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東莞居住證如何辦理呢?東莞居住證分爲一證通類和人才類兩種,兩種居住證的辦理條件和和流程有所差異,不過辦理東莞居住證前,都需要經過市人力資源局審覈同意。以下是小編爲大家分享的.怎麼辦理東莞居住證,歡迎借鑑!
辦理條件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辦理流程
1、視窗申請(攜帶相關資料到視窗申請,填寫相關表格)
2、受理(收取資料,受理申請)
3、審批(對資料進行覈查審批工作)
4、出證辦結(領取《廣東省居住證》)
進度查詢
辦理地點
辦理地點:
東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隊樓流動人口管理大隊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時間
辦事地址:東城西路191號市出入境辦證大樓
聯繫電話:22481102
東莞各公安分局地址以及電話
辦理時限:
15天
辦理費用
對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延期手續,不得收取居住證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