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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漁政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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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員:

水產漁政工作報告

根據會議安排,我受縣政府委託,向縣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報告全縣2006年水產漁政工作情況,請予審議。

一、漁業生產發展情況

全年共生產優質鯉魚苗300萬尾,鯽魚苗20萬尾,從重慶南川和遵義引進草魚和花白鰱各100萬尾,培育大規格魚種4.5噸,生產商品魚840噸,比上年同比增長5%。

(一)進一步規範魚種場生產管理,確保優質魚苗魚種的生產和供應

目前,我縣僅有田生水產良種場和安場擦耳巖漁場兩傢俱備專業法定資質的魚苗繁殖場。2006年田生水產良種場在主管局水產科技人員的指導下,進行了親魚的更新換代和提純復壯,確保和提高了所生產魚苗的品質和良種化程度,共繁殖鯉魚苗200萬尾,鯽魚20萬尾,培育大規格魚種3噸;安場擦耳巖漁場生產鯉魚苗100萬尾,培育大規格魚種1.5噸。基本滿足了全縣養殖戶的魚苗魚種需求。

(二)以常規稻田養魚爲基礎,大力發展生態漁業、效益漁業,積極推進漁業生產方式的轉變

1、在發展常規稻田養魚的同時大力發展生態漁業。

去年全縣共發展稻田養魚3.2萬畝,成爲全縣漁業發展中最基本的生產模式,平均每畝產魚10公斤,共產魚32噸,主管局還在鞏固了大坎20畝生態漁業示範點的基礎上發展了鳳儀小寨壩生態漁業示範點15畝,山峯村生態漁業示範點25畝,儉坪丁家山生態漁業示範點20畝,大力實施“稻魚三千工程”,並充分發揮了示範帶動作用,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顯著。

2、積極發展池塘養魚,大力推廣和利用山塘、水庫大水面養魚。

全縣去年共發展池塘養魚360畝,山塘養魚760畝,水庫養魚800畝,至此全縣的山塘和水庫基本上都得到了合理開發和利用,併發揮出了良好的經濟效益。

3、大力推廣集約化養魚技術

(本文“水產漁政工作報告”由 本站工作報告頻道提供參考)

去年縣水產部門分別在小雅、廟塘和鳳儀鞏固和發展簡易流水養魚12畝;還利用芙蓉匯良坎庫區得天獨厚的水域條件發展網箱養魚500平方米,並帶動周邊4家農戶發展250平方米,集約化養魚技術得到普及和推廣。

4、優化養殖品種結構,發展名特優養殖。

一是推廣埃及胡仔鮎的養殖。早在上世紀80年代,我縣原水產公司就開展了埃及胡仔鮎的引種和人工繁殖工作,並取得了成功,此項技術填補了省內空白,所以埃及胡仔鮎在我縣具有較好的技術基礎和養殖條件。去年,由我縣提供技術支援儉坪丁家山生態漁業小區飼養鬍子鮎2000多尾,達到每尾個體1公斤,獲利1.8萬餘元。

二是推廣南方大口鮎的稻田養殖技術,我縣推廣的南方大口鮎屬芙蓉江野生,經我縣水產科技人員引種馴化,進行反覆人工催產試驗,1998年在田生良種場取得繁殖成功,並進行稻田養殖,當年投放的魚苗年底個體可達2公斤左右,去年共推廣稻田飼養50畝,經濟效益顯著。

三是開展大鯢(娃娃魚)的人工馴養和繁殖試驗,創辦了謝壩娃娃魚特種養殖場,透過人工手段克服技術難關,建造大鯢仿生環境,並在去年取得人工繁殖成功,獲苗20餘尾,此項技術達到了省內領先水平,同時關於建立謝壩河大鯢自然保護區的立項、論證和申報工作正在進行當中,這對大鯢資源保護增殖和科研、藥用價值利用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四是開展棘胸娃的人工飼養和繁殖試驗,目前我縣共有兩個棘胸娃生態養殖場,一個是桴焉棘胸娃養殖場和雙龍清溪河棘胸娃養殖場,現兩個養殖場均已完成了種蛙池、繁殖池、蝌蚪池、成蛙池等基建工程,並進入到了引種馴化和人工飼養試驗階段。

(三)進一步加大了漁業科技培訓力度,提高水產養殖科技含量。

去年爲大力實施生態漁業工程和推廣集約化養魚新技術,我局利用“三下鄉”活動舉辦了三期生態漁業技術培訓班,受訓人數160餘人,池塘養魚和網箱養魚技術培訓班各一期,受訓人數65人,同時派出技術人員跟蹤指導,下沉到基層,蹲點指導,率先垂範,贏得了養殖戶的尊重和信賴。同時也改善了年羣關係,爲構建“和諧正安”,服務新農村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二、漁政工作

