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就業指導>

2015年天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

學問君 人氣:1.74W

2015年天津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記者從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獲悉,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4月1日起,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680元調整爲1850元,每小時9.7元調整爲10.6元;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6.8元調整爲18.5元。

2015年天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

據市人力社保局勞動關係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本市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均適用最低工資制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也要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最低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用人單位包“食宿”,仍應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並按規定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和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支付的'崗位津貼,以及集中供熱採暖補貼、高溫天氣期間按規定發放的高溫津貼、按照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福利待遇,均不能作爲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天津最低工資標準上調 4月1日起施行】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最低工資保障規定的通知》(津政發〔2003〕107號)規定,我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680元、每小時9.7元,調整爲每月1850元、每小時10.6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6.8元,調整爲每人每小時18.5元。

三、本通知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