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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再回職場 60歲不是職業分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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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意味着遠離,悠閒地在家看看報紙、下下棋、帶帶孫子,時不時外出旅遊……這是許多退休老人的生活寫照,也是不少高壓力人羣時不時用來慰藉自己、舒緩壓力的精神想象。

退休後再回職場 60歲不是職業分界線

然而,最新的調查顯示,越來越多的退休人士開始選擇退休後再入職場。據中國人民大學商事法律科學研究專家黎建飛的調查報告,中國大約有1000萬退休人員返聘,退而不休。無獨有偶,加拿大統計局的調查也發現,目前大約210萬名55到64歲的加拿大國民仍然受僱或者在找工作。這一數字比30年前多出一倍。

爲什麼越來越多人

選擇退休後再上崗?

“退休時身體很好,閒不下來”是受訪老人退休後再次就業的普遍原因。供職於廣東省一家醫療器械公司的陳先生,原是醫療部門的一名副處級公務員,今年已經65歲,退休後受聘這家公司已經有5個年頭了。“60歲退休,感覺精力還很充沛,還想再幹幾年。”他說。

再就業帶來較好的經濟收入也是老人們再就業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想在不增加子女負擔的情況下給自己多準備些養老錢,等自己真正幹不動的時候,能自給自足。”王迪英說。原工作於長沙理工大學的王迪英教授是路基路面建設行業的專家,56歲退休後受聘於鄭州310國道指揮部做監理。王告訴記者,退休後這份工作的收入是她退休前工資的兩倍。

退休老人的工作慣性也讓退休後再就業成爲一個思想過渡期。受訪的老人普遍認爲幾十年的工作歷程讓他們有了一種工作的本能狀態,繼續工作讓老人覺得充實、有價值。“工作雖然比原來更辛苦,但是企業的工作讓我更有成就感,更體現了我的價值所在。”王教授用“心情舒暢”來形容她退休後的這份工作。

受偏愛的兩類退休老人——

公務員和高科技人員

像陳先生這樣的退休後受聘於企業的公務員並不在少數,他們三四十年的工作經歷、豐富的人脈網絡和良好的公衆威望都是企業爭相聘用的主要原因。“這些退休人員的危機處理能力很好,可以爲我們單位節約很多成本。”東莞某食品公司的人力資源經理李某告訴記者,這些人工作經驗豐富、決策力強,能加快工作效率,而且不用爲其買養老保險,節省了企業成本。退休公務員豐富的人際關係圈更是企業求之不得的稀缺資源。

公務員退休後受聘於企業,對雙方來說都是一件“雙贏”的事情,據《紫荊》雜誌報道,與內陸毗鄰的香港,近年來退休後受聘於企業的公務員數量也呈日益上升的趨勢,與內地不同的是,香港政府規定了公務員退休後一年“過冷河”期,即一年(由他們正式退休第一日起計算)內不得受聘私營機構,滿一年後獲評審委員會審覈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批准,方可加入私營機構。

公務員依靠資源、經歷和威望大獲企業歡迎,而高科技人員用其專業技術博得企業的青睞。在一些“年紀越大越值錢”的職業,退休人羣同樣受到企業的歡迎。

李瑞深,是汕頭市金平區第一人民醫院腫瘤科專家,退休後一直在私人醫院工作。醫術高超的他頗受用人單位歡迎。他認爲,完全退休會讓老人來不及轉換角色,而且退休後單調的生活讓人反應遲鈍、加速老去,繼續工作能讓人充滿活力、積極向上、精神上得到激勵、與社會保持聯繫。

目前,高技術退休人員退休後繼續工作的現象也越來越受到社會學家的關注。中山大學社會學教授閻志強認爲,可替代性低的'高技術領域的人才,通常其人力資源成本較高,此類人才的培養週期比一般人才要長,若按現行退休年齡制度退休,則是一種極大的資源浪費。因此,閻教授建議,可對此類人才實行彈性退休制度,根據健康狀況,並在徵得本人同意情況下,延長退休年齡。

退休繼續工作——

非法用工的尷尬

退休老人再就業,也產生了一些尚待解決的社會問題。其中,如何用工是比較突出的問題。根據《勞動法》規定,退休,意味着已退出勞動崗位,已不具備勞動者主體資格。繼續工作只能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協議,而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像王教授、李瑞深這些老人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從某種意義上說是非法用工,不受勞動合同法保障,同時也不享有各項社保。這也意味着若因工作引起傷殘事故是不受勞動合同法保障的。王迪英教授就由於退休後工作不慎摔傷,在工傷認定上面臨身份尷尬,因王並不具有勞動者主體資格,和用人單位籤的也不是勞動合同,因而無法依照勞動合同法取得相應的工傷認定和權益保障,王迪英老人爲此憤憤不平。

二戰後嬰兒潮帶來了今天老人潮,這個羣體有着獨有的特徵:受過良好的教育,有着強烈的工作慾望,不希望太早和社會脫節。他們在再次就業的過程中享受着工作帶來的滿足感和較好的經濟收入,但同時,其再就業所帶來的諸多社會問題也需要關注和解決,以便讓越來越多的退休老人迎來事業的“第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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