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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屋買賣合同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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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房屋買賣合同七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的權利主要有: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收取房屋價金。

出賣人可以自己請求買受人交付,也可以訴諸法院請求追交,甚至可以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付貨主而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同時,出賣人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

2、出賣人有按規定的時間和方法向買受人交付房屋的權利。

如果超過規定的時間買受人不接受房屋,在此期間房屋發生意外而毀損、滅失,出賣人不必承擔責任。

出賣人的義務主要有:

1、按約定的數量(間數、面積等)交付房屋。

這是出賣人一項基本的義務。即出賣人應該按照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交付符合合同規定的面積或間數的房屋,否則就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保證房屋所有權的轉移。

保證將所出賣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亦是房屋出賣人的一項基本義務。以下幾種情況的房屋買賣一般不能保證房屋所有權的轉移:①出賣人不是房屋所有人;②出賣人將產權人去向不明或房屋所有權正處在爭議中的房屋出賣的;③設有抵押權、典當權等他項權利的房屋,未徵得他項權利人的同意情況下出賣的房屋;④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或濫用代理權所進行的房屋買賣⑤出賣人在沒有徵得共有人同尋情況下把共有房屋出賣的;⑥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房屋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將房屋售與他人的;⑦國家批准證用或拆除的房屋出售的,不能轉移房屋所有權;⑧違反有關法規規定出售房屋的。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買賣下列房屋: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築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

經雙方設立條件如下:

第一條 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給甲方,全部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 本契約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內,甲方應將上列價款付與乙方,乙方收到全部價款後,應將房屋在一個星期內騰出交給甲方。

第三條 本契約簽訂後,甲方應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未經市有關部門及乙方同意,不得對上述房屋加層和改建。

第五條 房屋基地及底層獨用園地屬國家所有,僅供甲方使用。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從發給產權證之日起,甲方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繳付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第六條 自本契約簽訂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關權利義務不論甲方住進與否均歸甲方。並按照管理和維修費用分擔原則,按月由甲方承擔管理和維修方面的有關費用。

第七條 本契約簽訂之日起,在兩年內屬於原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屬於人爲的損壞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其中一份作產權登記附件)。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涉及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問題和其他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主要是指現房),我國法律界對該問題討論的不是很多,但是由於釐清該問題對司法實踐頗有裨益,因此本文擬就該問題作些探討。

一、合同權利轉讓的基本理論問題。

在研究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之前,本文先就合同權利轉讓的一些基本理論問題進行簡要地說明。

合同權利轉讓是指合同債權人透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爲。其特徵是:第一、合同權利轉讓是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第二、合同權利轉讓的對象是合同債權。第三、權利的轉讓既可以是全部的轉讓,也可以是部分的轉讓。合同權利轉讓的生效有兩個條件:第一、權利轉讓合同成立。第二、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合同權利轉讓的法律效力分爲對內效力和對外效力,對內效力具體表現爲:第一、合同權利由讓與人轉讓給受讓人,如果是全部轉讓,則受讓人將作爲新債權人而成爲合同權利的主體,轉讓人將脫離原合同關係,由受讓人取代其地位。如果是部分權利轉讓,則受讓人將加入合同關係,與原債權人一起成爲共同債權人。第二、在轉讓合同權利時從屬於主債權的從權利也將隨主權利移轉而發生移轉。第三、轉讓人應當保證其轉讓的權利是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權利瑕疵的。對外效力具體表現爲:第一、債務人不得再向轉讓人即原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二、受讓人不僅取得債權人轉讓的債權,而且應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第三、債務人在合同權利轉讓時就已經享有的對抗原債權人的抗辯權,並不因合同權利的轉讓而消滅。2

我國關於合同權利轉讓的立法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下簡稱《民法通則》)第九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五章的有關規定,其中第七十九條至八十三條專門規定合同權利轉讓問題,第八十七條規定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問題。

《民法通則》第九十一條規定:“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並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國家批准的合同,需經原批准機關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該條款沒有對權利的轉讓和義務的轉移進行區分,而是將二者作爲一個整體看待。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含有義務轉移的因素,所以需要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是如果轉讓人不承擔合同義務(單務合同)或者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其轉讓合同權利是否需要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呢?僅就該條文理解,在這種情況下,仍需另一方的同意。同時該條文對合同權利的轉讓還有一個限制,即轉讓人轉讓合同權利義務時不得牟利,這種規定明顯帶有計劃經濟體制立法模式的色彩。《合同法》關於合同權利轉讓的規定“是在對民法通則第91條進行補充的基礎上,並借鑑《涉外經濟合同法》第26條的有關規定發展而來,它彌補了合同債權債務轉讓的立法漏洞”。3 因《合同法》關於債權轉讓的規定比較明確,本文不再詳述。

