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整後,潮州市直、潮安縣、湘橋區、楓溪區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比原來標準500元/月提高16%,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比原來的標準4.8元/小時提高16.7%;饒平縣則比原來的450元/月、4.3元/小時分別提高28.9%、30.2%。
據瞭解,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實施後,潮州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將加大對企業工資支付行爲的`監察力度,及時糾正和處理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爲,維護勞動者依法享受勞動報酬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