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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管理制度(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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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退休管理制度(精選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退休管理制度(精選3篇)

退休管理制度1

尊老敬老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新中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對離退休工作人員最基本的要求。因此,離退休工作部門及人員要努力做到:

1、敬業愛崗,以熱情周到地爲離退休老同志服務爲中心,以讓離退休老同志滿意爲標準,更好地從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老同志,發揮他們的作用的要求,克服困難,落實政策,爲老同志做好事、辦實事。

2、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積極主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開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動,宣傳離退休老同志爲水利事業所做的貢獻和他們的優良品質,宣傳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

3、做好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來訪工作。對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要做到認真研究,件件有迴音。對來訪的離退休老同志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百問不厭,耐心聽取他們的意見,能夠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幫助解決,不拖拉、不推諉、不敷衍。暫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不能辦的事,要解釋清楚。

4、爲老同志服務要全心全意、滿腔熱忱,吃得苦、受得累,做老同志的貼心人。努力創造條件,拓展活動內容,開展豐富多彩的有益於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使老同志老有所樂。

5、堅持定期向離退休老同志通報情況,徵求意見,讓老同志及時瞭解本單位的改革、發展的情況,爲堤防事業建設出謀獻策。

6、要堅持經常、有計劃地適時開展走訪慰問活動,把走訪慰問工作作爲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去抓。新年(春節)、“十、一”(老年節、中秋節),對離退休老同志普遍慰問,發慰問品或慰問金。離退休老同志住院後,由離退休工作部門代表局領導前去探視,其探望費用爲100--200元。

7、離退休職工去世後,要前往職工家中慰問,並協助辦理善後事宜。對家屬提出的不附和規定的要求,要做好解釋工作;對喪事過程中的各種迷信活動,要進行教育制止。認真按政策規定落實撫卹金、喪葬費、遺留問題等。

8、離退休職工活動經費按中共湖北省00局鄂漢發(2008)號文執行,即退休職工活動經費每人每年300元。

9、退休職工管理服務費及辦公費,由退休管理科會同計財科根據費用成本覈定一定標準執行。以上經費由退休管理科統一掌握使用,各項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但可以跨年度使用。

退休管理制度2

一.目的

規範醫院員工到齡退休工作辦理流程,將管理工作精細化,提高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的質量。

二.範圍

適用於醫院正式員工辦理到齡退休工作及人事科對退休員工管理的全部工作。

三.內容

1、根據中央及省有關檔案規定,工作人員達到國家統一規定的年齡後,由人事科負責提前兩個月通知本人所在科室及本人,按時辦理退休手續。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現階段,正常退休年齡實行漸進式延退。男滿六十週歲(不分幹部和工人);幹部身份女滿五十五週歲(進階技術職稱與處級以上管理崗位可滿六十週歲),工人身份女滿五十週歲(取得助理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十年以上,滿五十五週歲。若取得進階職稱或處級以上管理崗位可滿六十歲)。

3、本人的出生日期,以檔案中最先記載的出生日期爲準。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更改出生日期的要嚴加查處,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4、人事科將離退休手續辦完後,證書要及時轉交本人,並及時辦理有關養老手續。

5、定期組織離退休人員政治學習。

6、每年組織根據醫院安排組織離退休人員查體。

7、定期走訪有特殊情況的離退休人員。

退休管理制度3

1.總則

本公司爲鼓勵職員長期服務於公司,爲了維護退休職員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在公司工作達到一定期限的一般職員,訂有1年以內期間的僱用契約者除外。

3.種類

3.1正常退休——屬於下列情形之一者:

3.1.1服務滿25年以上;

3.1.2早期退休——服務20年以上,年齡滿50週歲;

3.1.3延期退休——符合正常退休條件後,經總經理認爲必要時予以覈定,可延長服務期間,至年齡滿60週歲爲止。

3.2命令退休——屬於下列情形之一者:

3.2.1年齡滿60週歲;

3.2.2在延期退休中,因心神喪失或因身體殘廢不能勝任職務。

4.退休金的給付

4.1退休金的種類:

4.1.1一次退休金;

4.1.2一次退休金及年金。

服務15年以上者,由退休職員就上列兩種任擇一種,但確定後中途不得變更。

服務5年以上未滿15年者僅可採用第一種。

4.2基數——以退休職員最後6個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職務津貼)總數爲一個基數。服務滿5年者,給付10個基數,每增1年加付2個基數;滿15年時,給付30個基數;滿15年至滿25年止,每增1年加付1.5個基數;滿25年以後每增1年加付1個基數,最高以10個基數爲限;對於延期退休期間,其年資滿40年以後,每增1年加付1個基數。

4.3年金——採用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時,除給付一次退休金15個基數外,另給付年金。服務滿5年者,年金之月額按1個基數的16%計算,以後逐年增加。

4.4早期退休——在達到正常退休年齡以前,每提前一年減少基數4%。

5.退休金的'加發

5.1退休職員在服務期間對本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而功績昭著者,可經總經理擬定提請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覈定,加發退休金。

5.2本辦法第3條第4項第2款規定的退休職員,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系因公傷病所致者,一次退休金依照第四條第2項加付20%,年金一律按1個月基數的50%給付,其服務未滿5年者以5年計。

6.傷病的認定

6.1本辦法第3條第4項第2款所稱的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以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所定者爲準。

6.2本辦法第5條第2項所稱的因公傷病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6.2.1因執行職務所導致的危險而致傷病者;

6.2.2因特殊職業病者;

6.2.3在工作處所遭受不可抗力的危險而致傷病者。

7.服務年資的計算

7.1服務年資系按進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休之日上計算。退休之日以職員退休的月份爲準。未滿1年的尾數,其爲6個月以上者以1年計算,不滿6個月者以半年計。

7.2屬於下列各項期間,不予計入職務年資:

7.2.1屬於一年以內期間的勞動合同期間;

7.2.2停職期間,但非因公傷病,請假在兩個月以內者,不受此限。

8.年齡的認定

依據戶口本所記載的資料爲準。

9.給付期間

一次退休金於職員經覈准退休辦妥離職手續後即予給付。

10.年金的給付期間及調整

本公司調整職員薪津時,年金亦比照底薪部分調整。

11.早期退休的核準

職員早期退休者須經總經理室指定或經申請覈准。未經覈准而離職者,以辭職或解聘論,其退職金依照本公司“職員退職金給付規則”的規則給付。

12.年金的轉讓與轉換

12.1退休職員支領年金的權利不得轉讓他人;

12.2退休職員支取年金者,於本公司因故未能繼續經營或轉移給其他公司經營時,依其服務年資,並按本規則第四條第2項的規定換算一次退休金基數,對已領的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應全額扣除。

13.年金的停止

支領年金之退休職員死亡時,其支領年金的權利應即停止。

14.獎金的給付

退休職員服務最後一日曆年的獎金仍予給付。如爲上半年內退休者,其一季獎金按實際服務月數比例給付;如爲下半年內退休者,其冬季獎金亦按實際服務月數比例給付。服務月數按十足計算,即未滿一個月的部分不計。獎金給付時間與本公司在職職員者相同。

15.不適用的規則

本辦法實施後本公司“職員退職金給付規則”仍屬有效,但不適用於職員退休。

16.附則

本辦法經本公司董事會透過後實施,修改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