《合同法》未對合同所指向的標的物作動產和不動產的劃分,應當理解爲只要符合法律規定,不論動產還是不動產,合同權利都可以轉讓。因此可以講《合同法》對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下面就該權利轉讓所涉及的問題進行分析論述。

二、我國關於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的有關規定。

因預售商品房以外的其他房屋買賣合同的權利轉讓問題並不複雜,本文對該問題不再贅述,下面僅就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進行分析。

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一般稱之爲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對於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問題有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第一種是反對轉讓,主要理由是“炒樓花”具有較大的投機性,允許炒樓花可能導致房價上漲,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損害房屋實際使用者的利益,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贊成轉讓的認爲,炒家進入房地產市場進行風險投資,既可以爲房地產開發聚集資金,又可以活躍市場,從世界各國房地產交易實踐來看,炒家參與房地產市場已經成爲成熟房地產市場的主要特點 。4本人贊同第二種觀點,商品房再轉讓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爲了投資,也可能是因其他原因,購買的商品房對預購方已經沒有意義,例如預購方移居國外。如果一概禁止轉讓,則限制了預購方合法權益的行使。

其實,關於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問題,我國1995年《房地產管理法》已經作出了規定,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定”。因迄今爲止國務院尚未作出具體規定,有些學者據此認爲預購商品房不能再轉讓。本人認爲該規定是一種委任性條款,即授權國務院對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制定行政法規,其隱含的意思是預購商品房可以再轉讓。我們無法想象國務院會制定這樣的行政法規:“根據《房地產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預售商品

房不能再轉讓”。如果預售商品房不可以再轉讓,那麼《房地產法》應當直接作出規定,沒有必要再授權國務院制定不可轉讓的行政法規。所以該條款“實際上是對商品房的預售合同轉讓的認可”。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人

賣售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 透過上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居間介紹 ,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爲:滬房地徐-20xx-000000

(二)房地產座落: 上海市虹橋路666弄2號0000 室號(部位: 00000),房屋類型: 公寓 結構: 鋼混

(三)房屋建築面積:__181.89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五)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爲 國有 ;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出讓_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見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爲 捌佰萬 元, (大寫): 8,000,000.00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一款辦理。

(一)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_20xx年09_月05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叄個工作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_甲乙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_爲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第五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壹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在 20xx 年 8 月10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 徐彙區 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爲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三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 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協議約定期限付款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付房屋價款日萬分之5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15日後乙方仍未付款的,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5日的違約金外,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爲房屋總價款的20%。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當於違約金和賠償金部分的價款,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和賠償金部分的,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支付。

第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三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包括房地產交接及房地產權利轉移)給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已付房屋價款日萬分之5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四條和第六條約定的應當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15日後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15日的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爲房屋總價款的20%。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內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並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爲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選擇以下第 二 項方式解決。

(一) 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 依法向 徐彙區 人民法院起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陸_份,甲、乙雙方各執_壹_份, 財政、稅務、中介方和_徐彙區_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補 充 條 款(一)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根據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補充條款:

1、涉及本交易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現行的國家政策、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公證費(若有)由引發方承擔。

2、甲方應透過稅務機關出具全額房價款發票予乙方。若由於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導致雙方應當承擔的稅費增加或減少,都由甲、乙雙方按變化後的規定各自承擔或享有。

3、對於本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甲方保證房屋交接時,該房屋內的管線暢通以及附屬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4、對於本合同附件四的補充:甲方應在本交易完成後五個工作日內協助乙方辦理上述事宜之戶名變更手續,更名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甲方承諾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申請(送件取得收件收據)之日起的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原有戶口(若有)的遷出手續,若在前述期限內,原有戶口(若有)未能遷出的,則每逾期一日,甲方應當按照該房地產轉讓價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賠償金,直至原有戶口(若有)遷出時止。

6、若因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本交易所需材料及稅費導致轉讓過戶手續延遲辦理或無法辦理的,則該過錯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7、若是甲方的房屋產權證上設定密碼的,如果因爲甲方遺失密碼或密碼輸入錯誤造成本交易的轉讓過戶手續延誤的,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8、甲方應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對該房地產具有合法處分權,並承諾已履行了充分的告知義務,若因甲方惡意行爲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過錯違約責任。

9、本合同第九條所規定的違約責任同樣適用乙方未按時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的情形。

