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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責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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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責任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責任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管理制度1

爲加強我校學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進和諧校園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循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學習消防知識,開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公寓樓的消防設施、熟悉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警、會疏散逃生、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學校每學期要開展滅火技能演練,經常對宿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巡查,交流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四、學校要對學生宿舍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和巡查,糾正違章用火、用電和私拉亂接電線。

五、宿舍管理員要經常檢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完好有效;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六、學校每年要開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對成績突出的予以獎勵,對不負責造成損失的予以處罰和追究。

七、全體學生嚴格遵守《學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準》:

1、 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2、 不準吸菸;

3、 不準佔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

5、 不準攜帶汽油、煤氣瓶、煤油等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7、不準使用酒精爐等明火器具;

8、不準擅自變動電源設備;

9、不準宿舍無人不關電源;

10、不準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安全責任管理制度2

爲了確保學校安全、衛生工作落實到實處,杜絕安全、衛生事故的發生,維護教育 大局的穩定,推動學校各項教育活動的健康發展,特簽訂如下責任狀:

1.教師應該以保護學生的安全爲己任,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護教育,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學校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班級安全、衛生管理制度,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2.班級教學和學生生活設施需要時刻注意安全。要經常對教室裏的學生的凳子及其它教學用具進行安全、衛生檢查、教室門窗,在放學和節假日,要及時關好。時刻注意教室電源,發現損壞的插座、開頭、燈頭,要及時報告學校以便及時修繕。

3.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衛生常識教育,教育學生怎樣預防近視和感冒,防止傳染病和其它惡癡在校園中發生,教育學生嚴禁購買“三無”食品,無合格證的文具和有危險的玩具。

4.教師要教育學生時刻注意交通安全,上學、放學回家不得在路上玩耍,不要與不認識的人交往或跟隨參與活動以被壞人拐騙。

5.加強值班,自覺履行值班職責。教師值班時要早30分鐘到學校並在校內外巡視,當事故發生時,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的學生並及時報告學校和家長

6.教師在課堂或課後不得對學生打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師必須嚴格執行學校各項安全衛生工作制度。班級大型活動,必須報告學校審批,外出活動報告學校審批,禁止各班參加校外各種不安全的活動。

8.加大安全、衛生懲處力度,凡在學校發生安全衛生事故的班級,班級評先進一票否決,該任課要,班主任不得先。安全衛生工作失誤造成損失的要視其情況扣除個人獎金,並根據相關法律追究責任並進行處理。

安全責任管理制度3

一、目的

構建公司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發揮。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及考覈等要求,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

三、術語和定義

3.1 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的一項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業的各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所負責的工作和應承擔的責任的一種制度 (以下簡稱“責任制”) 。

3.2 到位標準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行爲和活動的具體要求。

3.3 引用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四、職責

4.1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訂、簽發本企業各級責任制,對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2 企業其他負責人負責對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3 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負責責任制制訂的具體實施工作,以及各崗位員工的履職評估。

4.4 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企業及各部門領導責任制的編制工作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覈工作。

4.5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編制、溝通與評估。

4.6 各班(站)長負責本班組員工崗位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五、管理要求

5.1 責任制的制訂與發佈

5.1.1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根據企業安全生產需要,作出責任制制訂的決定。

5.1.2 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接受責任制制訂任務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計劃。

5.1.3 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開展以下具體工作:

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方案。

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初稿的制訂工作。

收集彙總安委會成員討論決議,於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根據責任制制訂方案,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制訂、內部審查及員工意見徵求工作。

依據內部審查結果及員工建議,於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修改工作,並上報安全環保辦公室。

5.1.5 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包括:

安全生產職責;

到位標準;

權限與義務。

5.1.6 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到位標準應包括:

貫徹、落實政策法規的行動;

組織,參加的安全生產活動;

執行安全生產的巡視,檢查;

參與風險評估研究;

參與體系的內審;

對評估發現問題的處置;

對糾正行爲的實施進行回顧;

參加應急演練與救援;

參與安全事故調查;

對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回顧;

日常事務包括與相關方溝通安全生產問題。

5.1.7 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收集彙總各部門(工段)崗位人員的責任制後,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評審及修改,並傳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責任制的複審及修改工作,並提交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5.1.9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企業安委會成員對責任制進行審定、簽發。

5.1.10審定後的責任制,應交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組織在5個工作日內以檔案形式進行發佈。

5.2 責任制的溝通

5.2.1 責任制溝通應遵循逐級溝通的原則。

5.2.2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副職、分管部門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幹部,確保其理解並接受。

5.2.3 企業分管副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部門(工段)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幹部,確保其理解並接受。

5.2.4 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部門分管副職、專責、班(站)長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副職、專責、班長,確保其理解並接受。

5.2.5 班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班組人員進行責任制溝通。特別關注新上崗、轉崗的員工,確保每個員工理解、接受並履行其責任制。

5.2.6 各崗位人員均應熟悉並理解自己的安全生產職責,有疑問時逐級向上反饋,上級應做好溝通和解釋。各級人員責任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

5.3 責任制的培訓

5.3.1 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應納入部門級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至少每年進行一次,由部門自行組織。

5.3.3 安全環保辦負責對各部室責任制培訓情況進行監督、考覈。

5.4 責任制的執行與評估

5.4.1 各崗位人員應嚴格按崗位責任制履行崗位職責。

5.4.2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每年應對企業分管副職、分管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並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業分管副職每年應對分管部門(工段)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並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門(工段)負責人每年應對分管副職、部門專責、班長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彙總本部門各崗位履職情況報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長每年應對班組員工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並將評估情況報送部門負責人。

5.4.6 各級崗位責任制的評估結果,應向當事人進行反饋。

5.5 責任制的修訂

5.5.1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每年應結合崗位需求及履職評估情況,對企業各崗位的責任制進行回顧,對發現的問題或不足,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進行糾正或更新。

5.5.2當部門或崗位職責發生變化時,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個月內,向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提出責任制修訂建議,並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組織修訂和更新。

5.6 責任制的考覈

5.6.1 安全環保辦公室結合崗位履職評估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覈,考覈參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考覈管理制度》執行。

5.6.2 各級崗位責任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記錄至少儲存3年。

六、相關記錄

6.1 《安全生產檢查考覈表》

6.2 《安全績效考覈表》

6.3 《培訓記錄》

6.4 《檔案評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