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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路上第一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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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路上第一道"坎”

就業路上第一道

"現在有些單位沒有責任心、好騙人,招人時說什麼都可以,但試用期還不到就又開始不分青紅皁白地大量裁員。自去年畢業至今,單位我換三四家了。”談到這一年來的就業經歷,仍在勞動市場上徘徊的小李頗有感觸。

小李是山東大學機械專業的學生,去年畢業時因爲檔案中沒有工作經驗的`記錄,所以屢屢碰壁。直至離校時,德州的一家企業才表示願意接收他,但條件是必須經過半年的考察期後才能籤合同。考慮再三,小李點頭答應了。誰知,去了該單位後,他才發現事情並不像他想像的那麼簡單,根據最初的規定,單位本來只招收2人,結果卻來了5個。儘管單位領導多次表示:只要工作出色,限額問題可以解決;小李他們每個人都盡心盡職地工作,而且業績也都很好,但半年的試用期即將結束時,小李和另外兩位還是早早地被告知"下崗”了。

在八一立交橋附近,記者遇到了來自濟寧的李女士。李女士說,今年6月初,她被濟南一家食品有限公司聘爲促銷員。當時,對方口頭承諾試用期底薪600元,不包吃住,每月10號準時發工資。誰知7月5號時,該公司突然要辭退她,爭取未果,李女士只好在離發工資僅5天的時候兩手空空地離開了。李女士告訴記者,事後她才知道,6月份和她一同被招聘進來的3個同事,到目前爲止已經全部走光了,沒有一個人拿到工資。

據瞭解,像小李他們這樣在試用期內遭遇不公待遇的大有人在,即使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有時也難逃"厄運”。

"在找工作時,最好能事先了解了解招工單位,看他們是不是有要人的計劃,千萬不能因爲求職心切,或者是不籤勞動合同就投身單位,或者是匆匆忙忙地簽上合同,誤入試用期陷阱。”一位用工單位的負責人善意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