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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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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公共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共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公共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1

爲了貫徹落實iso900質量管理體系,保障公司內部各種生產設備能夠正常執行,擴大企業對外宣傳起到廣泛的作用,調整好各部門的協調能力,規範各部門的工作,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切實提高企業的運作效率。現擬定《企業基本設施管理制度》:

(一)生產設備管理。爲了使企業能夠正常執行,提高公司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各種設施的良好運轉。由行管部建立《設備檔案》,並制定現推行電子設備及機械設備管理辦法,包括電子顯示屏、電腦、電視監控、發電機、空調、總電錶箱、消防管網、廚房設備、公共廁所設備、辦公設備等。

1、電子顯示屏、電視監控、發電機、總電錶箱、消防管網、廚房設備、公共廁所、辦公設備等,由專人負責管理,推行誰管理誰負責的保管責任制度,

2、空調、電腦等由使用的工作人員負責管理。

3、各級負責人不得將公司財務擅自挪爲己用、外借、出租等不正當行爲。

4、負責人應遵從公司的規定使用以上生產設備,嚴格遵循設備的使用辦法,如出現違規使用導致設備損壞或不能正常執行,由負責人承擔責任。

5、各級負責人在借出以上設備前,需要經公司行管部主任同意並配備說明外借緣由等必備內容,以書面形式辦理外借手續。

(二)企業網站維護及更新。企業的發展需要對外宣傳,企業需要一個自主的網站,公司現指定專人負責企業網站和電子顯示屏維護及更新,並制定管理辦法。

1、網站負責人根據公司要求維護公司網站和電子顯示屏,保障不出現人爲或其他原因導致網站不能開啟。

2、負責人根據要求刊發公司發展、改革、服務、理念等相關內容及圖片資訊。

3、負責人根據要求對網站外觀、版面等要及時更新,準時發佈。

4、不得刊發與企業不利的消息及反動文章。

5、網站及電子顯示屏只爲公司所用,不得刊發其他資訊。

6、負責人根據要求對電子顯示屏內容及時更新,準時對外宣傳。

(三)後勤物資保障。公司後勤物資應有充分的準備,由行管部指派專人負責購買、庫存、發放。

1、公司後勤物資包括票據、文具、墨盒、食品等材料物品。

2、負責人應按照需求或者按照需求向公司提出要求及時購買所需物品。

3、負責人應當出示所需物品詳細並以文字及票據等形式註明,註明內容應當清晰可見,易於識別。

4、所需採購物品需要行管部批准確認。

5、負責人對外來票據等應能得到識別。

6、按照公司規定,所購物品應合理予以庫存,倘若儲存不善導致物資不能使用等由責任人按照公司規定予以賠償。

7、按照規定發放物資時,負責人應當有物資走向的證明、類別以及數目等項目記載,並以書面形式標明。

8、後勤管理人員不得將公司物品挪爲己用、外借等違反公司規章的行爲。

9、公司各類財稅專用票證由財務部負責購買、儲存和發放。

10、交付使用後,負責人對後期的預期用途應該有詳細的瞭解。

以上制度的責任執行單位是公司行管部。

公共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2

一、 教學設備設施主要包括綜合教學室、理論教學室、教學儀器儀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後勤室具體負責管理;

二、 教學設備設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續齊全,帳物一致;

三、 教學設備設施的採購,由後勤室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編制《月度採購計劃》,交名匠審覈,總經理批准後,列入月度財務預算,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四、 教學設備設施單價在100元及以上的應進行登記,由後勤室負責建立教學設備設施登記的文字和電子臺帳;

五、 教學前由教師編制《課前準備表》交後勤室,由後勤室管理員對所使用的教學設備設施進行認真調試,分配學員使用。使用人員要按教學設備設施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設備設施、儀器的損壞;

六、 教學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按星耀集團體育中心《年度維護維修計劃》、《月度維護維修計劃》、《報修服務流程》執行;

七、 後勤室管理員每季度對教學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 教學工具、材料的領用,領用人需填寫領料單並註明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用途等,報名匠批准後,到後勤室管理員處領用;

九、 教學設備設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寫借條並註明用途、歸還時間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內的,報後勤室管理員批准後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過7天的,需報名匠批准後方可借用;

十、 教學設備設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損壞或者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扣除折舊後的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 名匠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設備設施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公共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而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單位管轄內的所有生產、辦公、生活場所(員工集體宿舍、食堂等)和沒有簽定消防安全協議的出租房屋建築及場地。

二、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設定要求

第三條疏散出口:

1、當一個廳室或房間面積不大於60時,可設一個疏散出口,當大於60時,每個廳室或房間的疏散出口不應少於2個;

