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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具體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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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避免租房帶來的其他麻煩,朋友們在租房時一定要籤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具體內容有哪些?在外租房的朋友一定要了解,看住房合同的時候要仔細,是否包含下面所提到的租房合同具體內容。

租房合同具體內容有哪些

租房合同具體內容

一、租房合同裏要有合同當事人的雙方的資訊

合同里約定好雙方的資訊,即使發生糾紛,也不至於主體不明。

二、租賃合同要寫明標的物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要求寫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間數層數、建築面積,房產證編號,並把房地產的規劃紅線圖及房產平面圖作爲合同附件。還要寫清楚房屋的附屬設施。

有時合同中最好要標明租賃房屋的用途是居住,還是用作經營場所。

三、租賃期限的起算要寫清楚

租賃期限的起算一般有二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從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起算。

第二種情況,考慮到承租方要對房屋進行裝修等因素,或出租方要辦理有關報批登記手續,租賃期間的起算時間可約定在幾月幾日開始或者合同簽字後多少日開始,從合同簽訂之日到正式開始起算租賃期限的這段時間稱爲免租期。免租期內,承租方無需承擔租金,但於此期間發生的裝潢施工所耗水、電費則應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一次合同租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四、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要約定好

年租金標準一般是固定的,但也可以雙方約定租金按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額每年遞增。

租金支付時間,由雙方約定,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按年度支付,但在約定按年度支付時,雙方應約定年度的概念及起始時間,否則,可能引起誤解。

五、租賃房屋的交付

合同中應當約定房屋的交付時間。

租賃房產交付時,雙方應約定派代表到現場檢查房產的完好情況,應當結清前期的水電費、通訊費、閉路電視費等有關費用,並簽署房產交付確認書及有關財物移交清單。

六、履約保證金

爲了保護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場,或拖欠有關費用,應當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七、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水電費、通訊費、治安費、保潔費等費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擔,哪些有承租方承擔。

並且承租方作爲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後,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規有效的稅務發票以免被稅務部門查處。

特別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寫明,租金是否是含稅價。

八、合同中應約定,房產及其設施哪些部位由出租方進行定期維修保養,哪些由承租方維修。

這裏應當注意,出租方對房產及設施的定期維修保養應當事先通知承租方,並儘可能在承租方認爲合適的時間進行以保證承租方的正常經營不受影響或干擾。

九、水、電供應

出租方應確保房產具有持續的、不間斷的、能滿足承租方滿負荷正常運轉要求的水、電、通訊等各技術條件的供應。比如,作爲商場或工廠用途的,供電量應不小於250KW或電容量不小於300KVA。

還要約定,如上述技術條件非因市政部門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因故中斷,則出租方應當在多少時間之內修復。

十、承租方只承租部分樓層或房屋用於經營活動的,出租方須確保承租方可根據其營業需要,自行確定營業時間,並確保承租方在其營業時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公用的.各通道、電梯、空調、員工盥洗室等設施。

十一、承租方在租賃的房產立面牆上做招牌、廣告,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涉及到牆體、頂樓部分是出租方與其它各產權人共同使用的,承租方在使用廣告位置之前,應由出租方與其它產權人共同約定各自的廣告牌位置。

十二、優先購買權,在租賃期內,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的優先購買權也應約定清楚。例如,出租方有一幢三層樓的大樓,每層有五間房屋,承租人只承租一樓中的二間,在租賃期內,出租人準備整幢大樓出賣,那麼,原來的承租人有無優先購買權,優先購買權的範圍是什麼。

十三、財產損壞賠償,在租賃合同中要訂明由於房屋之缺陷或損壞,或由於出租方負責提供的設施、公共管線在設定上的缺陷或損壞,或由於出租方或出租方僱員、代理人行爲失職或疏忽,而使承租方人員或財產受到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時,出租方應對承租方負責並賠償遭受的實際損失。反之,如果承租方有損壞財產的,也應當向出租方賠償。

十四、財產保險,原則上房產險由出租方投保,承租方自行投資的設備及財產險由承租方投保。

十五、合同提前終止

合同中可約定提前終止的條件。

十六、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約定,一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應向對方支付多少違約金,違約金也可以分項約定。

十七、期滿財產的處置

租賃合同期滿,承租方在一定期限內不拆除或取回有關物品,視爲承租人放棄遺留物之所有權,悉歸出租方所有。

還要注意,如果是一方中途違約,導致合同被提前終止,承租方裝潢的財產及損失如何處理,也要在合同中約定。

拓展閱讀

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項如下:

1、不能“籤”口頭協議。

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瞭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麼,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並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裏,以避免以後麻煩。還要檢視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2、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3、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

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爲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爲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4、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籤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檢視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爲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麼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5、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業管理費收取約定要明確。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爲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係,不能混爲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於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8、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於模糊內容要詳加詢問,並落實於字面。

在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將屋內所有物品詳列一份清單,作爲其合同附件收好。並註明如果出現破損,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在籤租房合同時,還要明確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語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籤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提高價格。

9、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爲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並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應承擔的責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爲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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