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自主創業>

一位大學生的創業告白:激情撞不開成功的大門

學問君 人氣:7.17K

他玩命似的搞培訓、跑銷售,短短三個月時間,企業有了10多萬元的利潤,他自己也累倒了。等他病癒歸來,公司已面目全非,那贏利的10多萬元有近2/3莫名其妙地人間蒸發

一位大學生的創業告白:激情撞不開成功的大門

已來深圳打工三年的陳國華至今提起自己大學剛畢業時的創業經歷,仍然痛心不已。在打工的三年中,陳國華努力地學習,不斷積累各方面的知識。他說,大學生創業,往往激情有餘,但是,沒有足夠的經營和管理經驗,再多的激情也撞不開成功的大門。

  打工打下技術基礎

陳國華入學即打工,還未畢業就開始創業,促使他堅持下來的,是內心深處不斷涌動的創業激情。陳國華的技術是全面的,他學的是計算機應用專業,勤工儉學做的是電腦培訓,具有硬件、軟件和網絡方面的豐富知識

1996年,陳國華考入了武漢測繪科技大學。當衆多剛剛邁入象牙塔的天之驕子正對浪漫的大學生活充滿憧憬的時候,陳國華感到的卻是沉重的生活壓力。因爲家境貧困,父母爲他上大學操碎了心,還負了不少的債。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從考上大學的那天起,陳國華就開始爲勤工儉學做準備了。他認爲,勤工儉學不但可以賺點零花錢,減輕父母的負擔,而且可以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爲將來的就業打下良好的基礎。

陳國華勤工儉學的目標很明確,一要結合自己的專業,二要結合自己的興趣。他學的是計算機應用專業,每逢節假日,便跑到武漢的電子科技一條街,挨個店鋪地轉,在別人裝機的時候,他就在一旁悄悄地看,回到學校再買些電腦方面的報刊對照着學。三個月後,他在電腦城找到了一份做硬件裝配的工作。打工期間,有家電腦公司要做培訓業務,他覺得是個機會,當天就跑去應聘,居然一試就中。當時,這個培訓主要定位是高校市場,因爲學生在大學學到的大多是理論知識,他們都有提高自己動手能力的強烈願望。另外,社會上也有一些人需要做電腦方面的培訓。在做培訓的過程中,陳國華看到了其中蘊含的巨大商機。

1998年初,武漢測繪科技大學也辦了個電腦培訓班,陳國華應聘做了培訓教師,帶硬件組裝和網絡維護工程兩個班。培訓班利用的是學校的軟硬件,因爲帶有高校概念,很是吸引人。參加這個班的人來自社會的各個階層,在這一年半時間中,陳國華在教他們電腦的同時,也從他們身上學到了不少知識,專業功底更加深厚,並且獲得了相當多的社會資源。

成功模式奠定創業坦途

陳國華的商業模式是成功的。他應用以培訓帶銷售、以銷售促培訓的商業模式,使公司實現了良性循環。開業僅三個月,企業就有了10多萬元的盈利

陳國華是個有心人。在搞培訓的過程中,他就琢磨開了:別人來培訓,目的是什麼?最後還不是要用電腦?其實,他們就是電腦的一個潛在消費羣體。陳國華想,如果將電腦培訓和電腦銷售這兩塊有機結合起來,形成一種互補和互動——譬如在培訓的時候,把實習基地設在電腦公司裏面,電腦的組裝工作可以由學員來完成;做電腦業務的公司,也可以在做培訓的學員當中發現一些潛在購買者。這樣一來,不但解決了培訓過程中過多佔用硬件設施的問題,而且能節約銷售過程中的人工成本,提高教學質量。另外,培訓業務培養出電腦的消費羣體,帶動了電腦銷售,電腦銷售又將帶動培訓業務。這樣一來,便形成了一個非常良性的循環。

1999年6月,陳國華即將畢業。他揣着自己的商業計劃書,壯着膽子找到了校辦企業的法人代表——學校的一名主要領導,向他談了自己的想法。這位領導非常讚賞,希望他能留下來一起幹,陳國華很受感動,雙方一拍即合,約定由學校提供軟硬件、提供資金,由這位領導任法人代表,陳國華負責經營管理,並達成了口頭協議,盈利後雙方按各50%分成。

管理失控,慘遭“架空”

缺乏必要的經營管理知識是陳國華失敗的第一個原因;選擇合作伙伴不當是他失敗的第二個原因。陳國華還敗在缺乏法律意識,他和校方達成的口頭協議不具備法律效力,這就爲法人代表插手公司事務埋下了伏筆

7月15日,陳國華接手校辦企業;16日,在電腦城租了一個鋪位;18日,又註冊了一家有關電腦培訓的網絡工程公司。於是,電腦培訓和電腦銷售兩個業務就同時做了起來。事實證明,陳國華的這種商業模式是完全正確的,短短三個月時間,公司的盈利就達到了10多萬元。更爲可喜的'是,公司在行業中建立了很好的口碑,前來培訓、購買電腦的顧客絡繹不絕。

這時,陳國華在培訓過程中形成的人脈也幫了他的大忙。一位同濟醫科大學的老教授是陳國華的忘年交,他的得意門生——湖北某公司老總的企業要做局域網,老教授就極力地推薦陳國華。這個單子讓陳國華賺了四五萬元。另外,還有很多學員,參加完培訓就上公司買電腦,連機子都是自己裝的。

但是,暫時的成功並不能掩蓋公司在制度方面,以及陳國華作爲一名創業者在素質方面的欠缺。培訓班作爲校辦企業,組織不健全、構架不合理的問題原本就非常突出,陳國華在和校方達成協議前,也沒有對公司的組織結構進行重新規劃,公司責、權、利不明確,陳國華享有經營管理權,但在財務上並沒有相應的權利。業務增長後,公司實現了盈利,原本說好不插手公司經營管理的法人代表便開始插手公司的具體事務,並開始安排他的親戚進公司做事。這些人大多被安排在人事、財務等核心部門,既搞壞了管理,又搞亂了人心。同時,公司賬目不清,現金管理不善的問題也非常突出。更爲嚴重的是,作爲合夥人的學校領導並沒有平等地對待陳國華,財務人員只惟他的命令是從,陳國華失去了對資金的調度權。

三個月後,整日爲公司業務東奔西走的陳國華被累倒了,請假回老家休養了半個月。他萬萬沒有想到,等他返回公司時,公司從財務、人事到日常管理,已經面目全非,公司已由法人代表全權打理。陳國華感到自己再也沒有辦法參與進去了,就主動地退了出來。

“失敗其實也是一筆財富,”陳國華很誠懇地告訴記者,“現代社會是法制社會,一切承諾只有以合約的形式確定下來,合夥雙方的權益纔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但當時,我不懂這些。”離開學校後,他以最快的速度來到了深圳,他說,人們把深圳稱作“創業者的天堂”,他希望透過幾年的學習後,再一次踏上創業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