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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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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

一、爲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全員)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各部門(車間)、班組長對所轄範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報告。

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爲;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建立安全事故隱患資訊檔案。

4、公司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範圍內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排查並監控治理。

5、財務部門負責安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6、生技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三、安全事故隱患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的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以下情況列爲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1、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參加教育培訓,或其安全資格證書無效的;新職工入廠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氣鋼瓶、電葫蘆、叉車等特種設備未取得合格證、使用證和檢驗檢測過期的。

3、操作人員不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或未按照操作規程要求作業的;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持證上崗的。

4、車牀、鋸牀、鑽牀等機加工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防護罩、蓋、欄應完備可靠。

(2)防止夾具、卡具鬆動或脫落的裝置完好。

(3)各種限位、聯鎖、操作手柄要求靈敏可靠。

(4)機牀PE連接規範可靠。

(5)機牀照明符合要求。

(6)機牀電器箱,櫃與線路符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轉部位的楔、銷、鍵,原則上不許突出。

(8)備有清除切屑的專用工具。

5、液壓機、推制機等鍛、壓機械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離合器動作靈敏、可靠,無連衝。

(2)制動器工作可靠,與離合器相互協調聯鎖。

(3)所有啓動和停止裝置應有明顯標誌並易於操作,緊急停止按鈕靈敏、醒目,在規定位置安裝有效。

(4)傳動外露部分的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5)操作平臺結構合理,不得有嚴重脫焊、變形、腐蝕和斷開、裂紋等缺陷。

(6)機牀PE可靠,電氣控制有效。

(7)安全防護裝置可靠有效,使用專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8)液壓管路連接可靠,油箱及管路無漏油,控制系統開關齊全,動作可靠。

6、鍛錘等鍛造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上下砧不鬆動,銷、楔堅固。

(2)錘頭無裂紋,緩衝裝置靈敏、可靠。

(3)操縱機構靈敏、可靠。

(4)緊固部件無鬆動。

(5)安全裝置和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6)機械手、夾鉗、剁刀等輔助工具無裂紋。

7、液化氣加熱爐、箱式電阻爐等加熱設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爐門升降機構必須完好,鋼絲繩斷絲不準超過規定值,重錘配置適當,外露傳動部分應設防護罩。

(2)爐車鋼絲繩滑輪應完整無損。

(3)爐體的爐牆、爐襯應嚴密,無泄漏。

(4)液化氣爐的氣閥應完好,無鬆動、無泄漏現象。

(5)液化氣輸送管道應保持暢通,風管及加熱管應無裂紋、無泄漏現象。

(6)熱電偶、測溫儀表、儀器應靈敏可靠、電氣設備接地應完好、正確。

8、電焊機等焊接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接處有可靠屏護。

(2)焊機外殼PE線接線正確,連接可靠。

(3)焊機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超過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4)焊機二次線連接良好,接頭不超過3個。

(5)焊鉗夾緊力好,絕緣可靠,隔熱層完好。

(6)焊機使用場所清潔,無嚴重粉塵,周圍無易燃易爆物。

9、廠內機動車輛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廠內機動車輛應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檢測合格,在檢測週期內使用。

(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

(5)行駛系統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10、車間作業環境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工位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高度合適,沿人行通道兩邊不得有突出或銳邊物品;危險部位應設定安全標誌。

(2)作業區域地面平整,無積水、積油、垃圾雜物、無障礙物和絆腳物;坑、壕、池應設定蓋板或護欄;腳踏板應完好、牢固且防滑。

(3)生產作業點、工作臺面和安全通道普通採光照度符合標準,照明燈具完好。

(4)設備設施與牆、柱間以及設備設施之間應留有足夠的距離;各種操作部位、觀察部位應符合人機工程的距離要求。

11、液化氣鋼瓶儲存及使用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現場使用點的液化氣瓶存放量不得超過2瓶;使用前和使用後必須對容器進行檢查,確保無泄露。

(2)儲存及使用點應與明火區、高溫區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3)儲存及使用點應按規定的數量和種類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標識及防火安全標誌準確、齊全,且靈敏可靠,消防通道暢通。

