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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就業創業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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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我省對創業培訓的補貼政策有哪些?

山西就業創業政策法規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創業就業工程的意見》規定對有創業意願人員進行創業培訓,培訓合格率達到80%以上、領取營業執照的人數達到培訓合格人數20%以上的,按參加創業培訓實際人數給予創業培訓機構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由原1000元/人提高到1500元/人(本意見下發前已出臺高於此標準的市,仍按原標準執行)。創業培訓補貼分兩個階段支付:創業培訓結束後、培訓合格率達到80%以上的,預付補貼資金的60%;半年內領取營業執照的人數達到培訓合格人數20%以上的,支付剩餘的40%。鼓勵大專院校按國家和省的培訓要求,對應屆畢業生進行創業就業培訓。凡培訓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書,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支付。

102. 我省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條件有哪些?小額擔保貸款金額是多少?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創業就業工程的意見》規定,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合夥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的,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項目均視爲微利項目,按規定享受相應的財政貼息。

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金額: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每人最高放寬到5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展期1次。對利用小額擔保貸款創業成功、帶動3人以上就業且按期還貸的,可再次申請貸款,貸款最高可達10萬元。對於符合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創業型小企業,吸納人員超過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的,參照每人不超過5萬元的額度,貸款最高可達200萬元。

103. 我省支援創業的稅費減免政策有哪些?

(一)是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持《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規定的期限和限額內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並依法免收屬於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依法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並按規定依法免收屬於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兩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按國家規定3年內免收屬於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是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可享受國家現行規定的增值稅、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並按規定依法免收屬於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104. 我省鼓勵和支援服務業發展,推動創業的稅收政策有哪些?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創業就業工程的意見》規定,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和限額內,在其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定額標準爲每人每年4800元)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優惠。

105. 我省對參加創業培訓的人員有哪些跟蹤服務?

對參加創業培訓的人員,開展貸款服務、財務服務、法律服務、資訊服務等後續服務,及時爲創業者提供持續的諮詢和服務。定期組織創業交流和考察等活動,引導創業者成立創業聯誼會,溝通創業資訊,開展結對互助活動。

106. 什麼是高新技術產業?

《山西省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和企業認定辦法》規定,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國家級和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高新技術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從事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範圍內的一種或者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單純從事商業貿易的除外);(2)已領取營業執照,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設施;(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佔企業職工總數的2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4)企業每年用於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佔本企業當年總銷售額的4%以上;(5)企業的技術性收入與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總和佔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新辦企業在高新技術領域的投入佔總投入的60%以上;(6)產品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企業標準;(7)企業污染物排放應當符合國家或者省規定的排放標準。

(二)國家級和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外的高新技術企業,除應當符合本條第(一)項規定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全員勞動生產率10萬元以上;(2)年人均利稅2萬元以上;(3)上年總收入1000萬元以上或者年總收入在500萬元以上,技術性收入佔本企業年總收入50%以上的技術開發型企業。

107. 我省申請認定自主創新產品的條件是什麼?

《山西省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規定,我省申請認定自主創新產品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和要求的產品;(2)知識產權明晰、沒有產權糾紛、擁有核心技術並已形成自主品牌的產品,或獲得國家批准的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軟件著作權、版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形式的產品;(3)產品性能穩定,成熟,有一定的市場需求度,並能出具專業法定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對於首次或首批生產的填補國內市場空白的新產品可適當放寬限制;(4)產品應具有較高的創新性和技術先進性,在同類產品中處於國內領先水平。核心部件和整機產品爲省內自主開發生產。對於特殊行業的產品應符合國家的相關行業管理規定,並提供相應的行業許可證明。

列入國家或省級科技計劃的產品、獲國家或山西省科技獎勵的產品和己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認定。

108. 我省對農村青年創業的'金融服務政策有哪些?

《關於在全省開展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項目的通知》規定,山西農村青年小額貸款期限爲短期、中期。短期是指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中期是指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貸款額度一般在5萬元以下,原則上不突破10萬元。爲支援農村青年加快創業發展,農村信用社按照“保本微利”的運營方式,貸款利率可在現行執行利率的基礎上給予優惠。

109. 我省農村青年創業申請小額貸款業務的程序有哪些?

