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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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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加班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加班規章制度

加班規章制度1

一、加班範圍及規定

1、 職工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期間工作爲加班。

2、 因生產需要職工必須在標準工作時間外提供勞動,並透過加班審批確認爲加班。

3、 加班人員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現場提供技術支援的管理人員。

4、 職工一次加班不得超過8小時,緊急搶修除外。

5、 職工加班結算加班工資。

二、加班申請、審批、撤消步驟

1、 變電站和門房值班人員及臨時工雙休日不計加班考勤。

2、 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於加班前1個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領導。

3、 分管領導對加班申請審覈並估算加班時間,批覆發回申請部門。

4、 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且無正當理由,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爲無效。

5、 因突發情況需要加班者, 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於事後1個工作日內填寫《加班申請單》並加以額外說明。

6、 因特殊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於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

7、 《加班申請單》上填寫加班人數及名單、預計加班時間,部門主管和分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8、 《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覆後,不得擅自改動,否則一律無效。

三、加班確認

1、 職工加班後,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根據實際加班情況完成《加班申請單》,明確加班職工選擇的加班結算方法,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辦公室和局財務以進行考勤處理。

2、 加班時間根據《加班申請單》中分管領導的批覆確定,實際加班時間少於預計加班時間按實際加班時間確定。

四、加班結算

1、 加班工資結算

2、 一次加班滿3小時不超過4小時按半天算。

4、 一次加班滿6小時按一天算。

5、 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2倍計發加班工資;雙休日加班的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倍計發加班工資。

6、 職工日平均工資=職工基本工資/22個工作日。

7、 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個夜班發放4元加班補助(倒休人員除外)。

加班規章制度2

一、綜述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4、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於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二、加班類型及申請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實際加班當日下班前到行政部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計加班。

2、雙休日加班

員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到行政部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計加班。

3、節假日加班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到行政部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計加班。

4、公司統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彙總。

爲了更好地培養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爲無效。

5、緊急任務

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員工需在加班後實際上班的第______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相關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要在加班申請單上加以說明。

6、領匯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審批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透過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徵得領導的同意,並按照規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回來時補籤。

7、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三、統計

行政人事部要在每個月末要對加班進行統計,作爲安排調休和發放加班補償的依據。

四、加班補償

1、員工平時零星加班以及週末加班或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採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休。

2、公司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加班,採取發放加班工資的方式進行補償。

3、由於公司的原因加班後在一年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放加班補貼。

4、加班補貼的發放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標準支付,調休時間對應加班時長來安排。

5、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須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願放棄,公司不再給予加班調休。

五、罰則

1、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並記警告一次處分,扣罰績效工資________元。

2、爲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覈實,取消加班補償,並記大過處分一次,扣罰績效工資________元。

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虛報加班的,按照________倍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________倍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

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並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加班規章制度3

第一條目的:

爲提高效率,兼顧公平,保障員工正常作息時間,爲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

適用於xxxx有限公司全體員工加班和調休。

第三條責任:

3.1、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程序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行政人事部,並負責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覈實。

3.2、各部門負責人對所管部門人員的加班頻次、時間安排,部門經理負責審覈,行政人事部進行審批。

3.3、各部門負責人和行政人事部經理要嚴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

第四條 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但對於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實行(指星期日)加班調休。

第五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

1. 星期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星期五或星期六的下午

五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單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請單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 法定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的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單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 嚴格執行:爲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爲無效。

4. 加班時數:星期日和法定節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5. 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6. 領匯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准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

7.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週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8. 未經批准的加班,員工出差超過正常工作時間或在假期內,員工參加講座、會議、培訓或公司社交宴請等超過正常工作時間或在假期內。上述情形均不屬於加班,公司不會爲此支付相應報酬或給予調休。

第六條 加班調休與工資支付

6.1 、加班調休

(1) 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享受不定時工作制,則不享受加班調休。

(2)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但按現目前公司上班作息時間並未達到標準工時制度,所以星期六加班不拿入調休。

(3)員工加班後各部門首先安排調休,星期日加班與平時延時加班給予同等時間的調休,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給予3倍同等時間的調休,所在部門經理須儘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調休單位爲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能調休。

(4)員工也可要求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一週,調休時間公司將視具體情況在六個月內安排員工調休。

(5)調休需填寫《調休單》。

6.2 加班工資計算

(1)員工如無法得到調休的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按照《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工資標準按照基本工資除以21.75天計算,用日工資標準除以8小時卻得小時工資標準,在計發加班加點工資和請事假扣發工資時,均按此標準執行。

(2)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員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補貼;安排員工在公休日(星期日)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加班補貼,依法安排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新年(1 天)、春節(3 天)、清明節(1 天)、勞動節(1 天)、端午節(1 天)、中秋節(1 天)、國慶節(3 天)。}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補貼。

第七條 附則

(1)本制度之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3)本制度自20xx年09月01日起執行

加班規章制度4

一、目的及適用範圍

爲規範公司加班調休管理工作,保障員工正常作息時間,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管理人員的加班調休。

二、加班原則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但對於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實行(指週末、節假日)加班調休。加班起始單位爲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計加班。

三、加班審批程序

1、 計劃加班:根據工作計劃需加班者,須於加班前一工作日填寫《加班工作記錄單》,經直接上級批准後方能加班。

2、 應急加班:由於特殊原因需臨時加班者,須在加班日當日或次日(當日或次日爲非工作日的,順延至工作日)填寫《加班工作記錄單》,經直接上級補籤後方能予以確認記錄。

3、員工加班須經處室經理、分管領導審批簽字,處室經理加班須經分管領導審批簽字,分管領導加班須經總經理審批簽字。

4、未按要求填寫、審批或未按時提交《加班工作記錄單》的,人事處不予確認記錄,不計算加班。

四、調休

1、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人事處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事假,可按1:1的比例衝抵。員工加班以調休形式補休的,原則上在12個月之內調休完畢。

2.以調休衝抵病事假的,只能在已存在的可休假天數裏衝減,如果員工請假時沒有可調休假期的,則不允許用未發生假期衝抵事假。

3.原則上,所有員工調休須提前一天填寫《調休申請單》,一般員工調休需處室經理簽字同意,處室經理級以上人員調休需分管領導簽字同意。調休人需將簽字確認後的《調休申請單》交人事處登記備案後,方可休假。調休期間正常計算工資。

4.員工調休一次最少半天。調休一天以內(含一天)的,由處室經理審批,連續調休兩天(含兩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審批,連續調休七天(含七天)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擅自調休的,以曠工論。

五、附 則

1、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管理人員。

2、本制度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3、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