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創業指導>

我國民間融資風險要超前研判

學問君 人氣:5.63K

現在我國民間融資風險有哪些?對民間融資有哪些防範建議呢?這些風險要超前研判?

我國民間融資風險要超前研判

  

民間融資基本現狀

經過近幾年的發展,當前民間融資的參與主體、用途、利率水平的現狀如下:

目前,民間融資的主體多爲急需資金支援的個體工商業戶、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民間融資主要表現形式爲:一是親朋好友間的臨時調劑;二是熟人間的借貸融資,利率一般高於貸款利率;三是透過中間人擔保融資,期限相對較短,利率相對較高,風險相對較大。

由於民間融資的利率比金融機構偏高,所以小微企業民間融資大多用於臨時性流動資金週轉,農戶和城鎮居民多用於農業生產和家庭臨時緊急資金需求。

民間融資的利率多在年利率10-30%之間。借款期限大多數在1年以內,定期的很少。民間融資中個人融資多采用現金交易或將存款從銀行取出進行交易,由中間人擔保的方式進行融資。

民間融資產生的原因大致有:一是居民獲利的需求爲民間融資的發展提供了有機土壤;二是一些小微企業和居民由於缺乏有效抵押物,難以從金融機構獲取資金;三是一些個人創業者和居民缺乏金融知識,不會利用金融工具,對金融機構政策瞭解較少;四是一些金融機構貸款條件多、門檻高、時效性不強等原因爲民間融資的發展提供了空間。

民間融資正向銀行體系滲透

筆者認爲,民間融資向銀行體系滲透的途徑和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一是利用職務之便滲透。近年來,民間融資活動越來越多的涉及到銀行體系。有的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自身所具有的特殊身份,騙取被害人(其中相當一部分人是其銀行的老客戶)對其本人及其集資活動的信任,同意爲其提供資金。

二是利益誘惑驅使。目前銀行信貸利率與民間融資利率存在價差,這產生了巨大的利益誘惑。而一線銀行工作人員容易獲得資金,其在資金供需方之間實際上充當了資金掮客的角色,從中牟取利益。特別當社會上有非常旺盛的融資需求時,面對一些利益誘惑,極少數銀行工作人員有鋌而走險的衝動。還有的員工利用自身對借貸、轉賬等業務流程的熟悉和經手相關業務工作的便利,透過僞造相關檔案的方式實施非法集資。

三是違規信貸資金的發放。民間融資等外部風險向銀行滲透,還有一種方式就是銀行信貸尋租。銀行信貸人員運用手中的信貸審批權,將資金低價轉批給放**者,並從**者那裏得到“利金”或“回扣”。這種方式危害較大,一旦**資金鍊斷裂,就會迅速透過逆向傳導,使銀行成爲風險的最終承擔者。同時,銀行信貸尋租爲**現象的滋生提供了溫牀,破壞了金融市場價格法則和規律,引起信貸資源的畸形配置,有悖於支援實體經濟發展的宗旨。

對民間融資的防範建議

銀行應以國家相關政策爲指導,嚴格執行監管部門的各項制度規定,積極採取應對措施,打實自身發展的.基礎,提高風險防範水平,避免非法集資等現象的發生。

首先要正確引導,加強培訓教育。要定期對銀行工作人員進行非法融資、集資、反冼錢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加強從業人員的合規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引導職工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世界觀,人生觀。透過組織觀看相關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以案說法,教育培訓員工提升道德素質,引導員工自覺抵制非法行爲。

其次要加大宣傳,提升法律意識。按照銀監部門的相關精神,透過發放傳單、設立展板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大對非法融資及集資的政策宣傳,幫助公衆提高法律意識,瞭解投融資政策,提高公衆對非法集資的識別能力,使羣衆能夠有效地抵制高息集資誘惑,理性選擇投資渠道。

再次要加強管控,開展風險排查。加強內部管控和監督機制,加強對重點環節的風險排查,切實做好輪崗、對賬、櫃檯業務操作、大額匯劃、金庫、守押、自助設備管理等重點環節的監督管控;加強對重點人員的風險排查,不僅關注員工八小時以內工作情況,還關注和防範員工“八小時”以外的生活圈、朋友圈、交際圈等,有效防止員工直接或變相參與民間借貸、民間融資、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

第四要超前研判,進行綜合防治。密切關注銀行案件與非法集資、民間融資等外部風險相互勾連的問題,嚴控與保險、信託、證券、基金、財務公司等的業務合作,有效防範“影子銀行”風險傳染。超前研判案防形勢,結合銀行實際,研究確定關注重點風險。