漁政工作包括了漁業普法和漁業行政執法兩方面的內容,漁政工作直接關係到我縣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社會秩序的穩定問題,已上升到政治的高度,我縣漁政管理工作始終堅持“以法治漁,以法興漁”的漁政工作方針,重點突出三個狠抓,一是狠抓漁業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工作;二是狠抓漁業資源的增殖保護和漁業行政執法工作;三是狠抓漁政隊伍的自身建設,規範管理,嚴格依法監管,文明執法,積極開展漁業行政執法文明視窗創建活動。2006年全體漁政人員克服了管理區域大、執法人員少、管理經費缺、執法裝備無等實際困難,齊心協力,團結拼搏,開拓創新,取得了可喜成績。一年來共查處種類漁業違法案件24起,其中簡易程序8起,一般程序16起,涉案人員36人,沒收漁船3艘,網具35張,電魚機3臺,罰款0.47萬元,爲羣衆挽回經濟損失5萬餘元,從而嚴歷打擊了各種漁業違法行爲,調解民間漁事糾紛2起,使漁業資源和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有效保護。具體做法是:

(一)開展漁業法律法規宣傳和培訓,提高羣衆漁業法制意識,營造漁政監管工作輿論氛圍

一是利用有線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以及滾動電子屏幕、製作宣傳標語和永久性宣傳碑、出動流動宣傳車等多渠道、多形式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法》和《貴州省漁業條例》以及《正安縣政府關於加強漁政管理的通告》等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全年共出動宣傳車35輛,宣傳人員124人次,製作永久性宣傳碑3座,宣傳標語60餘幅,包括懸掛布標15幅,做到漁業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是設定諮詢臺,發放宣傳單,接受羣衆現場諮詢,利用3·15活動和五月綜治宣傳月和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宣傳漁業相關法規3次,發放宣傳資料2000份,接受現場諮詢150餘人次,現場受理漁政舉報案件一起。

三是到沿河兩岸和全縣各大集貿市場以及各餐館張貼政府通告500份,發放禁漁通知250餘份。

四是開展了養殖戶和河道承包戶的法律法規培訓,去年共舉辦漁業法規培訓班兩期,受訓人數210餘人,使我縣漁業生產步入了法制化、規範化管理軌道。

(二)精心組織,強化服務,明確職責,確保春季禁漁工作有效開展

一年一度的春季禁漁工作是我縣漁政工作的重點,從國家農業部到省市政府部門都非常重視,2006年,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經費極爲緊張的情況下,擠出6000元資金用於開展禁漁工作,儘管這對於開展時間長達三個月的春季禁漁專項行動來說是杯水車薪,但漁政部門還是克服難關,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有行動、有成效。

一是制定出臺了《關於加強漁政管理的通告》,對春季禁漁期間的各種捕撈行爲、漁具漁法、餐館經營等都作出了明確的、具體的、強制性的`規定;

二是漁政部門向各漁船主、漁具和餐館經營者發放政府通告和禁漁通知,向其宣傳春季禁漁工作的目的和意義,使其規範好自身生產和經營行爲;

三是打破時間概念,樹立執法爲民理念,全力查處各種漁政案件。因漁政案件具有突發性、隱蔽性和取證難的特點,我們漁政人員在無漁政車和工作經費短缺的情況下經常租車或步行,不辭辛勞,風餐露宿,翻山越嶺調查取證,認真查處每一宗漁政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查有結果;

四是明確職責,強化管理,將崗位目標、崗位職責、管理範圍責任到人,並圍繞管理目標,對監督檢查做到“四個結合”,即聯合檢查與分散檢查相結合;水上檢查與陸上檢查相結合;江中檢查與市場檢查相結合;白天檢查與晚上檢查相結合。由於措施得力,有效地促進了禁漁工作的紮實開展,使我縣基本實現了“岸邊無漁船,水中無網具,市上無河魚”的管理目標。

(三)依法管理,重點整治,切實保護漁業資源和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

1、加大漁政監管力度,建立專管與羣管相結合的長效監管機制。

一是建立了河道日常巡查機制,鑑於漁政案件具有突發性和隱蔽性的特點,只有經常性的不定期的巡邏,才能使案件得到快速及時查處。

二是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對外公佈24小時舉報電話,接受羣衆舉報,對舉報屬實並立案查處的漁政案件給予舉報人適當的現金獎勵(標準爲20—100元/件),激發羣衆揭發漁業違法犯罪的信心和勇氣,並對舉報人個人資料嚴格保密。

三是建立漁政協管員制度,探索建立漁政執法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對每一個河道承包戶進行漁業法律法規培訓,經考試合格後發給漁政協管員證,委託並賦與其一定的管理權限,但不能自行行使處罰權,必須配合縣漁政部門實施處罰。

2、着力開展各種專項整治活動,去年一共開展了四次重點專項整治活動。

一是漁具市場的專項整治活動,對全縣各市場經營網具和釣具進行了專門清理,共檢查市場11個,檢查漁具經營戶16家,沒收不合格網具19張,爆炸鉤130顆。

二是開展了違禁漁藥的專項整治,重點查處國家明令禁止生產和使用的氯黴素、五氯氛鈉和孔雀石綠等違禁漁藥,經過對我縣各獸藥經銷點和養殖場(戶)認真的清理和檢查,目前還沒收發現經營和使用違禁漁藥的情況在我縣境內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