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務、政務公開有關會議、檔案精神要求,爲加強教育行政機關、學校民主政治建設、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促進教育行政機關、學校管理人員廉潔自律,進一步搞好黨風廉政建設,切實做好我校黨務、政務公開工作。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預審制度
1、爲認真做好黨務、政務公開工作,確保公開資訊與數據的全面、真實、準確、及時,保障廣大羣衆和師生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黨務、政務公開的內容,由校各處室根據有關要求,結合職能,制定具體公開內容目錄,報校黨務、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審定。
3、需公開內容,根據具體情況,實行處室、分管領導、校長負責制。公開並在預審流程中,收集、審覈、審批每個環節的工作完成後由相關責任人簽字負責。審覈人必須認真核對,防止出現錯漏現象。
4、校各處室按照黨務、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審定的公開內容目錄,結合保密規定,對涉及本處室的黨務、政務資訊公開性進行審覈並決定是否公開。
5、 校處室難以作出決定或者屬於重大事項、或認爲不宜公開的,報校辦公室,由校辦公室報分管領導審批。
6、校處室負責人在授權範圍內,審覈決定公開的內容,可直接更新或發佈的,由處室明確的黨務、政務公開資訊員及時更新或發佈;需經資訊中心接收和上傳的,將資訊打印文字,處室負責人簽字後,交辦公室。各處室和黨務、政務公開資訊員每個工作日要上網檢視本處室相關欄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糾正,確保資訊動態管理。
7、對制發的規範性檔案,各處室在草擬時應主動就該檔案提出是否公開的意見,認爲不應公開的,要註明原因;辦公室按公文程序對單位提交的檔案進行審覈時,要對檔案的公開性複覈,同意處室的,簽署同意,有異議的應提出明確意見;校領導在簽發檔案時,對檔案的可公開性做最終決定。
8、屬於校製作、產生的,如規範性檔案、重大事項部署等,從黨務、政務資訊正式生成到公開不得超過15日;不屬於校製作、產生的,如法律、法規、辦事程序、收費標準、上級機關制訂的規範性檔案等,應在做出予以公開決定後10日內公開。
9、 召開對內對外情況通報會,公開內容需經校長或分管校長審批。
10、在黨務、政務公開資訊預審中,因玩忽職守造成公開資訊錯漏,或違反保密規定的,將視情節後果,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11、本制度由黃梅校實驗中學黨務、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民主評議制度
1、以黨的羣衆路線爲指導,緊緊依靠羣衆,將黨務、政務公開工作置於羣衆監督下,廣泛聽取羣衆意見和要求。
2、民主評議的內容是對全校各處室及工作人員實施政務公開情況進行評價,包括應公開的內容是否公開、黨務、政務公開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政務公開的成效等。
3、透過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科技教育社會監督員會議工作通報會或向廣大服務對象發放徵求意見函的形式,獲得社會各界及廣大服務對象對實驗中學政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
4、要充分利用民主評議活動,促進教育黨務、政務公開的逐步完善,更好地爲廣大服務對象服務。
5、實驗中學民主評議活動由校黨務、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根據需要負責組織實施。
三、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不能按時限要求完成辦事項目或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追究個人及分管領導責任:
1、沒有實行黨務、政務公開或公開流於形式,甚至公開搞假的;
2、公開但沒有按要求公開,造成不好影響的;
3、符合條件,手續齊備的事項不予受理和批准的;
4、違反法定的依據、程序、條件、標準和辦事權限,謀取私利的;
5、因違反規定,工作中出現失誤或差錯,給羣衆帶來損失或傷害的;
6、辦事推諉扯皮,影響正常工作的;
(二)對不能履行職責,違反黨務、政務公開有關規定的個人和部門,根據不同情況,按以下辦法追究責任:
1、情節輕微,影響較小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告誡或批評教育,並限期改正;
2、影響正常工作,或者造成損失的,責令直接責任人作出書面檢查,並給予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3、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的,經校黨政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將直接責任人調離現崗,並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4、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重大決策、管理事項造成失誤的責任追究:
1、違反決策程序的;
2、未透過集體議事和會議表決,領導個人擅自決策的;
3、決策時不尊重班子多數成員意見的;
4、不如實向黨政班子會議介紹情況的;
5、未按上級和校委、校政府要求重新議事的;
6、集體決策出現偏差和失誤的;
7、違反保密紀律的。