最後要加大投放,平衡資金供需。近年來隨着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民間資金需求量越來越大,銀行應本着支援實體經濟發展的原則,結合自身特點,不斷研發新的信貸產品和拓展信貸業務領域,不斷加大貸款投放力度,有效促進轄內資金的供需平衡,減少民間融資、非法集資活動等帶來的資金的風險和經濟糾紛。

民間融資風險原因分析

(一)透過民間融資中介主體風險向正規金融機構傳導。

近年來來,岳陽各種民間融資中介機構發展迅速。據調查,目前在岳陽工商註冊,帶有投資、擔保、融資、諮詢字樣的公司有630家,其中資本在500萬元以上的267家,相當部分資金直接或間接源自銀行體系。這些民間融資機構良莠不齊,遊離於監管之外,無序經營現象較爲突出,使得所涉及的銀行信貸資金面臨較大風險。如2012年底,某投資經管有限公司因高息借貸導致資金鍊斷裂,共涉及民間借貸資金2177.5萬元,其中,至少30%的資金間接來自銀行貸款。

(二)透過金融機構內部員工民間融資行爲向正規金融機構傳導。

主要表現爲,利用自己在金融機構工作的特殊身份,甚至直接以金融機構的名義,獲取公衆的信任,直接或間接參與民間融資。2012年,轄內某金融機構兩名員工以單位名義向社會公衆借款數千萬元。事發後,引發羣衆到單位聚集,致使該單位正常經營和社會聲譽受到嚴重影響。爲維護社會穩定,法院判決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單位蓋章借款及擔保案件,單位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以二人個人名義借款案件,單位承擔40%賠償責任。

(三)透過信貸客戶高風險投資行爲向正規金融機構傳導。

在一些傳統行業和部分實體經濟利潤日趨微薄的情況下,部分信貸客戶高風險投資傾向逐步增強。從轄內案例看,主要有以下兩種表現形式:一是高息轉貸。獲得授信的企業或個人透過委託貸款、信託理財等形式將資金高息放給缺乏資金的企業,或將資金存放給投資公司、擔保、典當等中介,獲取利差。目前社會上已形成依靠上述途徑獲利的專門羣體,部分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也參與其中。二是從事高風險投資。由於傳統行業利潤單薄,部分企業轉而從事與主業無關的高風險投資活動,如果企業還涉及民間融資,情況就更加嚴重。從轄內案例看,這類企業主要集中在盈利能力相對較弱的農業產業化企業。如轄內某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本是銀行優質客戶,但該公司融入大量民間資金參與某企業股權投資,希望透過該公司上市而達到資產迅速增值的目的,但後來該企業上市失敗,最終造成該龍頭企業資金鍊斷裂,其在銀行貸款也成爲不良。

(四)透過信貸客戶高成本融資行爲向正規金融機構傳導。

與上述高風險投資行爲企業不同,這類企業並沒有脫離主業經營,只是由於宏觀資金面偏緊,在正規金融機構難以滿足其融資需求的情況下,只能夠藉助民間融資來滿足其臨時性資金需求,但如果宏觀資金面不能馬上好轉,那麼這些本用於短期週轉的高息民間融資將成爲企業揹負的沉重枷鎖,併成爲壓垮企業的最後一根稻草。轄內某縣一家油脂企業,2004年成立伊始,就涉足民間借貸,年利率主要集中在18%~24%之間,但該公司長期以來毛利率只維持在0.5%左右,如此低的毛利率顯然難以長期負擔高額的資金成本,最終陷入惡性循環,公司無法經營,其在銀行的信貸資產形成不良。

(五)透過惡化宏觀金融環境向正規金融機構傳導。

民間融資如果在一個適當範圍內良性發展,能對正規金融起到有益的補充,但如果發展過度甚至畸形發展,就會適得其反,甚至釀成系統性金融風險。近年來,岳陽民間融資發展過於迅猛,對宏觀金融環境造成了一定衝擊。自去年以來,銀行存款增速就存在明顯放緩趨勢。銀行爲吸收存款,只能被動提高存款利率,並透過提升貸款利率轉嫁給企業,從而間接提升了社會融資成本。二是擾亂了正常經營秩序。據調查顯示,轄內大部分投資擔保公司都存在非法吸收存款的行爲,部分中介機構還使用“政府部門監管”、“政府保障”等用語誤導公衆盲目進入民間借貸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