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黨員工作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組織發展過程中必須遵循“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按照黨員發展工作的程序,認真履行手續。關於發展黨員工作的程序,在不同時期,隨着黨的工作重點變化,有着不同的要求,現就當前發展黨員工作的一般程序分述如下:
1.自願提出入黨申請
2.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3.進入考察期
4.聽取黨內外羣衆意見
5.確定發展對象
6.政治審查
7.短期培訓
8.確定入黨介紹人
9.填寫入黨志願書
10.支委會審查
11.召開支部大會
12.組織員談話
13.黨委審批
14.支部向本人發出入黨通知書
15.入黨宣誓
16.預備期的培養考察
17.預備期滿
詳 細 內 容
一、自願提出入黨申請
要求入黨的同志自願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主要寫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本人主要表現。 黨組織接到申請後,應派人與申請入黨人談話(一般在十五天內)進行下面教育和鼓勵。
二、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入黨申請人經黨小組(共青團組織)推薦、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審查同意後,便確定爲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將入黨積極分子報上級黨委備案,並通知入黨積極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寫出自傳(內容主要寫本人簡歷、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歷和現實表現情況),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爲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繫人。
三、進入考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