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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晨午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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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晨午晚檢制度爲掌握幼兒的健康狀況,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理園內有咳嗽情況,分享了幼兒園晨午檢的制度,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晨午檢制度

幼兒園晨午檢制度1

一、根據本園情況,採取班上教師和保健大夫檢查的方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 入園晨檢時,負責晨檢人員應向家長詢問幼兒健康狀況,並按程序對幼兒進行檢查。

三、對幼兒晨午檢的程序爲:

(1) 一摸:有無發熱(可疑者測量體溫);

(2) 二看:一般情況(精神狀態、面色等),傳染病的早期表現(咽部、面板有無皮疹等);

(3) 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

(4) 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的物品,發現問題迅速處理。

四、每日由總值班人員巡視幼兒午睡,巡視的內容包括來園人數、幼兒睡姿、幼兒蓋被、幼兒脫衣、幼兒入睡率等幾方面,並做好記錄,一月彙總分析一次。

五、班上老師在幼兒躺下後逐一檢查幼兒有無危險東西攜帶或裝飾物,如有需收放好。

六、班上老師應注意巡視睡着的幼兒呼吸的頻率,對咳嗽的幼兒應讓其側睡,對矇頭睡的幼兒應加以糾正,午睡時間教師注意巡視幼兒,以免發生意外。

七、遇特殊情況及時與總值班人員、家長聯繫,採取措施,及時處理。

八、保健大夫每日不定期巡視各班級,向班上老師瞭解幼兒的健康狀況,對體弱的幼兒加強生活護理,如有可疑或異常應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九、 各班教師對缺勤的幼兒要進行電話追蹤訪問,嚴格執行晨、午檢的檢查制度。

幼兒園晨午檢制度2

一、加強領導,提高晨、午檢工作質量

二、由各班值班老師和園保健主任負責每天的晨、午檢的具體檢查,記錄統計工作,作好未到園或有病師幼的病情詢問追蹤,及時瞭解病情作好記錄。

三、值班教師每天早期晨和中午在活動室門口進行晨午檢,保健主任逐班進行晨、午檢的複查並作好記錄。

四、保健主任每天還要在下午幼兒、活動時間對幼兒和教師進行午檢工作並作好記錄。

五、在晨、午檢中有病的師幼作好詳細的詢問病情的記錄,特別是發高燒的`師幼更不能忽視,並立即到醫院診治。

六、要求值班教師在幼兒室內外活動時間隨時觀察幼兒的活動情況,發現有異常的幼兒要立即反映給保健主任,對有異常的幼兒要立即和家長取得聯繫,並由家長送往醫院診治,突發的病情由幼兒園直接送往醫院診治並通知家長。

七、每天值班的教師有義務在巡查時觀察幼兒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給保健主任。

八、晨、午檢記錄填寫齊全,存檔備查。

九、每學年對在園幼兒進行兩次體檢,體檢由衛生保健主任協助相關衛生機構完成。

十、在體檢中發現幼兒身體有異常的情況,及時通知家長,由家長負責到縣級以上醫院診治。

十一、對有特殊病的幼兒,建立特殊病例檔案,隨時觀察身體狀況。

十二、建立家長聯繫制度,經常和幼兒家長取得聯繫,向家長

宣傳傳染病的預防和流行情況,幼兒園、家庭共同預防傳染病的發生。

幼兒園晨午檢制度3

1. 晨午檢採用保健醫和班級教師分別檢查的方式,保證檢查到每一位幼兒,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 晨間入園時,負責晨檢人員應向家長詢問幼兒健康狀況,並按程序對幼兒進行檢查,午睡後對在園幼兒進行健康觀察。

3. 對幼兒晨午檢的程序爲:

(1) 一摸:有無發熱(可疑者測量體溫);

(2) 二看:一般情況(精神狀態、面色等),傳染病的早期表現(咽部、面板有無皮疹等);

(3) 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

(4) 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的物品,發現問題迅速處理。

4. 班上老師在各項活動中注意觀察幼兒的精神狀態,發現異常要及時送往醫務室。

5. 對在園幼兒的晨午檢及全日健康觀察中發現的異常情況由檢查者負責記錄,班上老師登記在《交接班本》上,保健醫登記在《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登記冊》上。《交接班本》和《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登記冊》上的記錄要求時間準確,語句通順,表達清楚。

幼兒園晨午檢制度4

一、晨午檢時間 :各班教師在每天上午8:30與下午2:50之前完成幼兒的晨午檢,同時填寫《晨午檢登記表》和《幼兒缺勤排查登記表》。

二、負責晨午檢人員應是幼兒園的各班負責人。

三、晨午檢的地點:幼兒園園(大)門口。幼兒園各班教室門口

四、晨午檢查內容:

1、一問:問幼兒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

2、二看: 一般情況下,觀察幼兒精神狀態、面色等,傳染病的早期表現,咽部、面板有無皮疹。

3、三摸:摸幼兒有無發熱現象,可疑者測量體溫。

4、四查: 有無攜帶不安全的物品,發現問題迅速處理。如有異常情況,及時做好記錄。

五、根據詢問和檢視的情況,若有身體發熱的幼兒,經體溫測試確定後,特別是出現發燒、頭疼、咳嗽、手上出現皰疹等,以及不能確定的症狀,通知家長,勸其馬上到醫院診治,並在家中治療。

六、經檢查身體無異常的幼兒進入幼兒園後,各班帶班教師應立即對幼兒進行第二次檢查,再次向幼兒詢問晨午檢內容,並做細緻的檢視,晨午檢詢問、檢查內容同上。如再有身體發熱的幼兒,應帶患兒到觀察室進行診斷,經體溫計測試正常,方可繼續上課;如幼兒

體溫不正常,應主動聯繫家長,勸其送醫院診治。第二次檢查應在幼兒入班後半小時後進行。

七、負責老師和教師要經常指導和檢查幼兒的幼兒的洗手方法。

八、對有病患兒的班級、患兒摸過的玩具等要徹底消毒,開窗通風。

九、對第一、二次晨午檢確診發熱勸其離園的幼兒,要做好記錄,與患兒家長保持聯繫,電話追蹤醫院診斷結果。患兒康復返園時,須攜正規醫院證明,經衛生保健老師同意後,方可入園進班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