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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寒假求職四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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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馬上就要來了,很多大學生想透過寒假來鍛鍊自己,但是本站小編不得不提醒大家一定要謹防求職陷阱!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關於大學生寒假求職四大陷阱,歡迎大家閱讀!

大學生寒假求職四大陷阱

警惕推薦工作式陷阱

【詐騙方式】此類詐騙主要存在於一些自稱是“職業介紹所”之類的地方,或者是假稱學校的老師之類和你扯得上一點關係的人,他們一般號稱在某公司有認識的熟人,能給你推薦工作,只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

【警方提醒】這些騙子一般會主動出擊,要求幫你推薦工作,但是前提是你得繳納“推薦費”。繳納完推薦費之後,要不就是根本就不能再找到人,要不就是拿到推薦信以後,前去應聘,你發現推薦信並不起作用,或者目前這家單位根本不招聘這個職位。

警惕收費式陷阱

【詐騙方式】招聘方往往以招聘錄用,需要收取押金、保證金的藉口,或者以入職培訓的名義,騙取求職者的財物。

【警方提醒】這類詐騙在輕鬆許諾工作機會的同時,對方就會對你提出收費要求。國家相關法律有“用人單位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證金、集資等作爲錄用條件”的明文規定。

警惕信任式陷阱

【詐騙方式】詐騙分子往往會利用部分大學生想賺錢卻不願勞累的心理,用一些輕鬆的網上工作來招聘大學生工作。許多學生在相信後,騙子會先用一兩次的甜頭騙取學生的信任,之後再利用信任伺機作案。

【警方提醒】這類陷阱需要學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輕信他人,也不要在嚐到甜頭後就失去戒心。

警惕試用期式陷阱

【詐騙方式】一種是以各種理由解聘試用期的'求職者,再以很低的薪資繼續招聘同樣也不會熬過試用期的新人,周而復始,降低成本。另外一種手段就是非法延長試用期。

【警方提醒】《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