上述違反規定的行爲,情節輕微的,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應當在黨政班子會議上進行檢查,接受批評;情節較重並造成後果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進行誡免談話;情節嚴重給事業造成重大損失的,按規定上報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
四、反饋制度
1、建立通暢的反饋渠道。在校黨務、政務公開欄邊設立政務公開意見箱,對外公佈投訴電話(),多渠道廣泛徵求羣衆對公開的意見和建議。
2、對羣衆的意見和建議,要及時收集整理,落實跟蹤整改措施,及時解答羣衆提出的問題。
3、對羣衆的意見和建議,採取直接答覆、會議通報、政務公開欄公佈等形式,及時向羣衆反饋,確保羣衆知情權和監督權的落實。
五、備案制度
1、規範黨務、政務公開工作登記。在全面實行黨務、政務公開工作中,校機關有關處室設立羣衆意見登記簿、領導接訪登記簿、各種會務記錄簿、跟蹤督查記錄等,形成工作記錄材料,重要事情及時通報。
2、健全政務公開規章制度。制定黨務、政務公開的有關制度並印發,作爲行政管理的依據和工作考覈依據,使黨務、政務公開工作規範有序,有章可循。
3、建立黨務、政務公開工作檔案。推行政務公開工作的各項內容、辦事指南和制度、羣衆投訴和羣衆意見綜合、工作整改意見和整改情況、行風測評情況、辦事備案資料等,辦公室進行定期收集整理,歸檔存查。
六、申請公開制度
爲了深化黨務、政務公開工作,保障個人和組織的知情權,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 申請公開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會公衆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根據自身需要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申請,行政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程序向申請人公開。
(二) 申請公開內容和形式
1、申請公開的內容:申請人申請公開的,原則上應該公開的,但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祕密、國家機密、應當公開但正在審議、討論過程中的政府資訊、法律、法規禁止公開的其他政務資訊除外。
2、申請公開的程序和形式
申請人可以透過書面或口頭形式申請公開教育工作方面的黨務、政務資訊;口頭申請的,應當場記錄。申請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或名稱、住所、身份證明、聯繫方式等;
(2)請求公開的具體內容;
(3)申請人的簽名或蓋章;
(4)提出申請的時間。
3、申請公開的辦理
收到申請後,應進行登記,並根據下列情況及時給予書面答覆:
(1)屬於公開範圍的,應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資訊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禁止公開範圍的,應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
(3)不屬於受理掌握範圍的,應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該資訊掌握機關的,應告知聯繫方式;
(4)申請公開的資訊不存在的,應告知申請人;
(5)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6)申請公開的黨務、政務資訊含有禁止或限制公開的內容,但能夠區分處理的,可公開部分應當向申請人公開。
4、禁止行爲
(1)答覆申請人不予公開、不予提供的資訊,不得用以有償服務或者變相有償服務的形式提供;
(2)不得透過其他組織和單位以有償或者變相有償的形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教育工作方面的政策資訊。
5、期限
(1)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應在申請人辦妥申請手續後當場提供;
(2)不能當場提供的,應當在申請人辦妥手續後10個工作日內提供;
(3)因正當理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答覆或者提供資訊的,經校黨務、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人同意,可以將答覆或者提供資訊的期限適當延長,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答覆申請人或者向申請人提供資訊的,期限中止,障礙消除後期限恢復計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復,應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
6、申請提供公開內容的形式
(1)申請提供資訊,有條件的可以安排適當的時間和場所,供申請人當場閱讀或者自行抄錄;
(2)應申請人的要求,可以提供打印、複製等服務;
(3)申請人在申請中選擇以郵寄、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獲取政府資訊複印件的,應當以該申請要求的形式提供,因技術原因無法滿足的,可以選擇以符合資訊特點的形式提供。
(三)監督措施
1、設立舉報投訴電話、監督意見箱,接受辦事羣衆的監督。
2、校黨務、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校系統黨務、政務公開的執行情況。對應該公開而沒有公開,以及公開內容不規範的,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給予通報批評。
七、公開承諾制度
(一)承諾的內容、辦事標準和時限