10、本合同第十條所規定的違約責任同樣適用甲方未按時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的情形。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賣方協議人:陳xx,女,漢族,20xx年11月2日出生,四川省德昌縣人,村民,住德昌縣德州鎮南壇村高院牆合作社。

賣方協議人:楊xx全,男,納西族,20xx年01月20日出生,四川省德昌縣人,村民,住德昌縣德州鎮南壇村高院牆合作社。

買方協議人:劉xx,男,漢族,20xx年01月01日出生,四川省德昌縣人,村民,原住德昌縣樂躍鎮臘鵝村3社。現住德昌縣德州鎮南壇村高院牆合作社。

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就買賣農村私人住房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陳xx和楊xx全把自己擁有完整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座落於德昌縣德州鎮南壇村高院牆合作社的私人住房以每平方米1700元的價格出賣給劉xx。出售的住房樓層爲5樓右面,128.88平方米,總價爲人民幣貳拾壹萬玖仟元整(219000.00元)。

2、自協議簽定之日起,陳xx、楊xx全將該套住房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就完整的歸劉xx所有和使用。

3、購房款的支付方式:劉xx於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清房款,貳拾壹萬玖仟元整(219000.00元)。

4、陳xx和楊xx全出售給劉xx的農村私人住房,現在國家政策不允許辦理每層住樓的《房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以後國家政策允許,陳xx和楊xx全必須無條件爲劉xx辦理過戶手續,把該套住房的《房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全部辦成劉xx的名字。辦理兩證的所有費用全部由劉xx承擔。

5、陳xx和楊xx全出售給劉xx的住房四至邊界:東面同鍾蓮華的大漁塘接界,南面同陳華瓊房屋接界,西面同村間小道接界,北面同陳華瓊的包產地接界。建築面積128.55平方米,佔地面積25.2平方米。

6、陳xx和楊xx全出售給劉xx的住房必須完全符合德昌縣城市規劃建設,建設質量必須全部符合國家城建標準。如果德昌縣政府對該房進行行政處罰,那麼所有罰款由陳xx和楊xx全承擔。如果該住房被縣政府拆除,那麼劉xx的所有損失全部由陳xx和楊xx全承擔。

7、如果國家建設徵用該套住房,那麼國家建設的所有補償費和建房指標經以及佔地面積的補償費全部歸劉xx所有和使用。

8、陳xx和楊xx全免費爲劉xx提供停放小轎車車位,並允許劉xx在樓頂安裝太陽能。

9、劉xx有權將該套住房轉讓他人的權利,陳xx和楊xx全不得干涉。

10、陳xx和楊xx全出售給劉xx的住房爲“清水房”清2

水管、污水管安裝到廚房和衛生間,電線主線進屋,防盜門壹道,普通鋁合金窗戶。

11、交房時間:陳xx和楊xx全於付款之日將該套住房交付給劉xx。

12、違約責任:雙方約定按照發生違約時該套住房市場總價值的20%計算違約金,一方違約應當支付守約方該套住房市場總價值的20%的違約金,並且購買時到發生違約時該套住房之間的差價歸守約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經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協議每份效力相同。

賣方協議人:

買方協議人:

見證人:

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拆 遷 人:甘南縣巨寶鎮工農村委員會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表): (以下簡稱甲方)

被拆遷人: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巨寶鎮工農村爲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改善居民居住條件,經村兩委會研究決定,20xx年新建居民住宅樓,因公共利益項目建設需要,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經協商,自願就房屋拆遷、置換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被拆遷置換的房屋坐落於在巨寶鎮新金路路北,被拆遷人的原房屋坐落位置左鄰_________右鄰_________(具體位置以房屋產權證爲準),房產證登記編號爲_________,被拆遷的房屋結構爲_________,有照房屋的建築面積______㎡,營業房屋的建築面積______㎡,住宅房屋面積______㎡,無照房屋面積______㎡(無照房屋20xx年9月26日以前建造(以航拍圖記載爲準;獨立開門,檐高在2.2米以上,牆體厚度不低於37釐米;房屋座落位置與居住人持有的獨立居民戶口標註的地址相一致並形成獨立家庭;未出租或轉借他人;僅用於居住;爲居住人唯一住房。)。(房產證房屋產權證載明爲住宅,臨街營業用房有營業執照,動遷前交納營業稅在十二個月以上,其實際用於經營的建築面積部分以臨街門臉爲營業性用房面積,其餘爲住宅面積),土地證編號:_________,其中置換回遷住宅_________㎡,

營業用房_________㎡。

二、房屋置換面積確定辦法:

