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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控制重點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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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合理利用施工合同確定與控制工程造價工作主要包括:制訂資金使用計劃,按規定程序進行工程計量,嚴格付款控制。下面是由小編爲大家提供工程造價控制重點及對相關知識,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工程造價控制重點及對策

  工程造價全過程控制的重點與對策

建設工程造價是指爲建成一項工程實體,預計或實際在承發包市場等交易活動中形成的建設工程總價格。對建設單位來說,合理測算工程造價並將其控制在計劃限額以內是提高建設資金投資效益的有效手段,也是評價建設項目投資效果的重要指標。建築安裝工程具有體積龐大、結構複雜、建造週期較長的特點,建設單位在利用有限的資金建設建築的過程中,施工階段的造價管理工作最爲煩瑣,是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的重點。  施工合同的作用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依法簽訂的施工合同是具有法律意義上最高優先地位的合法檔案,是爲實現建設目標,明確相互權利、責任、義務關係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工程價款,合理控制工程造價,保證建設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法律依據;是工程施工階段經濟關係的集中體現。建設單位要高度重視施工合同的簽訂,與承包方合理分攤風險因素。透徹理解並認真簽訂合同,可以規範雙方的履約行爲,有效控制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的工程造價。我國國內的各類公共建築、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道的施工和設備安裝所簽訂的.合同,基本上是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於1999年頒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執行的。該文字主要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組成。

合同之《協議書》

《協議書》作爲總綱性的檔案,概括了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目的是說明合同涉及的主要內容,確認合同文字的組成檔案。合同價款是施工階段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的基礎,招標工程按中標通知書的中標價如實填寫,非招標工程由雙方依據工程預算書約定。可能轉化爲價款責任的條款要詳細約定,如資金來源一項要列明不同來源資金所佔比例。工程承包範圍、質量標準、工期總天數等內容是工程款撥付、結算、索賠等造價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

合同之《通用條款》

《通用條款》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考慮了施工中的慣例和合同在簽訂、履行中的實踐經驗,是通用於各類建設工程施工作業的基礎性合同條款。明確了完整的工程造價是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量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根據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需要追加的合同價款、應由發包人支付的其他費用。合同價款與支付部分對合同價款及調整、工程預付款、工程量的確認、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等條款有詳細說明。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質量與驗收、工程變更、違約、索賠和爭議等款項對在特定情況下怎樣對造價進行調整進行了說明。《通用條款》中列示的款項對造價管理工作具有根本的指導作用,對其透徹理解是正確簽訂《專用條款》的前提。

合同之《專用條款》

《專用條款》是專門應用於具體工程的條款,款項設定與《通用條款》對應,需要根據個別工程的實際內容和特點對《通用條款》中沒有明確的款項進行特別約定,修改不適用的款項,補充缺少的內容,使合同更具可操作性,便於雙方理解和履行。《專用條款》是合理確定和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下面就如何簽訂能夠直接或間接影響工程造價的條款作簡單的探討。

1、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在該部分明示適用的法律、法規,約定由發包人提供的標準、規範、施工圖紙的具體時間及需要承擔的費用。

2、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在該部分寫明發包人應完成的“三通一平”工作內容和時間要求,辦理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協調清理施工場地等工作的措施和費用承擔,約定承包人工作要求,防止因爲措辭含糊導致雙方對責任、義務和權力關係的理解歧義引起索賠等嚴重影響造價控制的事件。

3、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質量與驗收

約定隱蔽條件和中間驗收部位,明確工程試車費用的承擔方式。

5、合同價款與支付

選擇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中的一種作爲約定合同價款的方式。

(1) 固定價格合同。有詳細的設計圖紙、資料,能準確計算工程量、工期較短、施工工藝不太複雜、風險因素容易控制的工程可以採用此類合同。包含了所有能預料的風險因素,承包商承擔全部施工風險。

(2) 可調價格合同。在此類合同中,總價或單價在合同實施期間可根據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進行調整。合同約定綜合單價和措施費的調整方法作爲價款變更的依據。主要考慮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造價指數、價格調整;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設計變更、發包人更改雙方已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等。此類合同適用範圍比較廣,風險可以得到合理分攤,建設方承擔工程量的風險,承包方承擔價款變動的風險。

(3) 成本加酬金合同。此類合同適用於工程內容複雜、技術方案與建築結構難以事前確定,工期特別緊迫的工程。雙方事先確定工程成本構成和酬金計算方法,承包商沒有降低施工成本的激勵。業主不易控制工程造價,承擔全部施工風險。合同中須明確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如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開工後扣回的時間和比例等。

6、材料設備供應

發包人約定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結算方法和違約處理辦法。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明確質量要求及設計規定,使用代用材料產生的價款增減以書面形式議定。

7、工程變更

明確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所產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的分配方式。建設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時的解決方式。

8、竣工驗收與結算

約定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明確雙方責任、工程價款結算和支付方式。約定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保修期、保修責任、保脩金支付方法。

9、違約、索賠和爭議

約定如何規避影響工程建設的不利因素,以及違約事件發生後的責任承擔、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和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10、其他

約定保險的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對出現履行合同時與簽訂合同時的估計相差較大的情形,應籤補充協議作爲中期進度付款結算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