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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居住證辦理有手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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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制度就是要保障廣大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增強流動人口的歸屬感、認同感,同時提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下面和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詳細的內容!歡迎閱讀!

東莞居住證辦理有手續嗎

希望廣大來粵建設者充分認識到居住證制度的重要意義和權益保障功能,積極主動登記辦證,配合政府部門攜手把居住證制度實施好,爲廣東經濟社會新發展作出新貢獻。

辦理條件:

對於已經申報居住登記的流動人口,應當發給居住證;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個人需要申領居住證外,可以不發給居住證:

(一)未滿十六週歲或者已滿六十週歲的;

(二)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

(三)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四)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所需材料:

1、填好的《廣東省居住證辦理/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表》;

2、辦理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或複印件;

3、辦理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片後取得的照相回執;

4、居住地址證明;

5、勞動就業登記管理機構出具的就業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或營業執照,或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視窗辦理流程: 1、辦理人到居住證受理點填表及提交相關材料; 2、居住證受理點工作人員審覈材料和打印受理回執; 3、制證部門製作居住證; 4、辦理人憑受理回執到居住證受理點領取居住證。

網上辦理流程: 無

辦理時限: 居住證有效期最長爲三年,居住證的正面標示着居住證有效期。居住證有效期滿前需辦理延期手續,居住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的.,其使用功能中止。使用功能中止的居住證,持證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延期收悉的,其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

辦事視窗: 居住所在地公安分局、派出所、社區警務室等設立的居住證受理點

持居住證非莞籍東莞居民將享受莞籍居民同等公共服務

東莞市新型城鎮化工作會議出臺了《關於全面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意見》,圍繞人的城鎮化這一核心問題,針對戶籍改革、居住證改革、外來務工人員入戶、公共服務供給等民生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規定。東莞將尊重市民個人意願推進城鎮化,將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性質的區分,東莞本市的農民進城落戶,將保持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不變化。值得關注的是,那些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城鎮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常住異地務工人員,將有望優先落戶東莞。

居住證:推進公共服務“同城同待遇”

東莞將以居住證爲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將逐步推進涵蓋異地務工人員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探索制定基本公共服務“同城同待遇”的批次清單,讓居住證持有人逐步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就業、教育、醫療、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務。

人才入戶:讓更多務工者轉戶籍人口

東莞將完善並落實包括積分制入戶在內的人才入戶政策,優化調整積分設定,加快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城鎮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人員落戶問題,讓更多符合條件的常住異地務工人員轉化爲戶籍人口。

東莞暫不實施居住證持有人申辦出入境證件

相信大家都被一則消息刷屏了:

爲貫徹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保障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居民同等的出入境權益,公安部決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居住證制度的縣級以上城市,施行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的便民利民措施。

但是今天要給大家澄清一下!!!

廣東暫不實施居住證持有人申辦出入境證件

公安部向社會公告,自4月1日起,施行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辦理因私出入境證件,而廣東省爲什麼還不行?

2009年,廣東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開始爲流動人口發放《居住證》,而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於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據向有關部門瞭解,我省擬參照《居住證暫行條例》修訂我省《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在修訂完成之前仍繼續按照《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規定製發管理《居住證》。

公安部此次推出居住證持有人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實施人羣範圍,是指按照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持有合法有效居住證的人員,我省目前持有《居住證》的人員有相當部分並不符合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取得的,但我們正在抓緊與公安戶政部門梳理符合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取得《居住證》的人羣,爭取儘快爲他們在居住地辦理出入境證件。

到底什麼時候可以正式施行,還是等我市的正式通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