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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違約的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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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違約的救濟是什麼,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關於對方違約的救濟,歡迎大家閱讀!

對方違約的救濟

合同法》第119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因此,當出現對方違約的情況時,企業能夠做的就是及時採取恰當的補救措施避免因此產生的損害進一步擴大。同時積極行使法定或約定的權利,固定相關證據,以便將來追究對方相應的責任。

l、行使抗辯權

抗辯權,是對抗他人權利主張的權利。合同法規定了先履行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三種。法律爲防止抗辯權濫用,針對不同的抗辯權規定了不同的行使條件。在己方積極行使抗辯權的同時,也需要準確衡量他人行使抗辯權是否符合法定條、程序,以有效維護自身權益。

2、行使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是指爲防止因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而給債權人的債權帶來危害,允許債權人爲保全其債權的實現而採取的法律措施。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權和撤銷權兩種。保全措施是債權人維護自身權益的有效策略,企業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若沒有及時採用相應的保全措施,同樣將給自己帶來法律風險。如保全措施的採納必須透過人民法院,若企業自行向第三人主張債務人的債權,則因爲違反法定要求而無法達到保全措施的效果。另外法律規定了撤銷權行使的期限,超過法定期限則將喪失撤銷權,將給企業造成嚴重的損害。實踐中,不少企業不懂得運用保全措施維護自身權益,甚至有些企業明知債務人有惡意逃避債務的情況卻不知所措。

  根本違約能否支付違約金

根本違約給權利人造成了損失,可以要求支付違約金。根本違約一旦構成,產生的法律效果有二:一是債權人可以解除債權;二是對合同解除權的`限制。我國新頒佈的合同法採納了根本違約制度,一方面作爲一種法定解除權發生的事由,另一方面實際上又對解除權的行使予以必要的限制。 根本違約的顯著特徵就是可以根據相關規定解除合同。違約金按照合同約定執行。但是不能違法,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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