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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集體協商制:讓勞資雙方“願談”“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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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召開“《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草案)》專題協商會”。這是自治區政協今年首次將立法問題作爲專題協商的議題、創新協商形式的有益探索。

工資集體協商制:讓勞資雙方“願談”“敢談”

廣西是全國未出臺集體合同或工資集體協商地方性法規的三個省區之一。雖然各地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已開展多年,但目前仍存在企業經營管理者“不願談”、企業員工“不敢談”,勞資雙方“不善談”等問題。

爲了開好此次立法專題協商會,自治區政協專題調研組在3月至4月先後召開了區直有關單位、企業代表調研座談會,深入柳州、桂林、北海、崇左4市進行調研,詳細瞭解本區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情況和麪臨的困難,並形成專題調研報告,提出了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見建議。

協商會上,委員們對《條例》草案的進一步修改完善提出了建議。周毅委員認爲,應建立健全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監督管理和獎勵激勵制度,建立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與企業勞動保障年檢同步審查監督機制,符合有關規定的集體協商薪金可在稅前扣除。張強委員提出,除了國家政策和地方立法的強力支撐之外,要進一步形成政府主導的工作格局,把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作爲突破口,着力推進非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探索推進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形成多層次的集體協商結構。

針對這些意見建議,自治區總工會、工商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資委、法制辦、廣西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等單位負責人分別作了迴應發言,表示加強對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業務培訓力度,特別是加大對人社部門、工會、企業勞資雙方代表人員的培訓力度,使他們懂指導、善談判,成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業務骨幹。

自治區政協主席陳際瓦在協商會上指出,立法協商是政協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的新探索,是政協參與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形式。工資是企業職工的主要經濟來源,是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隨着經濟體制不斷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已經成爲必然趨勢。要切實發揮政協優勢,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加強對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民主監督,《條例》出臺後組織委員就貫徹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監督活動,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規範有序進行;加強協調溝通和跟蹤辦理,促進協商成果轉化落實,使即將出臺的《條例》更加科學規範,更加符合實際,更具指導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