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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2015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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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內容:2015岳陽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小編爲大家整理了最新出爐的消息,2015岳陽最低工資標準已經上調了。

岳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2015最新規定

昨日,記者從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岳陽市最低月工資標準已透過政府批准,從今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提至1250元/月,相比去年的1145元/月,此次調整上浮逾10%;同時,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工資每小時也從10.9元/小時調爲11.9元/小時。

市人社局勞動關係科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湖南省2015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檔案,結合我市經濟發展狀況,經市政府同意,人社部門將岳陽市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具體執行時間從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調整後,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爲1250元/月、1130元/月兩個檔次,即:岳陽樓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湖風景區、君山區、云溪區爲1250元/月;岳陽縣、汨羅市、湘陰縣、臨湘市、華容縣、平江縣、屈原管理區爲1130元/月。

此外,非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爲11.9元/小時、11.4元/小時兩個檔次,即:岳陽樓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湖風景區、君山區、云溪區爲11.9元/小時;岳陽縣、汨羅市、湘陰縣、臨湘市、華容縣、平江縣、屈原管理區爲11.4元/小時。“岳陽市最低工資標準包括了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該負責人特別強調,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凡在我市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也不得以最低工資標準作爲最高工資標準。

此外,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剔除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所得工資,而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環境、條件下享受的津貼,獎勵性工資,透過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爲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享受的福利待遇除外)。

人社部門表示,用人單位應在最低工資標準發佈後10日內,將最低工資標準向與本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全體勞動者公示。對拒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向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