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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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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已經公佈了2016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辦法,請考生們及時做好考研複試準備工作,小編蒐集整理的詳細內容如下:

2016年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公平公正、科學選拔、全面考察、差額複試、擇優錄取

 二、組織管理

1.實行學校和培養單位二級管理模式,成立兩級複試工作領導小組。

2.校級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總體複試方案,出臺基本要求,進行宏觀管理和微觀調控,辦公室設在校招就業處。

3.各培養單位成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專家組,成員原則不少於5人。實行組長負責制,由主管領導擔任組長,相關專業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幹、碩士生導師、具有副高(含)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組成本單位研究生複試專家組,制訂並落實本單位複試辦法實施細則。

4.爲保證考試嚴肅和公平,凡有親屬參加複試的教師,不能參與複試工作。

 三、複試內容及具體安排

複試總體比例定於1:1.2—1:1.5之間,由培養單位綜合考慮確定具體比例並向考生公佈,複試包括資格審查、外國語水平測試、專業課複試、綜合素質和能力考覈、體格檢查,此外,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加試。

1.資格審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計,審查不透過,一律取消複試資格

複試報到時,培養單位須查驗複試考生的以下材料:

(1)准考證;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證”、“軍校學員證”);

(3)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入學時交驗畢業證書)原件;

(4)考生自述;

(5)學生思想政治品德鑑定表;

(6)應屆畢業生提供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原件;

(7)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交招生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2.外國語水平測試

採取測試教師與考生問答或對話形式進行,由校招生就業處統一安排,每位考生考試時間不少於5分鐘,測試重在考察考生運用外語進行交流的能力,成績計算實行10分制。

3.專業課複試

分專業課筆試和專業課面試兩種,具體形式及權重以培養單位公佈的複試實施細則爲準,面試時間不少於20分鐘/生。成績計算均實行100分制,60分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4.綜合素質和能力考覈

由培養單位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人文素養、心理健康等方面做出綜合評定,以合格和不合格計,不合格不予錄取。

5.體格檢查

參照教育部檔案執行,由校招生就業處並校醫院聯合實施。

6.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複試須加試2門業務科目,形式爲筆試,內容區別於初試科目,難易程度參照本科教學大綱,考試時間爲3小時/門,卷面實行100分制,60分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報考工商管理、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不進行加試)。

7.工商管理、旅遊管理專業學位考生加試思想政治理論

根據有關檔案規定,專業學位工商管理、旅遊管理複試中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筆試,卷面實行100分制,60分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四、錄取成績計算

1.複試成績測算公式爲:外國語水平測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權重+專業課面試成績*權重)*90%。

2.考生最終成績取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加權求和,測算公式爲:初試成績(摺合100分制計算)*60%+複試成績*40%。其中學術型專業經管類調劑考生初試成績以三門統考科目分數計,一志願考生及其他調劑考生初試成績以總分計。

3.加試科目均不計入總成績。

4.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對一志願考生和調劑考生總成績分別排序,先從合格的一志願考生名單中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未滿招生計劃的,再從合格的調劑考生名單中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滿爲止,並於學校網站公佈錄取名單。

5.符合教育部規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持有關證明由培養單位帶至校招生就業處審覈備案。

五、對申請調劑考生的要求及調劑程序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旅遊管理須符合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7個專業。

6.申請調劑必須透過“調劑系統”進行,否則無效。

7.3月18日後,符合調劑要求且志向調劑我校上述專業的考生可登陸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檢視具體調劑資訊併網提調劑申請,其他形式的調劑申請概不受理。

六、複試的監督和複議

複試將由我校紀委全程監督,並接受複議。

考生接待電話:65773331;

監督舉報電話:65778594;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