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遺失的,持證人應當及時向原申請機關辦理掛失和補辦手續。東莞居住證補辦需要什麼條件?補辦居住證需要什麼手續流程?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東莞居住證補辦流程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辦理條件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辦理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或其他可證明身份的材料);
2、符合資質的照相回執(照相館拍攝居住證證件相時會打印);
3、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回執(即居住登記時的回執);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
1)以合法穩定就業爲由申請辦理的,辦證人需提供(一項即可)
①工商營業執照;②勞動合同;③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2)以合法穩定住所爲由申請辦理的,辦證人需提供(一項即可)
①房屋租賃合同;②房屋產權證明檔案;③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以連續就讀爲由申請辦理的.辦證人需提供(一項即可)
①學生證;②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5、前往辦理地點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辦理/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表》;
注意事項:
1、在全省範圍內非首次領取的,還須出示補領、換領居住證工本費繳納憑證;
2、辦理完結後記得領取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受理回執,並儲存好。
辦理流程
1、視窗申請(攜帶相關資料到視窗申請,填寫相關表格);
2、受理(收取資料,受理申請);
3、審批(對資料進行覈查審批工作);
4、出證辦結(領取《廣東省居住證》)。
辦理地點:
居住證可攜帶齊資料後前往各鎮街公安分局辦證視窗或各警務區或派出所,在此提供各鎮街公安分局聯繫電話及地址,如附近有派出所或警務室的,也可直接前往派出所或警務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