1、教師調動工作。教師調動原則、工作程序、進人指標、學科、選調條件、調動結果予以公開。擬調動人員由校黨政班子研究決定後,調動手續隨到隨辦。
責任處室:人事股,電話:
2、招聘教師工作安排。招聘教師政策、方案,安排計劃、工作程序、錄用條件、人數、學科、錄用結果予以公開。被錄用者,按時辦理手續。
責任處室:人事股,電話:
3、教師職務評審工作。評審條件、程序、結果予以公開。嚴格按照評審辦法和程序進行操作。
責任處室:人事股,電話:
4、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開教師資格考錄標準、申報程序、審批制度,依時辦理。
責任處室:人事股,電話:
5、中小學收費和機關行政收費工作。各中小學及校機關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由物價等有關部門審批下文公佈。單位和學校向社會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和票據樣件”,實驗中學監督各校嚴格按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並對學校收費情況每學期組織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接到羣衆關於中小學校亂收費方面的投訴,5個工作日內核實清楚,反映屬實的即作出處理。
責任處室:計財股,電話:
6、做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及自學考試工作。做好普通高考學生體檢、填報志願時間工作,以及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及自學考試考試成績、錄取結果、收費公開工作。嚴格按照上級規定的實施細則操作。
責任處室:招生考試中心,電話:
7、城鎮小學、初中就近劃片入學工作。實驗中學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制定我校城鎮小學、初中招生方案,並向社會公開。餘缺調劑按學生自願和學校可能相結合的原則進行。接到羣衆對中小學校亂招生方面問題的反映後,5個工作日內核實清楚,反映屬實即作出處理。
責任室:教育股,電話:
8、社會力量辦學校審批及民辦學校招生廣告覈准工作。社會力量辦學校的審批條件、審批依據、審批結果、年度檢查結果予以公開。社會力量辦學校審批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頒發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及民辦學校招生廣告覈准,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責任處室:教育股,電話:
9、實行首問責任制。對來我校辦事的單位和個人,第一個被詢問的工作人員有責任予以接待或引導到相關處室。責任處室要熱情服務,隨時辦理。
(二)投訴程序
1、本校設立政務公開監督小組(效能監察室內),負責公開承諾制度的檢查督促,接受羣衆投訴。投訴電話:
2、羣衆對本校各處室的違諾行爲,可來信、來訪或電話向本校政務公開監督小組投訴。
3、政務公開監督小組受理投訴後,即予調查覈實,情況屬實的,由政務公開監督小組報校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校將對責任人按有關制度處理,並追究責任。
八、目標考覈制度
1、黨務、政務公開目標考覈工作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的原則。
2、實驗中學將黨務政(校)務公開工作的考覈納入對各學校、各單位的年度工作目標考覈之中。
3、黨務政(校)務公開工作的考覈內容:黨務政(校)務公開組織領導情況;工作職責和管理權限的公開情況;重大決策和重要事項的公開情況;依法行政依據、程序、時限和方式、方法、結果的公開情況;行政許可事項,包括法律、法規、規章設定項目的公開情況;服務承諾兌現情況;分級考覈和責任追究情況;黨務政(校)務公開辦事服務場所建設情況;教師、幹部聘任、職稱評定、晉級晉職、評先選優情況;經費預決算、財務收支情況;大宗物資採購事項和基建招投標情況;收費項目、依據和標準;領導班子廉潔自律情況;涉及幹部、教師、學生切身利益的有關情況;對羣衆投訴的處理情況等。
4、黨務、政務公開考覈工作實行量化標準。考覈結果評定分爲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5、黨務、政務公開工作考覈實行全面考覈,考覈於年底或翌年年初進行。黨務、政務公開考覈工作由實驗中學統一領導,校黨務、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九、黨務、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宣傳實行黨務、政務公開民主監督的重大意義。
2、積極參與校的決策,搞好決策前的調研和討論。
3、抓好黨務、政務公開落實,對公開的內容認真把關,要全面、真實、具體規範。
4、嚴格黨務、政務公開程序,公開前在嚴格把關,公開內容提交黨務、政務公開工作會議研究後再進行公開,公開後要透過多種形式及時聽取羣衆意見和建議,糾正和解決存在的問題,並將處理結果再公開。
5、透過召開社會監督員、教師代表座談會,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十、黨務、政務公開監督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學習上級府有關檔案精神,不斷提高黨務、政務公開工作的水平。
2、認真落實辦事程序公開、辦事結果公開制度。
3、積極召開黨務、政務公開工作會議,總結前段佈置下步工作。
4、對不落實黨務、政務公開工作的處室和個人,有權提出批評和指正意見。
5、密切黨羣、師生關係,發揮紐帶橋樑作用。
6、依據黨務、政務公開制度,加大公開力度,增加校機關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