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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房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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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房屋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買賣房屋合同

買賣房屋合同1

出賣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買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爲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爲(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爲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爲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

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

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法規 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買賣房屋合同2

賣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爲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 屋 座 落

幢號 室號 套(間)數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方) 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劃撥()。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房屋合同3

甲方(出賣方):,男,漢族,19 年 月 出生,甘肅省敦煌市人,家住甘肅省敦煌市。公民身份號碼: 。 。

聯繫電話:

乙方(購買方): ,男,生於19 年 月 日,漢族,甘肅省敦煌市人,公民身份號碼: ,家住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就房屋買賣合同達成如下事宜,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自願將產權屬於其所有的位於甘肅省敦煌市

房屋一套轉讓給乙方所有,其中車庫爲2號車庫。

二、轉讓價款: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總價款爲: 元整,(小寫: 元整),包括地下室貳萬元整,車庫捌萬元整,該價款包含該房屋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三、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匯入甲方帳戶後,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四、保證

1、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無瑕疵,未設定抵押,擔保,在此之前未出售給他人所有。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額承擔該費用。

2、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有關該房屋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在簽訂本合同之後有關該房屋產生的費用由全部乙方承擔。

3、乙方對該房屋已完全瞭解,不存在重大誤解、可撤銷的情況,乙方對該房屋無異議,願意接受。此合同系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脅迫、威逼、利誘、顯失公平情況。

五、具體約定: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將上述房產相關資料全部移交給乙方。

2、乙方以該房屋的現狀接受,因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產生一切稅費由乙方全額承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3、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給付房屋價款義務,則甲方保留其房屋所有權並由乙方承擔未給付部分價款的同期銀行三倍貸款利率損失和因主張債權產生的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等。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認真履行,如一方違反以上合同之約定,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房屋總價款的20%作爲對守約方的違約補償。

八、補充與附件:

1、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無法協商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買賣房屋合同4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如下房屋買賣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於上海市__________區______鎮______村______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全權轉讓給乙方(包含宅基地、自留地使用權及宅基證上的所有房屋一同轉讓給乙方)宅基證號_________________。宅基地面積_______平方。房屋東至______南至______ 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二、雙方商定房屋買賣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元整。乙方自願於20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預付定金______萬元(現金),20____年___月___日付餘款 ___________萬元,(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商定定金乙方違約作自動放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乙方。

三、甲方應於20____年___月___日將房屋交給乙方,附屬物及院落、固定裝修等全部估價在房屋總價內同時交付給乙方(甲方交清水電費和解除房屋的租約)

四、甲方保證房產權屬明確,無爭議,無抵押,無二次買賣行爲,如由此而照成的爭議和後果則有甲方承擔,本協議生效履行後房產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如今後遇到政府動遷等原因需要甲方配合的應無條件幫助和配合乙方,對房屋、宅基地、自留地造成的損失和賠償以及安置房購買則由乙方承擔和享受,甲方自願放棄一切絕不糾葛。

五、如國家政策對該類房產可以辦理過戶、確權、有償退出等甲方應無條件幫助和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一切享有和所得歸乙方所有。

六、乙方享有對該房產進行出售或置換、抵押等權利,如果需要甲方配合的應無條件幫助和配合乙方。

七、本協議生效履行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需經雙方同意,按房產總價款的200%作爲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八、甲乙雙方自願邀請見證人對本協議的內容和簽約的真實性及對雙方表示意願的真實性予以見證。

九、其餘約定:由於房主及宅基地使用人已經死亡,房屋買賣的一切事宜和買賣前後法律責任和義務均由房主的唯一合法繼承人妻子及女兒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見證人:

買賣房屋合同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透過劃撥方式取得重慶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件爲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重慶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預售,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號爲京房內證(經)字第____號。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爲普通住宅。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爲人民幣________元。雙方經協商,就該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________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上述建築面積爲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爲準。

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面積(含分攤的共有共用面積)爲______平方米,該土地使用面積爲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爲準。

第二條 甲方雙方同意,結算房價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築面積與暫測建築面積的誤差不超過暫測建築面積的±____%(含)時,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房屋建築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________種(大寫)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____利率計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元,價款合計爲人民幣(大寫)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整(小寫)__元。付款方式見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雙方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爲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爲________,銀行帳號爲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 (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重慶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覈定規定(試行)》的要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符合本條款述條件後,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爲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除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全部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 利率計算。

第六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本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交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後,因甲方變更其建築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佈局和使用空間的,應於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於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息計算同第五條),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築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 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拽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 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後三十日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重慶市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定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權屬證件,並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大寫數字)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共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買賣房屋合同6

買賣房屋未過戶合同是否有效

【案情】:20xx年8月8日,李某與林某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協議約定李某將其所有的一套農村住房賣給林某,價格爲2萬元,林某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李某將所售房屋產權證交給林某,但雙方未到有關部門辦理房屋過戶手續。20xx年2月,當林某去收拾房屋準備搬家時,遭到李某鄰居楊某的阻攔。後林某反悔,以房屋沒有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爲由訴至法院,要求返還購房款。