四、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車間)、班組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並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採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2、發現隱患一般採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車間)領導或公司安全員。特殊情況或一般情況下能即時排除的安全生產隱患可採用口頭報告的形式報告。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要採取書面報告的形式,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採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安全員,一份部門自己留底備查。

五、隱患的整改及驗收

1、各部門(車間)、班組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後,應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覈實,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繫解決的自己聯繫解決,不能自己聯繫解決的,應立即報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2、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安全員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六、獎懲

1、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現者進行5—500元的獎勵,獎勵採用現金兌現,由安全員申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現按情節嚴重程度對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3、發現了事故隱患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將對發生事故的部門和相關責任人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4、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總經理處理。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2

一、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1、值班員應按時對執行中的高低壓設備進行巡視和檢查,巡視中應仔細觀察,認真分析,發現異常現象時,根據規程及時進行處理,並做好記錄。對於重大異常現象及進報告上級或有關部門。

2、執行中的高壓電氣設備的絕緣部分應視爲帶電體,不可直執着觸摸,停電的電氣設備在未裝設接地線前,應視爲帶電設備。

3、值班人員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進行其它工作,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與帶電設備慶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1KV以下,無遮欄時不小開0.1M;1——10KV,有遮欄時不小於0.35M,無遮欄時不上於0.7M)。

4、高壓設備發生接地故障時,人本與接地的安全距離:室內應大於4M;室外應大於8M,進入上述範圍的人員,應穿高壓絕緣靴,手接觸設備外殼和架構時,應帶高壓絕緣手套。

5、巡視設備,進出設備室時,應隨時將門關好。

6、檢查變(配)電所的暖氣裝置應無漏水或漏氣現象。

7、檢查變(配)電所內的門窗應完整,開閉應靈活。

8、檢查變(配)電所內的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應完好齊全。

9、檢查變(配)電所內的消防器材應完整,壓力正常,數量充足,擺放位置正確。

10、執行或大修後投入執行的設備的試運以及階段(一般爲72小時)應加強巡視,確認無異常後,方可按正常巡視週期進行巡視。

11、備有嚴重缺陷時及變壓器過負荷執行時,應加強巡視。

12、氣溫突變和高溫季節,應加強巡視。

13、雷雨季節雷電活動後應進行特殊巡視。

14、有重要活動或高峯負荷期間加強巡視。

二、設備日常維修管理制度

1、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2、工程部主管或當值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3、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中驗收簽字,並將通知單交回工程部。

4、工程部在維修單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記錄維修單內,並審覈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

5、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按各部門分類掛在牆上。

6、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當值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進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當值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7、工程部在執着單後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當值主管負責在登滬簿上註明原因,若影響營業,採取物別措施,儘快修復。

三、工程部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全體員工必須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執行公司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協同保安部門認真做好公司各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2、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並負責保持好現場。

3、未經工程部領導批准,外來人員(包括參觀學習、控親訪友、施工等)禁止進入電房、電梯機房、水泵房。經批准進入人員必須辦好登記手續,由當值班長及值班負責執行。

4、禁止本公司無關人員進入,如因工作需要進入時,必須徵得值班人員同意,並自覺接受檢查。嚴禁還火種或易燃物品進入。嚴禁在氣罐區內進行明火作業。

5、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執行外,必面對所屬機房範圍進行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範圍安全檢查。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整改。

6、不得隨意配製各機房鑰匙,無人時各機房,班組工作場地門窗必須鎖好。由當值人員負責檢查各水箱蓋,無關人員不得借用鑰匙,除當值人員外,必須經工程部主管批准才能開啟。

7、各班組工具、材料要有專人管理,攜帶工具,材料出公司,必須經部門領導簽字批准,註明使用原因,並由當值保安人員做好登記。

8、營業場所或工程部作何區域都應對工作人員禁止吸菸。

9、維亻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時,施工現場禁止動用明火,施工現場須放置滅火器材。各班組不得存放易燃油料,若需要使用明火應少量存放。

