議,無疑是拿自己的性命當兒戲。

五、“包身合同”

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提出,3年內不得跳槽到同行業的公司工作,並以扣下勞動者人事檔案相要挾。人保部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術人員,不涉及商業祕密,不受這類合同的制約。

六、“備份合同”

爲了逃避人保部的檢查,個別用人單位私下準備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內容完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籤訂,但實際上並未按其執行,真正執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勞動者一定要將自己親筆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收藏好,作爲以後打官司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