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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融資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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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項目融資是什麼呢?主要指的是什麼內容呢?下面一起來看看!

項目融資常識

 一、什麼是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一種特殊的融資方式,它是依靠項目自身的未來現金流量爲擔保條件而進行的融資。項目融資具有下列幾個特點:

1、至少有項目發起人,項目公司,資金提供方三方參與。

2、資金提供方主要依靠項目自身的資產和未來現金流量作爲資金償還的保證。

3、項目融資是一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方式,即如果將來項目無力償還借貸資金,債權人只能獲得項目本身的收入與資產,而對項目發起人的其他資產卻無權染指。

4、項目融資與傳統融資的主要區別在於,按照傳統的融資方式,貸款人把資金貸給借款人,然後由借款人把借來的資金投資於興建的某個項目,償還債款的義務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所看重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經營情況、資本結構、資產負債程度等,而不是他所經營的項目的成敗,因爲借款人尚有其它資產可供還債之用。但按照項目融資的方式,工程項目的主辦人或主辦單位一般都專門爲該項目的籌資而成立一家新的項目公司由貸款人把資金直接貸給工程項目公司,而不是貸給項目的主辦人,在這種情況下,償還貸款的義務是由該工程項目公司來承擔,而不是由承辦人來承擔,貸款人的貸款將從該工程項目建設投入營運後所取得的收益中得到償還,因此,貸款人所看重的是該工程項目的經濟性,可能性以及其所得的收益,項目的成敗對貸款人能否收回其貸款具有決定性的意義。而項目成敗的關鍵是項目公司在投資項目的分析論證中要有準確完備的資訊來源和渠道,要對市場進行周密的細緻的調研分析和有效的組織實施能力,要全面瞭解和熟識投資項目的建設程序,要有預見項目實施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應採取的相應對策,這些專業性,技術性極強的工作,在國際上一些大型的投資項目,通常都由一家專業的財務顧問公司擔任其項目的財務顧問,財務顧問公司做爲資本市場中介於籌資者與投資者之間的中介機構憑藉其對市場的瞭解以及專門的財務分析人才優勢,可以爲項目制定嚴格的,科學的,技術的財務計劃以及形成最小的資本結構,並在資產的規劃和投入過程中做出理性的投資決策。

 二、項目融資的方式

在中國現階段,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有巨大的需求市場,在此領域內的投資者,隨着國際資本在世界基礎設施市場上的業務發展,國際資本常常採用TOT,BOT,ABS,融資租賃,國外基金結構等項目融資方式。

1、BOT結構,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指建設,經營,轉讓,即政府將一個基礎設施項目的'特許權授予由投資人(一般爲國際財團)組成的項目投資公司一定期限的特許權,項目投資公司負責建設,營運,並回收成本,償還債務,賺取利潤,特許期結束後將項目的所有權移交給政府,項目投資公司只擁有經營權。對於大型的基礎設施建設來說,BOT結構項目融資的意義在於,一是可以降低投資風險;二是可以用項目本身來融資,因其不影響投資人的資產負責狀況,從而可以展開更多的投資業務。BOT結構項目融資,廣義上講是爲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融通資金,而狹義上的項目融資是指項目公司債務的籌措,主要表現在融資的方式和技術。

2、TOT結構,是指中方把已經投產的基礎設施移交給外資經營,憑藉該項目在未來若干內內的資金流量,一次性地從外商那裏融得一部分資金,用於建設新的投資項目。經營期滿,外商把經營的項目移交過中方政府。TOT方式由於避開BOT方式在建設過程中所包含的大量風險和矛盾,容易使雙方達成合作。TOT方式對盤活國有資產,搞活國營企業是最好的融資方式。

3、ABS結構(資產證券化):是指以項目所屬資產爲支撐,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預期收益爲保證,透過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證券化融資方式。

4、融資租賃:是指當項目公司需要添置技術設備而又缺乏資金時,由出租人代其購進或者租進所需設備,然後再出租給項目公司使用,按期收回租金,其租金的總額相當於設備的價款,貸款利息,手續費的總和。租賃期滿,項目公司即承租人以象徵性付款取得設備的所有權,在租賃期間,項目公司即承租人只有使用權,所有權屬於出租人。

5、境外基金:境外的投資機構彙集各有關投資者的資金,根據設定的目標,將資金分散投資於特定的資產組合,投資收益歸個人投資者。基金的種類繁多主要有:成長基金、收益基金、平衡基金、創業基金和風險基金。

三、項目融資的申請條件

1、項目本身已經經過政府部門批准立項。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設計預算已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批准。

3、引進國外技術、設備、專利等已經政府經貿部門批准,並辦妥了相關手續。

4、項目產品的技術、設備先進適用,配套完整,有明確的技術保證。

5、項目的生產規模合理。

6、項目產品經預測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盈利能力較強。

7、項目投資的成本以及各項費用預測較爲合理。

8、項目生產所需的原材料有穩定的來源,並已經簽訂供貨合同或意向書。

9、項目建設地點及建設用地已經落實。

10、項目建設以及生產所需的水、電、通訊等配套設施已經落實。

11、項目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2、其它與項目有關的建設條件已經落實

 四、項目融資存在的問題

項目融資做爲當前資本市場的一種融資方式,但是,要完成一個項目融資的安排,在目前狀況下仍然具有很大的難度,需要進行大量的工作,從中國的角度來講,主要包括:

1、項目包裝,要讓國外投資者在很短的時間內,選擇既是中國政府所需要的,又是外商投資風險較小的項目。

2、利益保護,即在項目實施全過程中使雙方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護。

3、技術溝通,即透過既熟悉國際慣例又瞭解中國具體情況的專家隊伍(如財務顧問公司)與國外投資商取得共同的語言。

4、政府把握,即將中國的有關法令、規定、制度和政策貫徹到具體項目實施過程中去。

儘管如此,當前在中國進行基礎設施投資仍有多種限制,具體操作起來有多種困難,影響基礎設施吸引國際資本的速度,突出表現在:

1、中國的外匯體制和計劃投資體制決定了基礎設施項目融資在近期是受到嚴格控制的,比如:所有的BOT項目要經國家計委批准,造成多數基礎設施項目不能利用國外的資本進行開發和融資。

2、立法不完善,造成項目融資的定義,稅收等方面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3、大型的基礎設施週期過長,繁瑣的審批程序和各級管理體制的低效率,使項目融資舉辦週期有時達數年之久。這點主辦者必須十分重視並設法加以克服。

成功的項目融資安排,需要主辦者和投資人共同努力,制定嚴密和可靠的項目法律和風險分擔結構。以BOT形式進行基礎設施項目融資爲例,主辦方政府必須和投資人就主要的條款,責任和權利簽訂投資協議,並將這些條件在特許權合同中詳細描述。由於外方在BOT形式中,對於基礎設施的所有權在項目完成之後即轉移給主辦方政府,因此,雙方都關注外方的經營權的價值,即項目所能取得的現金流量,主辦方政府在保護這種排他性的特許權方面應給予外方足夠的保證,包括維護基礎設施的服務購買,限制潛在的市場競爭等等。對於投資人特別關注的問題應該有明確的回答,如國際融資的可能性和額度,外匯的匯兌,年度調費公式的確定,土地的使用權處理等等。國際資金的流動,以盈利爲唯一目的,因此,只有當主辦方的基礎設施項目具有良好的結構安排和效高的收益水平時,國際資本纔會流向主辦方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