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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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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室管理制度

消防室管理制度1

1、自覺遵守執行司法部及保衛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圓滿完成上班交給的各項任務。

2、中控室是司法部保衛處的重要部門,所有工作要對安全保衛主管領導負責,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入室參觀。

3、中控室實行雙人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須經消防機關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工作中集中精力、頭腦清醒、反映敏捷、快速認真的確認和處理每個報警。

4、在值班期間,中控室必須保證有人值班,如果擅自離開崗位,按脫崗處理。同他人調換班次要雙方協商,經領班同意並改寫排班表後,纔有效,否則出現一切問題,均由原表人員承擔。

5、在特殊情況下,接班人員未能準時到崗接班時,交班人員不得離崗。

6、值班人員接到保衛處通知時,要及時通知相關人員,重要事情要在值班日誌準確記錄。

7、中控室嚴禁煙火,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崗辦私事,用餐時,值班人員要輪換就餐,不準脫崗、串崗、空崗,值班期間不準睡覺、洗澡、看報紙、打私人電話、飲酒,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9、中控室電話爲接、報警專用電話,除工作外不作它用,嚴禁打聲訊電話。值班時精神集中,認真觀察火災報警系統的工作狀態,按操作規程操作。

10、交接班時,兩班人員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的執行情況,做好交接記錄,並將班內發生設備故障,隱患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要及時通知維修人員修理。

11、不準在控制檯用餐,飲水。並保證中控室內清潔,控制檯乾淨整潔。

12、掌握消防控制室火警處理程序,發生火災要儘快確認,及時、準確啓動有關消防設備,正常有效的進行撲救及人員疏散,並直接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不準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現場後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

13、熟悉本樓建築結構、佈局和重點部位的位置,檢查報警要迅速準確,不能憑經驗辦事。工作期間嚴格遵守中控室各項管理規定,認真如實填寫中控室工作日誌及工作記錄。

14、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影響的,因責任原因造成設備損壞的,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違反保衛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的,根據情況接受保衛部門的處理。

15、隨時掌握中控室各種設備的執行情況,積極配合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時刻維護各種設施正常運轉。保管好室內消防器材,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6、嚴禁擅離職守,做好設施設備日常維護管理,做到專人巡視,檢查和操作,一旦發現可疑情況,要跟蹤、錄像,同時應立即上報。

17、建立建全單位的防火檔案,落實安全管理措施重點部位設備定人、定時、定點管理。

消防室管理制度2

(1)嚴格遵守門禁制度,張貼“閒人免進”標誌,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

(2)嚴格制定本崗位規章制度、消防應急預案、監控報警跑點程序等,並將值機員上崗證複印件張貼上牆。

(3)每班次值班人員不得少於2人;禁止在工作崗位上吸菸、飲酒、會客、睡覺等,禁止將火種帶入機房。

(4)崗上人員要熟知中控室內設備設施的功能、工作原理、操作程序、一般故障處理方法等;報警跑點要迅速、準確無誤。

(5)消防中控室的各種設備(如電腦、自動報警、滅火系統、防排煙、應急廣播的控制櫃等)要隨時保持完好,乾淨整潔,靈敏有效。

(6)作爲應急備用的消防服、應急包、對講機、維修工具等要保證配置齊全、有效,取用方便;應急萬能應當加封處理,並有使用登記。

(7)定期監測和清洗消防自動報警設施,按期對自動滅火系統進行水壓測試,每年檢修各種消防器材,保證各種防火、滅火設施有效執行。

(8)在崗值班人員要做好值班記錄、設備執行記錄、設備保養紀錄、設備故障及維修記錄等。

消防室管理制度3

第一條爲規範消防控制室消防標識設定及管理,保障自動消防設施執行,提高單位的消防管理水平,根據《全省推行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實施意見》,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本標準適用於設有自動消防系統的單位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部位。

第三條消防控制室門外應設定標識,標明“消防控制室閒人免進”。

第四條消防控制室內應設定《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火警處置程序》、《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維護管理操作規程》等制度標識,並懸掛或張貼在控制室的牆面上。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應有顯示被保護建築的重點部位、疏散通道、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或模擬圖。

(一)設備具有消防設施顯示功能的,應當顯示感煙、感溫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圖,並在控制室牆面顯著位置設定消防設施和疏散路線圖,標明消火栓、安全出口、疏散路線等。

(二)設備無消防設施顯示功能的,應在控制室牆面顯著位置設定消防設施分佈及疏散路線圖,標明各類消防設施、安全出口的位置和疏散路線。

(三)建築樓層結構不同的,應在牆面設定標準層的消防設施分佈及疏散圖,其他樓層消防設施分佈及疏散圖應在消防控制室建立檔案專卷。

第六條自動消防設施檢測合格後應張貼《建築自動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識,標明系統名稱、使用編號、維保單位、檢驗單位、檢驗負責人、檢驗日期等內容。

建築自動消防設施檢測合格標識應按下列要求設定:有消防聯動控制櫃的工程,張貼在聯動控制櫃的左上角;只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工程,張貼在報警控制櫃的左上角;只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工程,張貼在水泵控制櫃的左上角。

第七條消防控制室應配備不少於2具4公斤ABC乾粉滅火器,滅火器放置點、滅火器箱的箱蓋上方應設定標識,標明名稱、操作使用方法、維護保養責任人及維修時間。

第八條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應取得崗位機能資格或經省級公安消防機構培訓合格,持證上崗;操作人員應牢記控制室崗位職責,熟練掌握火警處置程序、自動消防設施操作程序。

第九條消防控制室應落實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

第十條消防控制室應逐日填寫值班記錄和消防設施巡查、檢查、維修記錄,由值班、檢查、維修人員簽字後存檔備查。

第十一條消防控制室應將下列資料整理歸卷,存放在控制室內:

(一)消防控制室相關職責、制度;

(二)消防設施分佈及疏散路線圖;

(三)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協議;

(四)自動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季度、月份檢查試驗情況;

(五)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培訓合格證複印件。

第十二條消防安全宣傳標識內容應根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更新。

第十三條單位應加強對消防標識的維護、管理,如有破損、缺失的,應及時更換。

第十四條消防設施器材標識需要標明維護責任人、檢查維護時間的,維護責任人變更及每次檢查維護後,應及時註明。

第十五條國家標準及本標準對消防標識有規格、尺寸規定的,應按規定製作;沒有規定的,可由省、市公安消防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