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招考公務員的相關規定,現將交通運輸部珠江航務管理局2016年招考面試確認及材料寄送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確認
1.請進入面試的考生(包括調劑入圍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限確認是否參加面試。請準備參加面試的考生於2016年1月25日17:00前透過發送電子郵件到進行面試確認。郵件標題一律爲“×××確認參加面試”,郵件內容應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證號、身份證號、報考職位代碼、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政治面貌、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聯繫電話等。
同時將以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我局招錄郵箱:
(1)面試確認單;
(2)報名登記表(可從網站下載,含本人2寸免冠彩照電子照片);
(3)考察聯繫表。
放棄面試的,應出具關於自願放棄面試的說明,本人簽字後傳真至020-83315928並電話確認,原件寄我局人事處。
2.請考生於2016年1月28日前(以郵戳爲準)透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局(恕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遞公司送達)。材料郵寄地址:廣州市沿江中路263號珠江航務管理局人事處,郵編510110。如無另行通知,說明材料已收到。
(1)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要求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註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2)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A4紙上)。
(3)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複印件。
(4)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
(5)2張1寸近期免冠彩照,在照片背面註明姓名。
(6)其他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需註明培養方式)複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覆印件,證明中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繫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複印件;特殊情況暫不能提供的,經我局同意,可以在體檢考察階段提供。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複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覆印件,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繫人和辦公電話。
以上所有材料複印件均須用A4紙,並裝在一個大信封內,寫上姓名及報考部門。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視爲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二、面試時間
我局2016年度招考面試擬於2月下旬舉行,具體事項另行公告,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人社部招考網站。
聯繫電話:020-83315881。
附件:點擊下載附件1-5
交通運輸部珠江航務管理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