10、需要動火作業時,要辦妥動火證後方能施工,施工前必須排除施工現場易燃物品方能施工,完工後認真檢查,確定無遺留火種方能離開。

四、燈光檢查管理制度

1、每日早班由領班派一名值班維修工檢查燈光,並按巡檢表填好,及進更換。

2、每日中班派人負責按燈光巡檢表的時間、內容,巡視和更換燈光,並填好表格。

3、每日晚上由中班巡視和更換營業區燈光,並按巡檢表內容填好。

五、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1、每年配合樓層,對各部門電器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包括:配電箱及接線盒,燈具及其開關,房間插頭、插座。

2、餐廳廚房和職工廚房電器設備,除分工包乾責任制中規定由責任人每月進行維護保養外,每年由維修班安排二次安全檢查,包括:開關、插座、設備的接線是否堅固,接零保護線是否可靠,線路是否完整,看漏電開關沒沒失靈,線路和有無裸露。

3、每季度檢查吊茶燈和組合茶燈,燈具和水晶燈是否牢固可靠。

4、每半年檢查各配電房內的配電櫃,接線是否牢固,漏電開關能否正常工作,並做好除塵、防潮、防鼠“三防”工作。

六、用電安全檢測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操作規範表制度,停電檢修制度。

2、操作規範表內容:

(1)應拉合開關和刀閘。

(2)檢查開關和刀閘位置。

(3)檢查接地線是否拆除,檢查負荷分配。

(4)裝拆接地線。

(5)安裝蔌拆除控制迴路或電壓互感器迴路保險器,切換保護迴路和檢驗是否確無電壓等。

3、清潔、維護髮電機及其附屬設備時,必須切斷髮電機的“功能先擇”開關,工作完畢後恢復正常。

4、在高壓室內進行檢修工作,至少兩人在一起工作,搖測或檢修電容和電纜前後應充分放電。

5、事故處理:

(1)變壓器預告信號動作時,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馬上報告上級。

(2)低壓總開關跳閘時,應先把分開關拉開,檢查無異常,試送總開關,再試送各分開關。

(3)油開關嚴重漏油時,應切斷低壓側負荷,纔可進行掉閘。

(4)電容開關自動跳閘時,應退出執行。檢查後,確人無異常情況方可試送。

6、事故處理及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和執行日記上。

7、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由低壓到高壓,由分開關到總開關順序進行。送合閘的順序與此相反,嚴防帶負荷拉刀閘。

8、操作人員在監護人應根據模擬圖板或接線圖覈對所填寫的操作項目,並經值班負責人審覈簽名。

9、操作前應覈對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操作中慶認真執行監護制度。必須按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錄,全部操作完畢後進行復查,並校正接線圖。

10、電動合開關時,應注意電流表的變化。

11、停用電壓互感器時應考慮有關的失壓保護和電度計算。

12、當兩路或多路同時使用轉爲一路負擔時,要注意轉換相應的硅整流操作電源。

七、廚房防火檢查制度

1、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2、晚玉徵班前應熄滅火種,關嚴各油、氣閥門並細緻檢查,無漏油、氣現象,如發現有遺漏應及時通知工程部值放人員過來處理。

3、保持工作環境的清潔,清除工作臺上的各種油污,定期對抽油煙機進行清潔。

4、嚴禁員工在工作時吸菸。

5、發生火災時,就近取用滅火器進行撲滅,並注意關閉有關油、氣閥門。

八、廚房餐廳防火管理檢查制度

1、使用酒精爐時不往正在燃燒的酒精爐內添加酒精。備用的酒精不得超過二天的用量,放在備用餐間專人保管,總備用酒精由倉庫管理人員負責保管。

2、使用液化氣操作車時,必須嚴務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前要檢查輸氣膠管、氣瓶,發現漏氣應停止使用,並報告液化站人員進行處理。在餐廳內發現氣着火時,立即將車推出餐左外面通風的地方處理。