《關於在全省開展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項目的通知》規定,我省農村青年創業申請小額貸款業務按照“自願申請、嚴格審批、按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原則,貸款額度較小的,由借款人經所在村團支部介紹向所在鄉(鎮)團委提出申請,經鄉(鎮)團委審覈把關後推薦至當地鄉(鎮)農村信用社,農村信用社負責調查工作,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積極辦理;貸款額度較大的,由借款人經所在村團支部介紹向所在鄉(鎮)團委提出申請,經鄉(鎮)團委審覈把關後報團縣(市、區)委,並由團縣(市、區)委統一推薦至縣級聯社,縣級聯社指定機構負責調查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積極辦理。各團縣(市、區)委和縣級聯社按月向上級管理部門上報貸款統計表,並由團市委、辦事處(市聯社)統一彙總後報團省委、省聯社。

110. 我省出臺的《關於大力扶持創辦微型企業的意見》對農 村勞動力創辦微型企業的扶持措施有哪些?

一是我省農村勞動力創辦微型企業,可參照城鎮失業人員享受各項創業扶持政策;

二是畢業三年之內的高校畢業生、殘疾人、就業困難人員創辦微型企業,可參照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政策給予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三是微型企業吸納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的,可對用人單位給予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111. 我省工商部門在激發創業,放寬准入方面有什麼措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發揮工商職能作用促進創業就業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2009]80號)提出放寬准入,激發創業活力的具體措施是:

(一)放寬行業限制。根據“非禁即入”、“非限即可”的原則,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向各類創業主體平等開放。

(二)放寬出資登記。凡申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限制其最低註冊資本金額,且無需審驗註冊資本金。

(三)放寬主體登記。對申辦須前置審批的生產類企業,爲便利其開展籌建工作,可先核發經營範圍爲“籌建項目相關服務”,並註明“不得從事生產經營”字樣的營業執照,待其取得前置審批手續後,再辦理經營範圍變更;對前置審批檔案在有效期內的改制企業,允許其改制後限期使用改制前的前置審批檔案。

(四)放寬名稱覈准。

(五)放寬經營範圍覈定。鼓勵、支援個人和私營企業從事高科技產業、現代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等行業、領域的投資與經營,依法辦理其經營範圍登記;對《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未包含的服務業一般經營項目,可靈活覈定能體現其行業和服務特點的經營範圍;申請從事服務外包業務的企業,其經營範圍中該項目業務前可使用"以服務外包方式從事"字樣登記。

(六)放寬場所登記。允許創業者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爲創業經營場所;對於只有使用權而無產權證的房屋,企業可提交使用權證明和權屬證明或提交租賃合同和出租方產權證明予以登記等。

(七)放寬集團登記。

112. 我省對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

(一)放寬自主創業的行業限制。根據“非禁即入”、“非限即可”的原則,凡高校畢業生申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限制其最低出資金額。鼓勵和支援高校畢業生從事高科技產業、現代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等行業、領域的投資與經營活動,並允許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爲創業經營場所。

(二)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享受國家關於支援和促進就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規定享受國家出臺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三)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享受我省小型微利企業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收費優惠待遇。

(四)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畢業2年內的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申請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屬於微利項目的,按規定享受財政全額貼息政策。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將最高貸款額度提高到每人15萬元。

(五)全省每年選擇10個以上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進行跟蹤扶持,各地政府也要根據本地實際選擇一定創業項目予以支援。

(六)各地政府要鼓勵和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加大資金投入,設立創業資金,提高高校畢業生創業成功率。被評估認定爲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的,從省級創業資金中給予創業孵化基地管理服務補貼和創業實體場地租賃費補貼扶持。

113. 我省工商部門支援個體、私營企業創業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發揮工商職能作用促進創業就業的實施意見》規定,我省支援個體、私營企業創業的優惠政策有:鼓勵民間投資興辦企業,爲其登記註冊提供優質高效服務。鼓勵、扶持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殘疾人員、退役軍人和返鄉農民工創辦個體工商戶,開闢“綠色通道”,優先爲其辦理註冊登記;落實優惠政策,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類和證照類費用,扶持其創業就業。

114. 我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網吧、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爲限額,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申請對象須取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批期限爲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到稅務機關辦理減免手續之日起作爲優惠政策起始日期。

115. 我省財政對微型企業創業金融扶持政策有哪些?