【分歧】:對於本案涉及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能否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有兩種不同意見。一種觀點認爲,原告林某購買房屋後未到有關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違反了法律的規定,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原告訴請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支援。另一種觀點認爲,原告林某已支付購房款,被告李某亦將其所有的房屋產權證明交給了原告,雙方簽訂的合同已發生法律效力,且該房屋買賣協議並未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的規定,因此,合同合法有效。原告林某訴請於法無據,應予以駁回。

【評析】: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房屋買賣後,雙方當事人不到有關部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引發的糾紛比較常見,正確認定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成爲解決問題的關鍵。

我國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手續,或者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才能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准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由上述規定可知,房屋買賣合同只是進行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的證明檔案,法律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所以雙方當事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不以登記爲有效要件。換言之,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只是不能轉移房屋所有權,並不能說明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本案中,原、被告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已發生法律效力,且並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的規定的情形,合同有效。原告林某享有要求被告李某履行房屋產權變更登記、交付標的物的請求權,被告李某則有協助原告林某進行變更登記的義務。原告林某請求法院確認房屋合同無效,要求被告李某返還購房款,沒有法律依據,因此,法院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是正確的。

買賣房屋合同7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自願達成以下房屋買賣合同。

1、甲方的住房位於阜南縣路 側巷,房產證號爲: 。建設地點屬於社區。

2、乙方購買甲方住房 樓 套,建築面積

平方米,此房總價款(大寫)人民幣:元,¥:元。

3、甲方確保賣給乙方的房產權清楚,四鄰無爭議,並且保證房屋質量第一,五年內如發現牆體開裂東倒西歪現象,甲方負責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

4、甲方交付乙方房子門和窗安裝齊全(進戶門)水、電、路,包括下水道暢通無阻。

5、乙方過戶時,甲方給乙方提供房產證,結婚證,身份證和土地使用證等有效證件,無償負責給乙方簽字,過戶費用和稅收有乙方全部承擔。

6、甲方無權干涉乙方的買賣權和出租權。如果乙方出賣此房時同等價格和條件下,甲方優先購買乙方的房產,無可爭議。

7、甲方給乙方提供一樓配套房一間,地點雙方協商定位。

8、付款方式:

9、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10、凡因買賣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成時提交阜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執行。

甲乙雙方應按以上房屋買賣合同自覺履行,雙方不得違約本合同,違者追究法律責任。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經甲乙雙方和證明人簽字生效,永不反悔。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簽證單位:鹿城鎮服利社區

年 月 日

房 屋 買方簽字:

賣方簽字: 買 賣 合 同

買賣房屋合同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房屋情況: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 區______ 路(街)______ 號,爲______ 結構;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爲"______ 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 號";甲方所售房屋建築面積______ 平方米 。

第二條 房屋價格:

房屋總金額爲(人民幣)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轉讓稅費由甲方(或乙方)承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由乙方付款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戶(或現金支付)。甲方收到以上款項必須向乙方出具收條。

第四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後 ___ 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或乙方支付首期款後___ 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條款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XX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房屋買賣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房屋合同9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聲明:

1、甲方所售房屋已經依法取得廣州市 區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書證號爲 字第 號,房屋結構爲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以產權證上登記的建築面積爲準)。

2、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及廣州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甲方對違反國家及廣州市關於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條 乙方聲明:

乙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

買賣房屋合同10

一、 本合同爲示範文字主要用於房屋出賣方(甲方)、購買方(乙方)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丙方)三方就存量房屋買賣中介事宜達成協議時籤用;

如因客觀情況,甲、乙方不能同時與丙方簽約時,也可用於甲方與丙方或乙方與丙方雙方簽約。但乙方在申領房屋所有權證時,必須提供該房屋甲方與丙方所籤合同。

二、 本合同所稱存量房屋是指國有土地上已經交付使用且已申領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預(銷)售的商品房,不屬存量房屋。

三、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商品房委託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出售的,可直接套用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推廣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四、 方括號""內以斜槓"/"區分的不同內容,供簽訂合同時據實選用的,未被選用的應以橫線刪去。有的斜槓後有留空部分,是供簽訂合同時根據實際需要另外可以添加註明的。

五、 簽訂合同時,未採用的內容可不填寫,但應劃上斜槓"/"或註上"此處空白"字樣。

六、 簽訂合同之前,委託人有權檢視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機構資質證書和經辦人的經紀人資格證書等證件材料。

七、 所籤一式多份合同,印刷編號號碼必須相連。

八、 本合同條款由寧波市房地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合同編號: 甬 (縣、市、區) --- 中介 年第 號

存量房屋買賣中介合同

賣方(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