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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居住證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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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一定意義上是對“暫住證”替代,深圳的“居住證”分爲兩個內容:一爲“臨時居住證”,二爲“居住證”。他們分別對應的是一定的經濟政治層級的外來人口,所以“居住證”內含一定的當地的政策導引作用。山東省居住證的辦理流程是什麼?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山東省居住證辦理流程,歡迎大家閱讀。

山東省居住證辦理流程

山東省居住證辦理流程:

一、居住登記

(一)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透過互聯網登入“山東民生警務平臺”或“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系統),據實填報流動人口資訊,並於10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流動人口也可以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上述材料,直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寫《山東省流動人口居住資訊採集登記表》,申報居住登記。

(二)居住登記審覈。流動人口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戶籍民警應當對流動人口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覈。對資訊真實、材料齊全的,應當場審覈完畢;對材料不全的,應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

審覈內容主要包括: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居住地址填寫是否爲標準化地址,服務處所填寫是否規範,聯繫方式是否有效,省內是否有重複登記、申報資訊是否真實等。

居住地址填寫標準,城區地址:市區(縣)路(街、巷)號(小區)樓(棟、區、座)單元房號(備註);農村地址:市縣鎮(鄉、辦事處)村(居委會)路(街、巷)號(備註)。門樓牌號、樓房單元、樓房戶號等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填寫。

(三)出具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資訊審覈完成後,戶籍民警應當從系統中打印《山東省流動人口居住資訊確認表》和《山東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在騎縫線加蓋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戶口專用章(治安派出所加蓋派出所印章)。

《山東省流動人口居住資訊確認表》經流動人口本人簽字後存檔。《山東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交流動人口本人,有效期6個月。

(四)相關單位和出租房主申報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用工單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房屋租賃中介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大型集貿市場和商品集散地管理機構、物業服務企業和出租房主應當透過互聯網登入系統,註冊用戶資訊,並及時申報流動人口居住登記。

二、制發居住證

(一)居住證申領條件。流動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居住地設區市市區或者縣(市)內居住半年以上,並同時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並在公安機關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在同一設區市市區或者同一縣(市)內不同地址連續居住並辦理居住登記的,居住時間連續計算;居住登記資訊註銷後在同一設區市市區或者同一縣(市)內重新登記的,居住時間自重新登記之日起連續計算。

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

(二)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當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就業或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

居住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三)居住證申請受理。公安派出所戶籍民警對流動人口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認爲符合申領條件的,應當場受理,並打印《山東省居住證申領表》和《山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在騎縫線加蓋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戶口專用章(治安派出所加蓋派出所印章)。

《山東省居住證申領表》經申請人簽字確認後,與申請材料一併於當日交社區民警進行覈實。《山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交申請人,作爲領取居住證的憑證。

對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可以延長至30日,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延期原因通知申領人。

(四)居住證資訊覈實。社區民警負責對申領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居住資訊進行調查覈實。社區民警應當於收到《山東省居住證申領表》後3個工作日內對流動人口居住資訊進行覈實。覈實無誤後,在《山東省居住證申領表》上簽字確認,並將《山東省居住證申領表》及相關材料退還戶籍民警。

(五)居住證簽發。居住證由縣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簽發。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資訊經社區民警覈實後,戶籍民警應當於1個工作日內提交縣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縣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應當認真審覈制證資訊,對資訊真實、填寫規範的,應當於1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發,由系統自動上傳制證單位制證。對制證資訊不符合要求或者未經社區民警覈實的不予簽發,並及時退回受理公安派出所,經社區民警覈實修改後重新上傳資訊。

(六)居住證製作。制證單位自收到居住證制證資訊3個工作日內完成制證,並以公安派出所爲單位打印分發清單,連同居住證寄送至所屬縣級公安機關。制證單位要對制證資訊、照片質量、項目邏輯關係等內容進行復核,對不合格制證資訊,透過系統反饋受理地公安派出所。

(七)居住證發放。縣級公安機關收到居住證後,應於次日分發至受理公安派出所。申請人憑《山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領取居住證。對逾期未領取的,公安派出所民警應及時通知申請人領取居住證。

三、居住資訊管理

(一)居住地址變更。在縣(市、區)範圍內變更居住地址的',僅在系統中更新居住地址,可以不換領居住證。在跨縣(市、區)變更居住地址的,應當重新申報居住登記;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可以重新申領居住證。

(二)居住證簽註。居住證每年簽註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註手續,換領居住證。

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後,重新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簽註所需材料與申領居住證所需材料相同。

(三)居住證補領。居住證遺失、損壞的,居住證持證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派出所申請補領居住證。居住證的補領按照申領居住證的規定執行。

(四)居住登記資訊註銷。流動人口離開居住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已經在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或者死亡的,流動人口本人(或委託代理人)、出租房主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申報註銷居住登記資訊。已經辦理居住證的,應當交回居住證。

社區民警應當對逾期未辦理簽註的居住證持證人和居住登記滿半年的流動人口進行調查覈實,督促其及時申領、換領居住證。經調查覈實,已經離開現居住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應當註銷其居住登記資訊,居住證同時廢止。

