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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刀具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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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爲的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管制刀具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管制刀具安全管理制度

管制刀具安全管理制度1

爲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保護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強化校園管制刀具的管理,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堅決杜絕各類校園涉刀事件的發生,努力營造良好的校園治安環境,特制訂管制刀具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如下:

1、全校學生不得帶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2、如發現學生帶有管制刀具,學校有權收繳,並作出處理。如學生不肯上繳或者不服的,學校將通知家長並上報公安部門。

3、學生處定期清查教室、寢室,收繳學生私藏管制刀具等危險器械,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每週日下午封校後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到宿舍,配合學生處老師進行點驗。

5、每月學生返校頭兩天和放假前兩天進行大清理,對於重點學生,重點寢室進行重點搜查和不定時搜查並做好登記。

6、班主任、公寓老師、樓長、舍長應每天對自己宿舍和班級寢室進行仔細觀察,發現有異常物品和情況,應立即報告保衛科。

管制刀具安全管理制度2

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無彈簧但有自鎖裝置的單刃,雙刃刀;形似匕首但長度超過匕首的單刃、雙刃刀;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刀、三棱尖刀等。

2、嚴禁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學校,對不聽勸阻強行進入、擾亂校園秩序或者造成後果的,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3、嚴禁在校園及周邊佩帶、銷售藏刀、腰刀、靴刀等民族刀具,違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利用管制刀具在校園及周邊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益或者行政拘留。作案後投案自首並主動上交管制刀具的,可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

5、在校園周邊非法制造、運輸、儲存管制刀具,向學校師生非法銷售、販賣、郵寄管制刀具,在校園及周邊非法攜帶、持有以及私自儲存管制刀具的'人員和單位必須向公安機關主動交待問題、上交管制刀具並接受教育和處理,逾期將依法或參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6、學生違反規定,尚不夠治安或刑事處理的,在收繳交管制刀具的同時,由學校按校紀校規從嚴處理。

7、廣大師生員工應當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涉及管制刀具的違法犯罪活動和線索,對舉報有功的,公安機關將給予獎勵;對包庇、縱容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依法從嚴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