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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職工福利待遇方案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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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高校關於教職工福利待遇的若干規定,僅供參考瞭解。

高校教職工福利待遇方案範本

爲解決我院教職工的一些具體困難,增強凝聚力,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建設和諧校園,現將工會已實施或新增的若干項福利待遇標準及批准程序等規定如下:

一、幾項福利待遇標準

1、我院教職工,凡其直系親屬正常死亡的,每人可領取300元的安撫金。

2、凡我院教職工正常死亡,或因工死亡的,每人可領取500元,或1000元的安撫金。

(注:1、2兩項政府或上級有明文規定的待遇除外)。

3、我院教職工凡因病、或因工傷住院治療三天以上(含三天)的,由其所在單位工會小組長代領100元或300元的慰問金。慰問金用於單位探望時給其購買慰問品,或交給患病、治療的教職工本人。

4、我院女教職工生育住院期間,由其所在單位工會小組長代領200元的慰問金。慰問金用於工會探望時給其購買慰問品,或交給生育住院的教職工本人。

5、我院未婚青年教職工結婚時,由其所在單位工會小組長代領500元的恭賀金,可用於給其購買禮品,或直接交給本人。

6、我院教職工,凡其家庭生活特別困難,或遭遇天災人禍等緊急困難時,根據其家庭經濟收入狀況,可由本人向工會提出困難補助申請,或由本人所在單位工會小組長代爲申請,並附工會小組的調查證明材料。困難補助金額度應視其家庭困難程度,由工會委員會討論透過,給予其500-1500元範圍內的補助。

二、審批程序

1、安撫金、慰問金、恭賀金均可由教職工所在單位工會小組長代爲申請並辦理。工會小組長寫出申請,並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複印件),交院工會福利委員簽字,並經工會主席簽字批准,學院財務總監審覈,即可在財務室領取。

2、困難補助金應由教職工本人寫出書面申請,不便時也可由工會小組長代爲申請,並提供相應調查證明材料或旁證材料,交給院工會福利委員,並提交工會委員會討論,確定具體補助金額,然後張榜公佈三天;

羣衆如無異議,可由工會主席簽字批准,財務總監審覈,到財務室領取。

羣衆有不同意見或反映的,應由工會組織調查覈實後予以複議,並再次進行公佈,說明困難情況及工會同意原因。

經調查覈實,家庭困難與事實不符的,不予補助。

三、幾點說明

1、本規定中的教職工,係指學院正式在編人員(或簽定勞動合同的人員)。

2、本規定中的教職工直系親屬,係指教職工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3、安撫金、慰問金、恭賀金領取時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係指死亡證明、住院證明、出生證、結婚證的複印件等;

4、困難補助金申請時須提供的相應調查證明材料或旁證材料,係指由工會小組長簽名的調查報告、其所居住的城市社區或村民委員會的證明函件等。

5、本規定如與上級檔案精神不符時,以上級檔案規定爲準。

6、本規定從****年**月**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