3、餐廳營業期間,各出品的門口不得上鎖,保持暢通。

九、消防檢查程序

1、每日對消防控制櫃的聯動系統檢查一次,內容爲:間響播放,起動水泵。

2、每星期對飯店消防通道情況做一次檢查。

3、每半月對消防水泵房系統檢查一次,內容包括:消防系統啓動,補充水池水量,檢查配電櫃電源及二次控制系統。

4、每月檢查一次滅火用具的衛生、位置、狀態,每年送檢一次滅火器。

5、每季度檢查一次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

6、每半年檢查一次控測器靈敏度。

7、每半年檢查一次末端放水,檢查自動報警功能。

8、每半年檢查一次消防泵出水情況,每半年檢查消防栓冬防情況。

9、認真填寫各種檢查記錄,消防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

10、防患,無法及時排除時,及時彙報領導。並協同有關部門共同解決,在防患未排除以前,採取臨時措施防範,確保安全。

教育與培訓

對從事樓面服務的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和產的三級教育(即本崗位、操作、巡全)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培訓教材附)。

對從事電梯、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覈並取得俁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上崗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一、思想教育

公司定期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後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二、法規教育

公司主管級以上領導定期學習上級發放的有關檔案、條例、本單位已有的具體規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三、安全技術教育

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單位安全技術知識、衛生知識和消防知識,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的防護,職業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發全知識,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業務安全技術訓練,是指對鍋爐等受壓容器,電、氣焊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進行的專門安全知識和技能訓練。

四、經常性的宣傳教育

根據本公司具體情況,主管級以上領導採取各種形式,如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後會、安全交底會、事故現場會、牆報等方式進行宣傳。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3

爲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執行機制,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實,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生產經營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是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要建立並落實隱患排查治理監控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保障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經費,並嚴格按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容和要求,組織對本單位所有崗位、場所、設施和生產經營環節進行隱患排查,及時消除各類隱患。

(一)排查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要從“人的不安全行爲、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和生產經營環境的不利影響”等方面,對本單位事故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具體內容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問答》(市安委辦編髮)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確定。

(二)排查頻次

1.廠(礦、公司)級實行月排查。主要(主管)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隱患排查,並及時召開調度會,對發現的隱患進行分析,研究對策,明確整改措施和監控責任。

2.車間(區、隊、分公司)實行周排查。車間負責人每週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事故隱患排查,對發現的隱患及時進行處理。不能立即排除和本級無能力消除的事故隱患,要及時向廠(礦、公司)報告。

3.班組、崗位實行每日、每班排查。班組長要組織全體人員對所有崗位、設備和生產經營環節進行隱患排查,加強現場管理,搞好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及時發現和制止違章作業行爲,消除事故隱患。對不能立即排除和無能力消除的事故隱患,要及時向車間(區、隊、分公司)報告。

4.危險源點實行每日定時排查。對危險化學品儲存裝置、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鍋爐房、配電室和其它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設施等,要實行專人負責,定時排查。

(三)資訊上報

1.報告時間。生產經營單位於每季度結束後的2個工作日內,將隱患排查情況報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安委辦,縣屬以上生產經營單位直接報本級監管部門;對發現的重大隱患要立即上報。

2.報告的內容。按統一設定的報表填報(表樣附後),主要內容包括:查出和整改的一般事故隱患(當場整改的要報數字、限期整改的要報條目)、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等。其中,對重大事故隱患要按下列內容形成文字說明:

(1)隱患現狀(隱患部位、存在隱患的設施、設備和隱患具體情況)及其產生的原因。

(2)隱患危害程度(是否涉及到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對周邊重要設備設施和人員密集場所可能造成的影響、事故發生時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對周邊環境帶來的影響等)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整改方案。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內容應包括:整改的目標和任務、採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整改的機構和人員、完成整改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等。

3.報告的形式。以電話傳真、發送電子郵件、送交書面材料等形式上報。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安委辦和有關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將傳真電話、電子郵件告知所負責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隱患整改

1.能當場整改的隱患,由檢查人員當場監督整改,並記錄在案。

2.需要限期整改的隱患,由檢查人員提出具體整改時限及要求,並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及時進行復查。

3.對發現的重大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主管)負責人組織專人現場監督整改。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定警戒標誌,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實行專人現場監控,防止事故發生。整改完畢後,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技術人員和專家對整改情況進行評估,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整改情況進行評估,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向監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五)登記建檔