2、房間內最遠點與最近疏散出口的距離不應大於20m。

第四條疏散門:

1、疏散門應採用平開門,不應採用平移門、捲簾門及旋轉門;

2、疏散門應向外開啓,當其建築面積不大於60且經常停留人數不多時,可向內開啓。疏散出口不應設定門檻,在距疏散出口1.4m範圍內不應設定臺階及影響人員正常疏散的障礙物。

第五條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淨寬不應小於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應設定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疏散走道與其它部位應採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頂棚及隔牆等不應採用可燃材料裝修,嚴禁採用燃燒後產生劇毒氣體的材料進行裝飾或裝修。

第六條疏散樓梯:

1、疏散樓梯應便於人員疏散,踏步佈置均勻通暢,樓梯間內不應設定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樓梯間內不應設定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不應敷設空調風管和易燃、可燃液體管道及可燃氣體管道;

3、疏散樓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樓層的平面位置不應改變,其首層應能直通室外。

第七條安全出口:

1、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內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當層數不超過3層,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但必須在視窗、陽臺等部位設定輔助疏散設施。

2、除特殊情況外,人員密集場所的視窗、陽臺等開口部位不應設定防盜窗,當必須設定時,應有從內部易於開啓的裝置,視窗、陽臺等開口部位應設定輔助疏散器具。

第八條安全疏散標識:

1、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正上方應採用“安全出口”作爲指示標誌;

2、沿疏散走道設定的燈光疏散指示標誌,應設定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牆面上,且燈光疏散指示標誌間距不應大於20米,對於袋形走道,不應大於10米,在走道轉角區,不應大於1米。設定在地面上的應急標誌燈,應保證視角連續,且間距不應大於5米;

3、內走廊型的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應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設定能保持視覺連續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線或間距不大於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誌;

4、設定在疏散走道兩側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線應保持連續,設定在疏散路線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誌應採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標誌的激發光源或自然採光量應達到規定要求。

第九條應急照明燈:

1、安全出口和麪積不大於60房間的疏散門的正上方“安全出口”指示標誌沒有連續不斷的應急燈光的,應安裝應急照明燈;

2、疏散路線上的樓梯間每層都必須安裝應急照明燈;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

第十條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爲分公司安全技術室,管理責任人爲其所在班組的負責人。

第十一條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爲安全生產部,公司機關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人爲安全生產部安全員。

第十二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人員密集場所在使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需要經常保持開啓狀態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4、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消防安全標誌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捲簾門。視窗、陽臺等部位不應安裝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捲簾門,否則必須在視窗、陽臺等部位設定輔助疏散設施;

7、舉辦會議、考試、表演等大型活動,應事先根據場所的疏散能力覈定容納人數。活動期間應對人數進行控制,採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第十三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應每天進行檢查,確保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清晰、有效、沒被遮擋,發生損壞時應及時向管理責任職能部門彙報,以安排維修、更換和整改。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對整改質量負有監督和驗收的責任。

第十四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職能部門每月應組織一次檢查,進行一次疏散設施實驗檢測,並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出廠,使用前必須進行20小時的充電,纔可進行放電。使用中的應急燈具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透過連續開關試驗,以檢查電路轉換及電池的應急功能,並進行放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四、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公共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4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啓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櫃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錶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執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執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啓動試驗,檢視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託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於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繫透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公共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5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定分佈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定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於乾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於易於取用和乾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後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爲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爲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爲8年,到期強制報廢。

公共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6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 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

二、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三、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四、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爲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並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爲。

五、按有關規範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六、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七、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7.1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乾燥,防止鏽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爲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塗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註潤滑油。

7.2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範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並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佔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7.3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啓後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後應作密封試驗並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錶指針是否在綠色的區域,如指針在紅色的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後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鬆動、鏽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並應及時充填

(二)、對乾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乾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後,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並標註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公共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7

安全疏散設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設備,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正常運轉,是維護我們酒店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認真執行以下規定:

1、 要時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2、各員工嚴禁下列行爲,違者予以通報批評或罰款等處罰:

(一) 佔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 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爲。

3、 酒店下列場所或部位應當設定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符合標準的疏散指示標誌:

(1)疏散走道、疏散門;

(2)樓梯、電梯及其前室;

(3)配電室、消防控制室。

4、 消防疏散設施、設備應當指定專人管理。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裝置,消火栓系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必須委託專業維修公司定期測試和維修保養。

5、 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設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給水系統需停水維修時,應當報酒店消防隊科備案。

6、 員工宿舍樓應配備救生繩、樓梯等逃生自救工具,並由專人管理。

7、酒店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有關問題,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