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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局公佈十大求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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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局公佈十大求職陷阱

勞動保障局公佈十大求職陷阱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近日公佈了一份“十大求職陷阱”目錄。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公佈該份目錄是爲了提醒目前正處於求職高峯期的衆多求職者,“不要因爲急於求職,而輕易上當”。

  這十大陷阱是———

  試用陷阱: 以新招人員替代試用期滿人員。案例:吳先生應聘某汽車銷售服務公司的汽車駕駛員崗位。單位承諾3個月試用,錄用後發現,該單位仍在進行汽車駕駛員招聘工作。吳先生按約定做滿3個月,卻接到了單位的辭退通知。

  培訓陷阱:以招聘爲名爲培訓學校拉生源。案例:張小姐在網上應聘某廣告有限公司的檔案文員崗位。面試時,公司要求必須先到培訓學校參加多媒體作品製作員的培訓纔有錄用的資格。培訓結束後,張小姐卻被該公司以條件不符等原因而不予錄用。

  實習陷阱:利用“實習”名義使用廉價勞動力。案例:去年7月,某高校英語專業的小芳欲利用。

  大三升大四暑假增加實踐經驗,於是找到某中介公司並交了200元錢。當小芳滿懷希望地實習後,卻發現公司每天安排給她的僅爲一沓又一沓的資料打字錄入而已。

  收費陷阱:招聘過程巧立名目收取各類費用。案例:部分人力資源公司或社會中介以網上代理所謂“500強”企業招聘高薪崗位爲名吸引求職者前去應聘,向求職者收取報名登記費。

  侵權陷阱:
以考察爲名,無償佔用設計成果。案例:某軟件公司招聘一些程序員,應屆畢業生小張初試合格後進入筆試階段。筆試內容爲上機編寫一段程序。八個求職者,每個人的試題不同,看似八段程序,其實恰巧能整合成一個項目……結果可想而知,八人無一被該公司錄用。

  廣告陷阱:招聘資訊不是招人是賣貨。案例:張小姐看到一則XX商貿公司發佈的養老金髮放員招聘資訊。然而張小姐在面試的過程中才發現,該商貿公司實際上招聘的是推銷員,並規定其每個月必須完成的業績數量。

  名稱陷阱:招聘名稱誘人,實際工作差。案例:某互動傳媒有限公司於2006年10月發佈“客戶服務專員”崗位,要求不高,待遇相對較好,在很短時間內便有百餘位求職者爭相前往應聘。但許多求職者在該公司僅上了幾天班便都提出要離開。原來該崗位的具體工作是向大衆發送虛假的'獲獎資訊等不法短消息。

  保險陷阱:
錄用當文員,進來全當保險代理。案例:方小姐於不久前應聘了某保險公司的行政文員崗位,但面試時公司告知需出資考取保險執業資格證書,原來公司其實並不是招聘什麼行政人員,不過是透過這樣的形式讓更多的人員來應聘,就算最後錄用,其實質安排的崗位也就是保險業務員和營銷員。

  勞務陷阱:說招聘“合同制”,錄用變“勞務工”。案例:王先生,51歲,近日應聘了XX管理服務公司的大樓保潔人員崗位,單位在招聘資訊中寫明工作性質爲合同制。誰知在面試的過程中,單位明確表示該崗位只招聘勞務工,不繳納社會保險金。

  推銷陷阱:招聘“銷售人員”,實爲推銷、傳銷工。案例:“你有信心挑戰管理20人的店長嗎?”———這句話,是某網絡通信設備的招聘廣告。吳女士應聘後發現,所謂“店長”是一個空頭銜,而是要在規定時間內尋找20個公司產品代理的下家,並鼓動大家用不菲的價格購買了相當數量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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