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落實《安全檢查表》制度,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要詳細登記,認真紀錄隱患排查時間,隱患排查的具體部位或場所,發現事故隱患的數量、類別和具體情況,參加隱患排查的人員及其簽字;事故隱患整改情況、複查情況、複查時間、複查人員及其簽字,並逐月登記建檔。

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相關資料要裝訂成冊,妥善儲存備查,班組隱患排查治理記錄要儲存一年以上,車間(區、隊、分公司)隱患排查治理記錄要儲存兩年以上,廠(礦、公司)級和危險源點的隱患排查治理記錄要儲存三年以上。

二、各級政府及工作部門

按照“分級管理”和“行業對口”的原則,對監管職責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一)責任劃分和督導檢查頻次

1.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1)按照“行業對口”原則,負責駐保省屬及以上生產經營單位;

(2)本部門直屬生產經營單位;

(3)監管職責範圍內直接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

(4)監管職責範圍內涉及安全的重要場所和設施;

(5)上級指定或委託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

對上述單位(場所和設施),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督導檢查;對其中的重大危險源單位和特別危險的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督導檢查;對透過標準化、規範化驗收的“安全誠信企業”,每年進行一次綜合督導檢查。同時,對本系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督導檢查。

市安委辦每半年組織對各縣(市、區)、高新區及白溝·白洋澱溫泉城和市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一次督導檢查。

2.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及白溝·白洋澱溫泉城-管委會。

(1)轄區內除市級負責以外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由本級根據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情況確定,必須包括重大危險源);

(2)轄區內煙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3)涉及安全的重要場所和設施;

(4)上級指定或委託的生產經營單位。

對上述單位(場所和設施),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督導檢查;對其中的重大危險源單位和特別危險的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督導檢查;對透過標準化、規範化驗收的“安全誠信企業”,每年進行一次綜合督導檢查;對轄區內煙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排查,煙花爆竹、礦山等非法生產活動的高峯期要進行不間斷的排查。同時,對鄉鎮(街道辦事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督導檢查。

3.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轄區內除縣級以上負責以外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

(2)轄區內涉及安全的場所和設施;

(3)轄區內煙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對上述單位(場所和設施),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督導檢查;對轄區內煙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非法生產經營活動,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排查,煙花爆竹、礦山等非法生產活動的高峯期應進行不間斷的排查。生產經營單位數量多、安全監管任務重的鄉鎮(街道辦事處),由縣、鄉兩級確定排查頻次,報市安委辦備案。

各級各部門在“兩節”、“兩會”、重大節假日等特殊、重要時期和汛(暑)期、冬季等事故多發期,對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大隱患排查治理頻次和力度。

各級各部門應按上述責任分工,將每一個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督導檢查責任明確到具體部門,落實到具體人,拉出名單,逐級上報備案。

(二)督導檢查內容、形式

督導檢查主要採取從生產經營單位倒查的形式,對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等工作是否落實進行覈實。

1.是否按照規定時間、範圍、內容、要求開展了隱患排查(督查)活動;

2.是否對排查(督查)出的隱患進行了及時妥善處理;

3.是否對發現的隱患逐月進行了登記建檔;

4.是否按照規定的時限、要求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了統計上報;

5.是否落實了《安全檢查表》制度,《安全檢查表》填寫是否規範、具體,有無相關人員簽字;

6.隱患整改後是否進行了複查驗收,有無驗收記錄等。

各級各有關部門在進行督導檢查前,要制定《安全檢查表》,明確督導檢查的範圍、內容、方法、要求等,對生產經營進行綜合性督導檢查時,要涵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所涉及的全部內容;日常督導檢查時,要對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教育培訓、設備設施維護保養、糾正“三違”、危險源點監控、應急救援措施等方面的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三)登記建檔

督導檢查人員應詳細記錄檢查的單位、時間、部位、設備設施、場所、生產經營環節和崗位操作人員有無違章作業等情況。《安全檢查表》一式兩份,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後,一份留被檢查單位備存,一份由檢查人員帶回存檔。

各級、各有關部門必須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資訊管理臺賬,對督導檢查和生產經營單位上報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彙總,逐月進行登記建檔。