1、以乙方房產證面積爲主,結合土地證的面積和實際測量面積,就大不就小,甲方按照登記面積與置換面積房,甲方按照實際測量面積

2、乙方土地證編號爲,登記面積爲2 ;房產證編號爲,登記面積爲m2 。雙方一致確認住宅置換面積爲m2。

3、乙方土地證編號爲,登記面積爲2 ;房產證編號爲,登記面積爲m2 。雙方一致確認營業性房屋置換面積爲2。

4、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由規劃或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不予補償。

5、甲乙雙方對面積有爭議的,依據縣房管局出具丈量面積爲準。

三、乙方置換條件:乙方應保證所提供房地產權真實有效無任何爭議,並向甲方提供房地產權證明和其它有效法律證明檔案(含初始房合同、買房收據和其它法律文字);因房屋產權歸屬及相關法律證明檔案發生爭議,由乙方承擔責任。

無房照住房的,乙方應提供:居民戶口和居民身份證;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居住情況證明;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戶籍狀況證明;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四、房屋置換辦法:

1、由於置換房屋的住戶很多,故乙方只能選擇高層樓單元、多層樓單元兩類房之一;對於樓棟號和樓層,採取按照簽訂拆遷置換協議先後順序和簽訂正式合同之後補交差價款的先後順序除2,選擇樓號。(老年人,殘疾人優先選擇)

2、置換多層住宅房屋面積按照上靠戶型計算,超出置換面積的部分,按照農民公寓住宅樓成本價補交差價款,上調一個及以上戶型的,超出面積按照市場價補交差價款。

3、置換高層住宅上靠戶型,按照應還面積高層住宅的市場價減去應還面積多層住宅的成本價,加上超出面積高層住宅的市場價補交差價款。

4、置換營業性用房房屋面積按照上靠戶型計算,超出置換面積的部分,按照營業性住房的市場價格補交差價款。

五、置換新房的選定及結算方式:

1、乙方不需要置換住房或營業性用房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被拆遷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成新等因素,由估價機構評估確定。

土地補償由拆遷人按土地使用證標註的土地使用面積,依據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標準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同意按照房地產評估機構確定的價格接受補償的住戶,可以在甲方通知十日內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及補償協議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全部款額。

被徵收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可在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作出評估報告的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書面申請復估,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在10日內出具複覈結果報告。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一個星期內,不到售樓部選定新房者,視爲乙方自動放棄置換新房的選擇權利,甲方將有權按照剩餘戶型相應安排,乙方須無條件接受。

3、乙方的住宅用房的補交差價款,在甲方取得房屋預售資格後,甲方通知乙方另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按該合同的付款方式確定。

4、乙方的營業性用房的補交差價款,在甲方取得房屋預售資格後,放甲方通知乙方另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按該合同的付款方式確定。

5、乙方如逾期未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甲方有權解除《商品房買同》,並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項執行。

六、乙方交出現住房的時間要求:

1、乙方在收到甲方搬遷通知之日起一個星期內搬遷完畢,並將全部房屋鑰匙移交甲方管理。

2、乙方在搬遷時,要保持房屋現有設施的齊全完整(包括門窗、水電管線及附屬設備),不得損壞或惡意拆卸,如擅自拆除需返還原物並承擔違約金1000-5000元。

3、自甲方向乙方送達搬房通知書之日至甲方向乙方交付新房鑰匙之日爲過渡期;住宅過渡期限爲18個月,住宅房屋的進戶時間18個月,非住宅房屋的進戶時間20個月。甲方應在此期間保證向乙方交付新房。

4、如果過渡期限超過18個月,甲方應按所逾期期間於每月的10號之前向乙方支付逾期過渡費(每平米每月十元標準)

5、在乙方收到甲方送達(包括公告方式)的交房通知後,乙方不按通知要求搬進新房的,雙方約定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項執行。

七、本協議爲此後雙方簽訂的基礎,對於本協議中約定到的有關房屋面積、價格、位置等可以進一步具體化,但不得違背本協議的既定內容。如果一方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過程中提出違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另一主有權拒絕簽訂,並有權直接要求對方一次性賠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在本次所有置換住戶簽訂“房屋置換協議”後生效,甲乙雙方必須自覺遵守,雙方保證對協議內容予以保密。未經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因本協議履行發生糾紛的,雙方約定由甘南縣仲裁委進行仲裁。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執一份,房管局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見證單位:

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於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用途爲。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爲:總金額萬元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萬元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待房屋過戶後公積金貸款支付剩餘房款 萬元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乙方保證房屋過戶後一個月內付清餘款。

四、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後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並保證不管以後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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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