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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停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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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單位停車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單位停車管理制度

單位停車管理制度1

爲有效管理與維護公司員工機動車輛秩序,保障公司內交通暢通,特訂立本規定,供公司員工遵守,並作爲公司員工車輛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據。

一、區域規定:

1、本規定僅規定了公司蘊川路廠區的員工機動車停放區域,在蘊川路廠區之外工作的員工若駕車進入蘊川路廠區,須將車輛停放在臨時停車區域內。

2、公司員工應按對應安排的`停車區域停放,具體停車區域詳見所發《車輛停放證》,注意不要佔用公車停車位。

3、原則上按照員工工作所在部門就近安排停車。

二、管理細則: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由各部門覈對員工姓名、手機號碼、車型、車輛顏色、車牌號等資訊,並以書面形式上報安全監察部備案、領取《車輛停放證》。

2、若有新增、更換車輛或牌照,請事先告知所在部門,由所在部門及時上報安全監察部備案,獲准並領取《車輛停放證》後,方可停放車輛。

3、《車輛停放證》爲員工駕車進入公司蘊川路廠區的憑證,駕車進入公司前,請務必將《車輛停放證》放置在車輛方向盤一側的擋風玻璃內以備查。

4、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停放使用,外來車輛應遵照保安人員的指揮停放在臨時停車區域。

5、員工車輛必須按規範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車輛須停在劃線內,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

6、員工若遇到指定停放區域已停滿的情況,請及時聯繫保安人員,按保安人員指定的臨時停放車位停放車輛,不可自行隨意停放。

7、車輛停妥後,請檢查停放是否適當,並確認車窗車門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公司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8、在駕駛室內不得抽菸,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

9、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保安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啓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10、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乾淨。

11、嚴禁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2、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後方能離開。

三、違規處罰

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爲安全監察部。

2、安全監察部對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爲,一經查獲或舉報覈實,將視情況對車主進行教育或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安全監察部辦理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將予以雙倍處罰。

4、對不服教育屢次違法規定的車輛,將禁止進入公司。

四、其他:

本管理規定從20xx年8月18日起開始實施。

單位停車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爲有效管理與維護基地園區機動車停放之人員、車輛秩序,特訂立本管理規定,供園區企業、工作人員及訪客等共同遵守,維護良好的園區環境。

二、管理規定:

1.園區機動車停放共規劃3種專用停車區如下:

a.辦公樓地下車庫:供公司及入駐園區企業車輛停放;

b.辦公樓前坪室外停車場:供訪客車輛臨時停放;

c.辦公樓後坪停車場:爲入園企業運/送貨物大型車輛專用停車區;

2.入園企業需停放車輛,應先到管理中心物管部辦理《車輛通行證》,管理中心將根據入園企業租賃面積分配固定車位;

3.入園企業車輛必須自覺接受管理人員的安全檢查並將《車輛通行證》放在車內顯眼的位置;各入園企業車輛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車位,若固定車位已滿時,必須自覺接受車庫管理人員的統一指揮將車輛停放到室外停車場。

4.訪客車輛應按照保安人員的指引停於室外停車場;

5.爲避免停車位遭他人佔用、誤停增加管理困難,各停車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將漆上入園企業名稱,以便識別。

6.車輛進入園區及停車場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並遵照保安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誌線行進;

7.除規定區域外禁止隨意停放機動車,禁止車輛停放於通道旁或人行道;

8.各單位、部門車輛應無條件配合管理中心物管部建立車籍管理資料;

9.貨車駛近停車場入口時,應該注意限高、限重標誌,若疏忽因而毀損停車場配線管路或其它設施,車主應負責賠償,貨車進入卸貨區裝卸後儘快離開,貨主應全程監督要求保持場內清潔及安全;

10.車場內各項設施如消防、通風及緊急設備,若非操作人員或情況危急,禁止隨意觸動,以免發生危險;

11、園區內所有機動車停車位僅供車輛停放,如停車區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車輛損失的,繼善高科產業園區不承擔任何保管責任;

三、機動車停放管理細則:

1.入園企業常用車輛(入駐企業或企業員工用車)應到管理中心物管部辦理車輛登記,申領《車輛通行證》;

2.管理人員有權禁止無《車輛通行證》車輛駛入該停車位停留;

3.《車輛通行證》爲一車專用,不得轉借給他人使用,如有違反,車場管理員有權收回《車輛停車證》;

4.車主遺失《車輛通行證》,應及時到管理中心物管部登記備案,並重新申領並支付辦證費,《車輛通行證》每年更新一次;

四、罰則

1.進入園區的車輛,請共同遵守本管理規定,違規者受罰,車輛憑《車輛通行證》(貼於擋風玻璃左下角明顯處)進出園區;

2.凡有下列違規情況,經勸說無效者,將作相應處罰;

a.未按規定車位停車;

b.一位停二車、一車佔二位;

c. 超出停車線外,隨意停車,影響出入;

d.未停放在指定車位內;

e.未張貼停車證(或臨時停車證);

f.車道上並排或逆向停車;

g.停車場入口或通道停車;

h.告示禁止停車區停車;

i.緊急出口車道;凡違規的車輛,管理中心依據情況,勸說後仍違規者處罰金人民幣200元。罰金納入管理費基金統籌運用,重大違規事項,則報請主管部門執行拖吊,所發生的費用由該車主負責。

j.若違反本管理規定的車輛,因肇事造成損害,肇事者將依法賠償一切損失,另涉及刑法部分則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附則:

1.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2.本規定由管理中心負責制定、修改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