四、便民措施

(一)委託辦理。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爲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爲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二)公安機關辦理業務便利。流動人口持居住證可以享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的便利。省內戶籍的流動人口持居住證可以享有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便利。

租房居住證辦理流程:

一、申請辦理居住證:

根據規定,辦理申請居住證需提供以下手續:

1、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

2、需提供暫住地的租房協議或用工單位的證明;

3、憑上述兩項到暫住地派出所領取並填寫《居住證申領表》後交由派出所受理。在實際辦理中很多辦證人的租房協議上地址不詳細,極爲模糊,從而導致居住證無法正常受理。因此需要告知一些辦理條件,方便大家順利辦證。

二、一般情況受理:

1、成年人需本人持二代證到派出所辦理,如果非本人由直系親屬代辦的需持直系親屬證明(如戶口簿、結婚證、社區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等),非直系親屬代辦需提供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以及委託人出具的代爲辦理委託書(如茲有XX人、身份證號碼xxx,前來貴所代我辦理居住證,我的身份證xxx。委託人xxx【按指印】),未成年人辦理需監護人到場。

2、居住地系租房的:提供租房協議,租房協議中無明確地址的,需房東或房產所屬單位提供詳細的居住地地址證明(如:茲有xx人居住在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xx街xx號xx幢xx單元xx樓xx號房屋內,特此證明。證明人:xxx(房東指印或單位公章)。

3、自有住房未遷戶的:需提供房產證,如果房產證上沒有明確地址的,需提供社區出具的新編門牌號碼通知書。

三、特殊情況受理:

1、學生辦理居住證的,手續如下:持本人二代證、因什麼原因需要辦理居住證的申請、學校出具的在校學生及居住詳細地址證明。

2、居住在單位職工宿舍人員,手續如下:持本人二代證、單位出具的在職員工及居住詳細地址證明。

3、16歲以下無身份證的必須本人到場,由監護人持戶口簿帶領該未成年人到派出所申請,同時提供電子版證件照片或由有人像採集系統的派出所當場採集人像。(16歲以上辦理居住證如果沒有二代證需回戶籍地辦理二代證後方可到居住證派出所辦理)。

四、不予受理情況:

戶籍本區縣人員、現役軍人、港澳臺人員、外籍人員。其中港澳臺人員、外籍人員如果需辦理居住地址的證明,派出所應當告知其到市中區出入境管理大隊諮詢辦理相關證明。

辦理居住證條件:

1、條件一、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這個居住主要指以下幾種情況:

(A)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複印件(驗原件)。

(B)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如果是租房光有合同是不行的,必須是備案過的合同纔有效;

(C)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D)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這裏我們最方便的辦法,就是找一個在上海有房子的親戚朋友,讓他們村居會給開個證明,證明你住居在他們家。這樣辦起來就很容易了。

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A)來上海就業的,提供期限爲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複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B)、來上海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複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C)、來上海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別提供結婚證複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係的證明;

(D)、來上海就讀、進修的,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複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3、社保可以去你單位所屬區的社保機構拉你最近半年的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打印一份您最近6個月的繳費記錄,即可。

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正反二面複印在一張紙上。共複印2份

6個月以上的勞動合同複印件2份,並且需要帶上原件覈對;勞動合同上必須有公司公章。

每週一至週五工作時間到你居住證明所在地的社會保障中心申請辦理即可。現場需要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一份,同時受理後要拍張照片,材料齊全後,即可受理。

居住證辦理好後,可以到工作單位,要求單位人事幫你辦理人才積分,滿120分即可辦理積分,有積分後。滿7年即可有條件辦理上海市戶口,滿足120分後今後小朋友就可以在上海蔘加高考。

長期居住證辦理條件:

《居住證》辦理

受理機構

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

上海長期居住證辦理的條件及辦理流程。

申辦條件和材料

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房屋租賃備案);

(二)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且需單位做好用工備案手續);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理與補齊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材料移送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於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資訊、申辦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公安部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覈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辦資訊、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就業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覈定。

符合辦理條件的,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公安部門覈定

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辦資訊、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投靠、就讀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覈定。

符合辦理條件的,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簽發、制證、領證

《居住證》由市公安局統一簽發。

對經覈定符合辦理條件的,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制證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居住證》製作,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居住證》工本費的標準,由市財政部門、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覈定。

資訊變更

持證人的居住地住址、工作單位等資訊發生變化的,應當在30日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資訊變更手續。

辦理簽註

持證人應當在其《居住證》每屆滿1年前30日內,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註手續。

持證人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內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掛失和補辦

《居住證》遺失的,持證人應當及時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掛失和補辦手續。

持證人待遇

子女教育

持證人可以爲其同住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由居住地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安排就讀。

持證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參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全日制高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

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持證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社會保險

持證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的,享受相關待遇。

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持證人,其配偶和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享受相關待遇。

證照辦理

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手續。

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各類簽註。

住房

持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本市公共租賃住房。

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基本公共衛生

持證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享受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的預防接種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計劃生育

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免費享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資格評定、考試和鑑定

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註冊登記;參加各類非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國家職業資格鑑定。

參加評選

持證人可以參加本市有關評選表彰。

其他待遇

持證人可以享受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待遇。

待遇中止

持證人積分低於標準分值的,中止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