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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簡史讀後感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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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美國簡史讀後感1500字

《美國種族簡史》這本書看了好久,一直斷斷續續的看,可能是由於趣味性不是很強加上之前對這類書沒啥興趣,完全是因爲老羅推薦才入手這本書,然後看看的,說是能解決對民族和種族所有的困惑,之前沒涉及這方面,自己也沒有深入的瞭解,沒有思考也就沒有啥困惑。

這本書講了九個種族在美國的發展的奮鬥史和文化史,在我原有的概念中只分黑人和白人,可實際上在美國不僅僅的是黑白之分,只不過黑白之分是最激烈的,美國是世界文化的大熔爐,它本身沒有歷史和文化,不過各式各樣的人移民到美國過形成了一種美國文化和精神,各個種族來到美國後都收到過歧視,而一些第一批到美國落根的新美國人也對後來移民到美國的同族人抱着些不滿,覺得會影響到自己的地位。

有些種族天生就重視教育,例如猶太人,一般我們都認爲猶太人很聰明很會做生意,可實際上在第一次大戰時,猶太人在智力測試中得分是很低的,而到了 20世紀20年代,猶太人的智慧得分已經超過全美平均數。這不得不說和猶太人長期的一個生活環境有關,猶太人在歐洲曾經受過太多的磨難和不公,因爲猶太人是歐洲大陸唯一不信奉基督教的民族,所以被各個種族所嫌棄,一直流離失所,而到了美國可以安穩的生活,不用擔心被迫害。歐洲猶太文化最典型的特徵就是對知識的尊重和景仰,而且一直保留在現在,大多數東歐的猶太人到美國時一個字也不認識,但是他們卻是一個千百年來一直對學問表示景仰的民族,這也是後來猶太人被人們認爲很聰明的一個原因,由於猶太人以前在歐洲經常被驅趕,所以大多數猶太人都不會從事農業,是個以商業爲主要生計的民族,這也是爲什麼猶太人在商業上很傑出的一個原因,從這本書我也對《生活大爆炸》中對於霍爾德的很多笑點有了瞭解,比如東歐的猶太人都很矮小,還有猶太人的媽媽對孩子保護的很過分,因爲在歐洲的時候猶太人的孩子一出門可能就再也看不到了,所以霍爾德沒結婚前一直和他媽媽生活在一起,那些笑點探明原因後很悲情的。

在美國最被人關注是對於黑人的歧視,衆多來到美國的種族中只有黑人是被迫來到美國的,是以奴隸的身份來到美國的,經歷很多抗爭後才被解放,而美國黑人是一個屬於新世界文化和人種的產物,它不同於別的種族有着自己的歷史和文化,兩個多世紀的奴役中,他們許多固有的文化和語言都消失了,而現在黑人在美國各個領域中都曾出現過傑出的人。

我們生活在一個多民族但是同種面板的國家有時候無法理解這種種族歧視,可實際上我們都常有種族歧視,只是自己不自知,遠的不說就之前雲南的那個事件,網上面出現了多少關於西藏的言論。因爲我們生活在一個大民族和多個小民族之中,還有很多民族從外貌上已經無法區別出來,所以很多問題就不會像美國那樣尖銳,可並不是就不存在,我們很多都是隱性種族歧視者,我就很反感劃地區,說哪個地方的人不好或是看不起哪邊的人之類的,這都是狹隘的思想,和白人歧視黑人沒多大不同。

言歸正傳,黃種人在美國曾經比大多數其他種族都要受過更爲嚴重的歧視,華僑的存在是一種世界現象,中國人常被稱爲“亞洲的猶太人”,也和猶太人一樣在歐洲遭到很多政治迫害和暴力騷擾,在印尼和墨西哥都曾發生過對華人的大屠殺,中國人開始外流從明朝統治的最後一個世紀開始,小時候對清朝也沒感覺,可現在異常反感看清劇,因爲那是中國歷史上的一種倒退,一種先進文明被落後文明所征服,這個就不提了,美國人對中國移民的態度是很苛刻的,因爲華人既不是白種人也不是基督教徒,因爲從文化上和生理上,都不能被看成能夠被同化的種族,所以美國人視其爲競爭對手,華人在美國只有最重、最髒和最底下的工作纔給他們做,華人經常被武力威脅,全部被迫離開,美國也曾出過《排華法案》,禁止在美華人歸化爲美國公民,從某種程度上說華人初期在美國的地位處於最低端,面臨着無處不在的歧視,日本人在美國遭受的冷眼和隔閡也堪稱最甚,包括二戰時被投進了拘留所,但在衆多移民到美國的種族中,很少像日本人那樣堅定而執着的爭取當模範公民的,但是,日本人比其他種族很出色的戰勝了所以困難,在經濟、社會及政治上都取得了巨大的勝利,中國人和日本人在一般美國人眼裏都視爲“東方人” 或是“黃禍”,儘管在事實上一直都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種族羣體,對於日本還有一個很奇怪的地方,在移民的初期,日本向美國輸送移民最多的專區之一是廣島,偷襲發生後,廣島就被炸了,在美的日本人很多都被運進拘留營,後來被拘留的日本年輕人能夠參軍,爲了證明對美國的忠誠,有30多萬日籍美國人蔘加了二戰,被派到二戰中打了最慘烈的戰場上拼搏,日裔組成的442團是二戰中獲得榮譽最多的一支勁旅,二戰後日本人開始在美國站穩腳。

其實這本書中還有很多內容,有被稱爲不愛教育懶惰的無能的愛爾蘭人,以整潔、安靜、友善、勤勞的德國人,而現在風靡全球的聖誕樹原來是德國聖誕節傳統飾物,在教育上很功利的意大利人等等。

總的來說這本書可以一讀,很多問題都追其本源和歷史原因,說了很透的一本書,對美國可以有一些瞭解。

篇二

暑假的大把閒暇時光裏,我讀了一本頗感興趣的《美國簡史》。

從書中我瞭解到了,當公元1492年,正處於明朝時期的我國,在經濟、軍事、農業等很多方面都處於世界領先水平。而在那一年,意大利人哥倫布纔剛剛踏上美洲的土地,他打破了那裏的土着人快樂安寧的生活。雖然我很同情那些遭到打擊和歧視的印第安人,但我更敬佩哥倫布勇於冒險的精神,他不畏重重困難和艱險,也要努力實現自己的目標。

在現在的超級大國——美國的發展中,以華盛頓爲代表的第一批美國領袖發表的《獨立宣言》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這個過程無比艱辛,我深刻地感受到他們追求獨立和自由的崇高理想。

還有我們熟知的大發明家——愛迪生,他發明了電燈,讓人們從此告別了黑暗;亨利?福特發明了第一輛汽車……我想,這些發明家勇於創新的精神正是促使美國飛速發展的動力啊!

我一直以爲美國是一個非常樂於助人的國家。因爲,他們這麼多年來不斷出現一些傑出的人物!可是現在,我又常想,美國人爲什麼這麼喜歡向別的國家挑釁呢?肯定和他們的強大很有關係,強大使他們自認爲有實力去挑釁別人!不過,從這本《美國簡史》裏,我認識到,正因爲他們敢於思考、想像和開拓才使得他們有現在的強大,所以他們的優點值得我們學習,他們國家裏傑出的人物也是我們學習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