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綜合指導>

跳槽理由:職業興趣不符

學問君 人氣:1.73W

 對上份工作不感興趣(職業興趣不符)

跳槽理由:職業興趣不符

網友“微笑”:我覺得這是我不能接受的離職理由。在你投遞簡歷前,你多少能從招聘資訊上了解到你所要接觸的工作內容和工作職責等。在對這份工作感興趣的前提下,你纔會去投遞簡歷;而HR在看到你的簡歷後覺得你是符合要求的人,纔會給你面試機會。雙方在面試過,談妥薪資後,覺得彼此合適,纔會建立起勞動關係。

如果你給出的跳槽理由是對上份工作不感興趣,那當初你投遞簡歷、面試、包括在試用期時,你都幹什麼去了?

點評:“對上份工作不感興趣”以“絕對優勢”遙遙領先於其他各項理由,由此可見HR們對於這項跳槽理由是多麼反感!這項理由無情地暴露出了你沒有職業規劃,沒有考慮過自己喜歡與適合的崗位是什麼,不知道自己的優勢和劣勢是什麼,甚至於你根本就不瞭解自己。這樣,即便再找一份新的`工作,傳達給HR 的資訊是:你這個人太盲目、不穩定,不穩定就談不了發展,沒發展就會引發一系列惡性循環。

工作雖不是生活的全部,但卻是人生的重要的組成部分。不能確定自己的職業規劃或者人生目標,這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連你自己都對自己不負責,何談公司對你負責呢?HR對你敬謝不敏就一點都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