省財政廳等部門聯合出臺《關於大力扶持創辦微型企業的意見》提出,對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創業的金融扶持主要措施有:對創辦微型企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勞動者(微型企業是指從業人員(含投資者)20人以下、出資數額或註冊資本10萬元及以下、依法註冊登記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法人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下同),可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人均貸款額度提高到10萬元。與此同時,符合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條件並直接向指定金融機構申請到貸款的,可由財政按規定額度和比例予以貼息。

116. 我省財政對企業出資創辦的微型企業創業園(區)有哪些扶持政策?

省財政廳等部門聯合出臺《關於大力扶持創辦微型企業的意見》提出:對企業出資創辦的微型企業創業園(區),一次性入駐微型企業達20戶以上且穩定經營一年以上的,可獲得每個實體不超過5000元標準的一次性場地建設補助。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者,也可以得到場地租賃、管理服務等補貼。

117. 我省對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我省近期出臺的《山西省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對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對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自2011年9月1日起,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徵個人所得稅時,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統一確定爲42000元/年(3500元/月)。營業稅起徵點提高到最高標準,自2011年11月1日起,按期納稅的,爲月營業額20000元;按次納稅的,爲每次(日)營業額500元。將增值稅起徵點提高到最高標準,即銷售貨物和銷售應稅勞務的增值稅起徵點統一爲月銷售額20000元;按次納稅的,爲每次(日)銷售額500元。

118. 我省減輕小微企業負擔的措施有哪些?

《山西省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規定,減輕小微企業負擔的主要措施有:

一是嚴格執行涉企收費減免規定,清理取消各種不合理收費;二是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嚴格限制對小微企業貸款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費用;三是落實好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119. 我省近期出臺的《山西省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支援小型微型企業的金融政策有哪些?

一是擴大財政扶持資金規模。2012年起,省級財政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由1億元增加到1.5億元,主要用於支援創業型、創新型、勞動密集型小型微型企業的技術創新、專業化生產、與大企業的協作配套,以及小型微型企業集羣發展、服務體系建設、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中小企業融資風險分擔和風險補償、小型微型企業貸款貼息等。各市、縣(市、區)也要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

二是增加中小企業成長工程扶持資金。2012年起,將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扶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的資金總規模由5500萬元增加到1億元,重點支援在轉型發展、技術改造、規模擴張、增加就業等方面具有導向性、示範性、帶動性的項目。?

三是政府採購支援小型微型企業發展。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各部門,應當安排不低於年度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總額18%的份額,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採購。在政府採購評審中,對小型微型企業產品可視不同行業情況給予6%-10%的價格扣除。鼓勵大中型企業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政府採購,小型微型企業佔聯合體份額達到30%以上的,可給予聯合體2%-3%的價格扣除。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專業擔保機構應當優先爲獲得政府採購合同的小型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支援。

120. 我省對解決小型微型企業用地問題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山西省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的解決小型微型企業用地問題的政策措施有:1、多渠道解決小型微型企業生產經營用地。透過節地挖潛、盤活存量、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多種途徑,切實解決小型微型企業用地。在符合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爲佔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實際建廠5年以上的小型微型企業依法辦理用地手續。對不改變土地用途,利用自有土地,增加容積率的,不再收取土地價款。對創辦三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的小型微型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補貼。

121. 我省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項目的扶持重點是什麼?

根據《關於加快全省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的實施意見》(晉企發[2012]46號)要求,我省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項目重點支援爲滿足小企業創業發展所需場地,改造現有廠房以及相應的公用工程、公共服務設施,新建、擴建小企業創業標準廠房和創業輔導服務等。

在區域佈局上以縣(市、區)爲主,重點發展村、鄉(鎮)、縣城、城市社區的小企業創業基地;在產業佈局上第二、第三產業並重,重點支援以工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爲主的小企業創業基地;在行業佈局上:工業行業重點支援裝備製造業、醫藥、特色食品、精密鑄造等創新型、配套型創業基地;生產性服務業重點支援工業設計、檢測檢驗、技術諮詢、物流、網絡商務、旅遊文化等生產服務型小企業創業基地。

122. 我省“十二五”期間,要建設多少個小企業創業基地?

“十二五”期間,全省爭取建設100-150個小企業創業基地,其中省級小企業創業示範基地30個;每個縣(市、區)至少建設一個小企業創業基地,實現全省縣級全覆蓋;力爭入駐小企業創業基地的企業達到4000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