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居住證怎麼辦理呢?辦理需要什麼條件和資料?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東莞居住證辦理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辦理條件
流動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東莞市辦理居住登記後居住滿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或其他可證明身份的材料);
2、符合資質的照相回執(照相館拍攝居住證證件相時會打印);
3、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回執(即居住登記時的回執);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
1)以合法穩定就業爲由申請辦理的,辦證人需提供(一項即可)
①工商營業執照;②勞動合同;③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2)以合法穩定住所爲由申請辦理的,辦證人需提供(一項即可)
①房屋租賃合同;②房屋產權證明檔案;③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以連續就讀爲由申請辦理的辦證人需提供(一項即可)
① 學生證;②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5、前往辦理地點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辦理/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表》;
注意事項:
1、在全省範圍內非首次領取的,還須出示補領、換領居住證工本費繳納憑證;
2、辦理完結後記得領取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受理回執,並儲存好。
3、有東莞社保半年記錄或者是在東莞購房滿半年的可直接辦理居住證,不需要其他證明。
辦理流程
1、視窗申請(攜帶上述相關資料到視窗申請,填寫相關表格)
2、受理(收取資料,受理申請)
3、審批(對資料進行覈查審批工作)
4、出證辦結(領取《廣東省居住證》)
辦理地點:
居住證可攜帶齊資料後前往各鎮街公安分局辦證視窗或各警務區或派出所,在此提供各鎮街公安分局聯繫電話及地址,如附近有派出所或警務室的,也可直接前往派出所或警務室辦理。
東莞各公安分局地址一覽
東莞各公安分局戶政科電話
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
(1)居住登記——半年以上,免費
(2)已經完成(1)項的——10個工作日,免費
(3)居住證延期——當場辦理,免費
(4)遺失補辦——10個工作日,需要20元工本費
(5)損壞資訊變更換證——10個工作日,需要20元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