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創業指導>

如何繳納房產稅?

學問君 人氣:3.2W

引導語:我們知道,根據新出來的法規,買房子是要交稅的。但是,房產稅怎麼繳?很多人依然不清楚,下面我們就房產稅問題進行解答。

如何繳納房產稅?

  稅收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徽省若干房產稅業務問題的批覆》(國稅函發〔1993〕368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徵收房產稅的通知》(財稅〔2005〕18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

 熱點問答

哪些屬於房產稅的納稅義務人?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爲納稅義務人。

土地使用權是否計入房產原值?

財稅〔2010〕121號檔案第三條規定,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覈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爲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投資聯營的房產計稅依據如何確定?

國稅函發〔1993〕368號檔案第一條規定,對於投資聯營的房產,應根據投資聯營的具體情況,在計徵房產稅時予以區別對待:1.對於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情況,按房產原值作爲計稅依據計徵房產稅;2.對於以房產投資,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聯營風險的情況,實際上是以聯營名義取得房產的租金,應根據房產稅有關規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

地下建築物、地下人防設施及地下車位如何繳納房產稅?

財稅〔2005〕181號檔案規定,自用的地下建築,按以下方式計稅:

1.工業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爲應稅房產原值。應納房產稅的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1.2%。

2.商業和其他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70%——80%作爲應稅房產原值。應納房產稅的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1.2%。

房屋原價折算爲應稅房產原值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和地方稅務部門在上述幅度內自行確定。

3.對於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車場、商場的地下部分等,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爲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築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購置房屋、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規定?

國稅發〔2003〕89號檔案第二條規定,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稅。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稅。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稅。

免徵房產稅的基本規定有哪些?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房產;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來源:浙江財稅12366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