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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檔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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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社團檔案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社團檔案管理制度

社團檔案管理制度1

爲了加強對社團檔案資料的管理,規範社團的建設,提高工作水平,根據檔案管理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校社團聯合會檔案的管理工作由祕書處具體負責、專人管理,保證檔案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各社團應根據本制度制訂相應的檔案管理條例。

第二條檔案的分類管理:對校社團聯合會所有資料包括各社團上交的資料,進行統一整理和分類,校社團聯合會自身的各種資料按類別、性質分檔,各社團上交的資料按社團類別分檔。

第三條資料的存檔:按資料的性質、類別存檔、編號,統一入檔,每週對新資料進行一些清點,由專人負責分類存檔在年底統一上交校團委:

(1)每學期開學初:各社團負責人存以下資料:社團註冊表、社團成員登記表、社團負責人登記表、社團學期工作計劃、社團會費收費情況及使用範圍。(合指導老師和掛靠單位意見)

(2)學期末存如下材料:社團工作總結、社團材料彙編、社團成員、個人小結、社團負責人總結及建議;社團活動申請登記表、社團的`活動圖片及社團其他主要成果、財務帳目報表;

(3)以上材料應以打印稿留存,所有材料應客觀、公正、真實。

第四條檔案的查閱。需要查閱相關資料的按以下要求進行:

(1)校社團聯合會所有成員都有權檢視資料,辦公室成員可自由查閱,其它成員需查閱的,要經辦公室副主任或檔案管理負責人的許可。

(2)各級社團成員,如需查閱相關資料的,應說明理由報請校社團聯合會組委會批准。

(3)任何查閱人員,必須保證檔案的完整性,查閱後要恢復原狀,不得亂扔亂放,同時未經特別許可不得在其上塗改,或帶出,或複印,或其它非法形式使用,若有任何失誤,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五條檔案的更新:每學期期未對全部檔案清點整理一次,根據實際情況或需要作以調查、更新,使之日趨合理化、科學化

附: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解釋權東華理工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

  東華理工大學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

  XX年7月23日

社團檔案管理制度2

第一條社團聯合會檔案是社團聯合會歷史延革、工作開展情況的真實記錄,是社團聯合會決策、開展工作的重要參考。

第二條社團聯合會檔案由相應部門管理,實施檔案登記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整理、歸檔和編目。

第三條對於上級檔案、外校來函及相關圖文資料等有儲存價值的材料均作爲檔案儲存。

第四條社團聯各部的部門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上交辦公室,並由辦公室(社團資料檔案由祕書處管理,下同)整理後存檔。辦公室作好每一次會議記錄,整理後存檔作爲社團聯合會會議記錄。

第五條加強與各社團及其管理機構的聯繫,並對他們的工作計劃、活動開展情況、任務執行情況等建立專門檔案。

第六條加強對各社團的檔案管理,各社團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開展情況,以書面或表格形式及時上交各分管常任理事,並由各類別社團工作委員會整理後交祕書處檔案人員存檔。

第七條社團聯合會各部人事、各社團人事及社團負責人推薦表,社團負責人任命表,社團負責人檔案表,社團幹部考查表,社團幹部考查考覈表,社團幹事考覈表,社團理事會登記表,社團會員登記表等一併整理,單獨存檔作爲社團聯合會系統人事檔案檔。

第八條社團聯合會各部、各社團每月必須及時上交每月帳目開支表,由經費審查部覈實並存檔作爲社團聯合會系統財務檔案。

第九條各部門須認真整理並妥善保管檔案,借用相關檔案的須經得相應部門同意,辦理手續後方可借用。

第十條其它各部、社團及個人必須妥善保管並及時歸還所借檔案資料,檔案借閱期不得超過一週。

第十一條主席團有權對檔案管理工作不定期進行檢查。

第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歸xxx學生社團聯合會,自透過之日起生效。

社團檔案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強化管理制度,規範社團建設,使活動資料形成一定的檔案,且保證檔案的方便查閱、可行傳遞,保證社團人能更好的從檔案中瞭解社團及其發展歷史,特建立此制度。

第二章檔案管理原則

第二條反映社團活動及發展實情。

第三條分類明確便於查閱。

第四條管理規範。

第三章存檔範圍

第五條社團重要會議資料(社長例會、社團例會、常務會議及典型發言的會議記錄、總結及照片等)。

第六條校團委及社團聯合會發來的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定、計劃等檔案資料。

第七條反映社團活動情況的策劃書、活動總結等。

第八條各種工作計劃、統計材料及學期或學年工作展望和總結等。

第九條大學生社團聯合會任免材料以及關於社團理事和成員的獎勵、處分檔案材料。

第十條關於社團成立、合併、撤銷、更改名稱等檔案資料。

第十一條關於社團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應社團活動的簡報、照片。

第十二條社團的財務、物資、檔案的交接憑證等。

第十三條社團指導老師及外聘指導員的個人資料及指導意見等檔案。

第十四條社團編輯的出版物。

第四章檔案管理方式

第十五條設立檔案管理部門,要求責任到人。

第十六條建立完善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制定科學的檔案分類方案。

第十八條社團重要檔案要求相關部門妥善並保密管理

第五章檔案收發、查閱及更新

第十九條檔案材料要整潔、完整。

第二十條按要求和分類存檔,不能雜亂無章。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歸檔及登記制度。

第二十二條在社團換屆時完成檔案移交

第六章處罰制度

第二十三條對惡意破壞損毀檔案者,嚴格處分。

第二十四條對於檔案遺失的處理,經調查後酌情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