(四)工作資訊的報告

各級、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分析、梳理,並按規定時間、內容、要求將有關資訊及時、準確的上報;重大隱患和重要情況,要立即逐級上報至市安委辦。

1.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縣(市、區)有關部門每季度結束後5日內報縣(市、區)安委辦。

2.縣(市、區)、高新區及白溝·白洋澱溫泉城安委辦於每季度結束後8日內報市安委辦。

3.市政府有關部門於每季度結束後8日內報市安委辦。

4.市安委辦於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報省安委辦。

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出動督導檢查組次、人數,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數量,本級發現和生產經營單位上報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當場整改數量、限期整改的隱患數量及行業分佈、重大隱患具體情況及整改、監控措施等)。

報告的形式:填寫表格(附後),將有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以電話傳真、發送電子郵件等形式上報。市安委辦傳真電話:3088306,郵箱:。

(五)隱患整改督辦

1.當場整改的隱患,由督導檢查人員當場督辦整改,並記錄在案。

2.限期整改的隱患,由督導檢查人員下達具體整改意見,明確整改期限和要求,並進行跟蹤督辦;涉及到其它有關部門的隱患,督導檢查人員要採取書面形式,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通報;對生產經營單位上報的限期整改的隱患,監管部門要及時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3.重大隱患,由市安委辦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事故風險預測評估,根據確定的預警級別,向重大隱患所在地政府(管委會)或市政府有關部門下達整改督辦函,由監管部門在重大隱患單位顯著位置,張掛警示牌(紅、橙、黃、藍)進行警示(警示牌要標明隱患位置、可能造成的傷亡和經濟損失、整改期限及整改督辦單位),並及時進行跟蹤督辦。同時,督促有關部門啓動應急響應。重大隱患整改完畢、生產經營單位提出驗收申請後,監管部門應於3日內報請市安委辦組織驗收;驗收合格,撤銷警示牌,取消應急響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將涉及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有關的內容印成小冊子,由各地各有關部門負責發放到各生產經營單位和相關事業單位。將隱患排查治理作爲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全員培訓的重點內容,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由市、縣兩級聯合組織,對市、縣兩級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安全監管人員進行隱患排查監督檢查的專項培訓。

(二)實行定期調度。市安委會每半年對各縣(市、區)、高新區及白溝·白洋澱溫泉城調度一次;市安委辦每季度對市政府有關部門調度一次;各縣(市、區)、高新區及白溝·白洋澱溫泉城每季度對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縣級有關部門調度一次,及時研究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三)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執法行動。由市、縣兩級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機構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專項執法檢查。

(四)強化責任追究與考覈

1.政府與部門相關工作不落實的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1)不按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容、要求進行督導檢查的,第一次責令改正,第二次進行通報批評、年終考覈扣5分,第三次取消年終考覈評先資格;

(2)隱患排查治理資訊統計遲報、瞞報的,第一次責令改正,第二次通報批評、年終考覈扣5分,第三次取消年終考覈評先資格;

(3)不按規定要求逐月建立隱患資訊臺帳的,每少一個月,年終考覈扣3分;

(4)隱患排查不及時、督辦整改不到位而導致事故發生的,按照《保定市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辦法》的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2.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1)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的;

(2)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3)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5)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3.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證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單處或者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可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有上述違法行爲的機構,撤銷其相應的資質。

(五)加強社會監督

1.嚴格落實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發動從業人員和廣大人民羣衆對事故隱患進行舉報。

2.市、縣兩級安委辦應透過召開新聞發佈會或發佈公告等形式,每半年公佈一次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3.對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隱患排查治理,特別是對拒不整改的企業,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

四、其它事項

(一)人員密集場所消防、民爆物品、特種設備、建築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等行業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由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參照本制度制定專項隱患排查制度,認真抓好落實,並上報市安委辦備案。

(二)中石油和中石化的下屬加油站、各通信公司的下屬單位和其他省屬生產經營單位的下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工作,由所在地縣(市、區)、高新區及白溝·白洋澱溫泉城負責。

(三)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及其它經濟組織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參照本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