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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屆大學生畢業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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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省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總數達到26.2萬人,各地要堅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爲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下是小編J.L分享的2016屆大學生畢業相關政策,更多熱點創業項目參考歡迎訪問()。

2016屆大學生畢業相關政策

一、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

1落實高校畢業生創業優惠政策各地要把創業引領計劃納入本地區“雙創”工作總體安排,加大人力財力投入和工作推動,細化落實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場地支援等創業扶持政策,深化落實工商登記改革,推動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深入實施。將我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扶持政策範圍逐步延伸至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以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援大學生創業活動,爲創業大學生提供財政資金、金融資金、社會公益資金和市場創投資金等多渠道資金支援。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財政廳、發改委、科技廳、商務廳、經信委、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農業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要根據人才培養定位和創新創業教育目標要求,修訂創新創業教育人才培養方案,建立人才培養創新創業協同育人新機制。建立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面向全體學生開設創業指導等方面的課程,並納入學分管理。改革教學方法和考覈方式,制定扶持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管理辦法,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和轉換制度,支援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或轉入創新創業教育學院學習。配齊配強創新創業教育教師隊伍,將創新創業教育業績作爲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崗位聘用和績效考覈的重要依據。實施教師創新創業教育能力提升計劃,開展高校創新創業教師專項培訓,將高校教師創新創業教育的意識和能力作爲崗前培訓、課程輪訓、骨幹研修的重要內容。開展高校創新創業總結宣傳推薦工作,加強對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典型經驗的宣傳和學習。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財政廳,各高校

3強化創業專項培訓各級人社部門要以有創業願望的大學生爲重點,編制實施專項培訓計劃,進一步豐富適合大學生的創業培訓項目,充實創業培訓師資,加強創業培訓質量監督,提高培訓針對性有效性。充分利用互聯網、資訊化平臺等載體,試點開展開放式在線創業培訓。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財政廳、教育廳、團省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4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遴選一批高校畢業生創業優秀項目,給予3萬~10萬元的資金扶持;繼續支援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支援高校建設大學生創業園,鼓勵支援社會力量創辦孵化基地(創業園)。開展大學生返鄉創業行動試點工作,推動大學生返鄉創業優惠政策落實,在項目資金、創業輔導、創業培訓等方面給予扶持。加強導師隊伍建設,組織創業導師與創業大學生結對幫扶,爲創業大學生提供精準幫扶。各高校要透過學校自設、校外合作、風險投資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扶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援大學生創業活動。建立健全大學生創新創業指導服務專門機構,爲創業大學生提供持續幫扶、全程指導、一站式服務。打造創新創業服務體系資訊網絡平臺,實現國家、省、校三級互通互聯的資訊服務,實時提供創新創業政策、市場動向等資訊,並做好項目對接、知識產權交易等服務。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財政廳、教育廳、團省委、農業廳、農行福建省分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5營造高校畢業生創業氛圍舉辦“中國創翼”青年創業創新大賽福建省賽和“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各類創業競賽展示活動,支援鼓勵學校參加國際、國家各類大賽,並自主創辦符合學科專業特點的各種創業競賽。各地要積極開展創業優惠政策宣傳、創業典型巡講、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和創業項目展示推介會等活動。各地、各高校要切實抓好高校畢業生創業情況的跟蹤統計,積極建立臺賬,掌握動態。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科技廳、商務廳、經信委、教育廳、省委宣傳部、團省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二、實施“大學生就業促進計劃”

1開展高校畢業生求職招聘服務落實2016年全省綜合性、區域性、行業性等系列公益招聘會舉辦計劃,促進求職服務向校園延伸覆蓋,爲畢業生求職提供更富針對性的精細化崗位資訊服務。充分發揮校園市場的.重要作用,主動聯繫用人單位,透過舉辦分層次、分類別、分行業的招聘活動,提高招聘效率。圍繞我省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開展求職招聘服務,組織用人單位赴省外招聘緊缺急需專業畢業生,重點吸引閩籍畢業生回鄉就業。繼續對舉辦畢業生公益性招聘會的人才服務機構給予畢業生就業公共服務專項補貼。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2強化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服務省級人社部門要與教育部門、高校建立畢業生就業資訊共享機制,做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的資訊銜接和服務接續工作,實施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及時、準確、全面銜接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資訊。各級人社部門要持續爲他們提供就業資訊和指導服務,切實做到“離校不離心、服務不斷線”。要重點圍繞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登記和精準服務兩個環節,主動提供職業指導、崗位資訊、技能培訓、就業見習等服務,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都能在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3實施萬名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全省組織1萬名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進階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活動,其中省級就業見習計劃1000名。各設區市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在統籌使用上級補助資金基礎上,保障畢業生見習期生活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險所需經費。對見習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各地可適當提高財政補貼標準。2016年起,省級財政不再單項補助各地高校畢業生見習工作補助資金,見習工作所需經費由各地在統籌上級補助資金基礎上列支。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各高校

4做好就業困難畢業生援助工作重點做好長期失業的畢業生和家庭困難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等各類就業困難羣體援助工作。建立就業困難畢業生資訊庫,摸清底數,建檔立卡,準確掌握就業困難畢業生羣體的具體情況。加大各類國家和省基層就業項目對高校困難畢業生的傾斜力度,在相關項目中積極吸納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將求職創業補貼對象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技工院校進階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求職創業補貼。各地、各高校設立貧困學生就業專項援助資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未就業畢業生到外地求職。實施“一人一策”專項幫扶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就業指導、崗位推薦、技能培訓和組織專場招聘活動等,做到精準發力、精準幫扶。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財政廳、團省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5建立精準推送就業服務機制推進建設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平臺。各地、各高校要探索運用移動互聯新技術搭建靈活多樣的就業資訊服務平臺,推進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與高校校園網、中國公共招聘網連結,打造互聯互通、優質高效的“互聯網+就業服務”模式。廣泛利用手機等移動終端,開展訂製服務,根據畢業生需求,將他們的求職意願與用人單位崗位相對接,實現智能化供需匹配,爲畢業生精準“送崗位、送政策、送指導”,實現就業服務個性化、資訊化。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團省委、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三、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和生產一線就業

1鼓勵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中小微企業吸納畢業生的社保補貼、培訓補貼、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要針對中小微企業特點,主動組織中小微企業集中開展校園招聘活動,引導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社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教育廳

2統籌實施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實施“三支一扶”計劃、選調生和大學生村官計劃、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和農村緊缺師資代償學費計劃。在崗位安排上向省級重點扶貧開發縣傾斜,向水利建設、社區服務、養老服務、文化建設、基層服務保障等公益崗位傾斜。繼續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崗醫師計劃,開展爲4個設區市定向培養本土化大專學歷醫學人才,爲49個基本財力保障縣縣級醫院定向培養本科臨牀醫學專業人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