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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資源整合開發利用情況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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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資源整合開發利用情況調查報告

結合市委市政府部署開展的“下基層、轉作風、謀發展、促和諧”調研活動,近期率礦山處走訪XX縣安監局及礦山企業,瞭解XX縣礦產資源整合開發利用的基本情況和具體做法,頗有感想。其做法對有相似類型的其他地方有一定的借鑑意義,遂加以整理,以供參考。

一、礦山整合的由來

XX縣是我市境內礦產資源較爲豐富的區域,特別是非金屬礦產資源如石灰石、花崗石、瑩石、葉臘石、青石、石煤等儲藏量大,開採條件較好。生成於奧陶紀時代的石灰石資源,延綿於XX的XX至XX一帶,走向長達數公里,據已探明的地質儲量報告,該區域的石灰石品質優、儲量大,宜大規模露天開採,是水泥、制鹼、治金、鈣產品等的優質工業原料。

改革開放以來,XX縣依託當地礦產資源尤其是石灰石資源,大力發展水泥和鈣產品製造業,並逐步成爲XX縣的重點產業。而與此相適應的礦業活動也日益蓬勃興起,鼎盛時期僅開採石灰石的礦山企業就有數十家之多。衆多的石灰石開採礦山,爲當地及相鄰縣(市)的水泥企業提供了充足和廉價的石灰石原料,但由於礦山數量多,也帶來了一系列礦山安全、資源浪費、環境污染等問題:一是礦礦之間彼此爲鄰,缺乏必要的安全間距。二是礦山規模小,採礦工藝落後,裝備十分簡陋,安全條件差。三是礦山大多爲周邊村民合夥興辦,缺乏相應的採礦知識,從業人員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識不強,由此而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不斷。僅就xx年至xx年間統計,XX縣因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死亡 5人,代價極爲沉重,教訓十分深刻。四是由於小礦山數量多,礦業活動的秩序也較爲混亂,石灰石資源優質難以優用、廢棄現象嚴重,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XX縣委、縣政府針對XX——XX一帶礦業活動的實際情況,在原有礦業整治的基礎上,爲進一步加強採礦秩序整治、礦山安全整治、礦區環境整治,提高礦區石灰石資源開採的規劃性,合理性和開採活動的安全性、效益性,縣政府專門制定了XX石灰石礦山資源整合工作方案,先期對XX礦區的礦山進行整合,並跟進推進宋畈礦區的礦山整合。

二、具體做法

(一)政府主導,強化整合。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優化配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具體工作由縣經貿局牽頭。方案中明確礦山資源整合的原則、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各階段工作任務和時間要求,強調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紮實有效推進礦產資源整合工作。

(二)部門調摸,合理規劃。由國土部門對XX礦區現有的`開發現狀和礦業權設定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根據礦區石灰石資源分佈情況、地貌特徵和現有礦山企業採礦權設定情況,本着擴大礦山規模、優礦優用的要求,合理劃分或調整設定礦山採礦權的範圍、開採規模和出讓年限。透過整合,將使XX礦區原開採礦山從 家調減爲5家,單一礦山開採規模爲50萬噸以上。

(三)市場配置,廠礦分離。XX礦區及周邊有衆多的礦山企業、水泥企業和輕鈣生產企業,許多礦山是生產企業的自備礦山。爲體現礦山整合後採礦權出讓的公平、公正和確保現有用礦生產企業的石灰石原料供應,XX縣的做法是:按照市場化配置資源的原則,凡縣內規模以上或投資在20xx萬元以上的水泥、輕鈣企業和礦山企業均可參加礦山採礦權的競標,並必須有上述符合條件的3家以上企業合資、合作組建獨立的礦山開採企業。礦山企業必須與用礦企業簽訂供礦協議。

(四)配套政策,順利推進。爲顧及現有礦山企業的利益,對礦山企業投資形成的礦區道路、開採設施等在出讓合同中到期未有約定不予補償的,在公開出讓前進行評估確定並在出讓公告裏予以明確,由新中標企業給予補償;爲顧及礦山所在地村的相關利益,要求新礦山企業必須按照輝埠鎮的統一政策保證其既得利益;鼓勵新礦山企業優化開採方案,採用中深孔爆破技術,合理佈置採礦工藝和利用資源,優礦優用,縣財政視情給予一定的獎勵。

三、幾點啓示

(一)加強領導是關鍵。在現有開採礦山的基礎上進行整合,不像原始礦山採礦權出讓那樣簡單,所面臨的問題要複雜的多,利益的糾紛要激烈的多。爲此僅由一個部門或幾個部門按礦山開採的一般管理程序操作顯然是行不通的。必須要由政府的統一領導,在政府的組織下通盤謀劃,科學制訂方案、明確部門職責、細化工作要求、嚴明工作紀律,透過參與部門的齊心協力,才能實現預期效果,達到礦山整合的既定目標。

(二)擇好整合啓動點。在現有的礦山開採情況下進行礦山整合,工作的難度可想而知,所以選擇好合適的啓動點,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XX縣的做法是在規劃好整合礦山的前提下,透過公開的渠道,提前向社會明確政府整合輝埠礦區的態度,讓礦山企業有一定的心理準備和參與重組的準備,並在現有開採礦山採礦權設定到期的時點,逐一收回採礦權。此舉化解了現有采礦業主可能的逆反心態,避免了企業的波動,確保了現有礦山歇業前的正常生產秩序和生產安全。

(三)整合體現有情操作。對現有小礦山進行整合,無論是合理利用資源,還是提高礦山開採的安全性,無疑是正確和合理的。政府在表明自己的決心和態度時,妥爲礦山業主的實際情況考慮,釋放出讓業主能感受到的有情操作,有利於整合過程的穩定,促成業主的主動配合,加快礦山整合的整個進程。

(四)合理兼顧各方利益。礦山整合中涉及到礦山業主、用礦企業、當地村民等的切身利益,儘管各方面的利益不同,有的是生存利益,有的是既得利益,但那一個環節處理不好,整合的工作就可能會遇到阻力。要在制訂方案時就統籌兼顧到各方利益,具體操作時儘可能按照方案明確的政策辦理。對制訂方案時沒有考慮到,在操作中出現的問題,本着多方共同協商的態度,在現有的法律和政策框架內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