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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人員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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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督查人員管理制度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督查人員管理制度範本

督查人員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爲了保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重大經營決策的貫徹執行,各項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維護公司紀律的嚴肅性,增強公司各級領導幹部和管理人員廉潔勤政的自覺性,加強企業員工安全、質量、責任意識,確保各項目標的順利完成,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試行條例。

二、督察辦公室的組織體制

1、根據公司總經理的決定,設定督察辦公室,代表總經理監查督辦公司各部門、各崗位的各項工作。

2、督察辦公室是總經理直接領導的監督部門。不行使行政指揮權,以避免防礙部門負責人的正常工作。

3、總督察負責全公司的督察系統,並以書面形式做好對真實情況和建議的收集、整理和反饋。

4、除總經理之外所有人的工作,都必須無條件自覺接受督察辦公室的監督,應積極支援和配合督察辦公室的工作。

5、任何人不得阻撓督察辦公室的工作,一經發現故意設防、故意阻撓的將給予嚴肅、從重處理。

6、督察辦公室成員由下屬各部、處的督察人員組成,由公司總督察隨時召集相關人員安排督察工作任務。

三、督察辦公室工作職責及範圍

1、督察工作是總經理對各部門日常經營管理活動過程的一種監督、控制、預警的手段。對公司的資產和各時期的目標、政策,進行階段性的跟蹤和綜合分析。

2、在對各部門督察過程中,要對總經理下達的指令和佈置工作執行情況,公司各項已經頒佈的規章制度及流程的實施運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追蹤、反饋。包括服務質量、工作質量、經營管理質量等。查找管理中的漏洞、評價服務質量、監查督辦工程進度,聽取員工對公司管理的意見、建議等。

3、對各項經營管理活動或工程全過程的組織、指揮、監督、協調功能執行狀況,以及經營計劃、方針政策、工作指標執行情況督察和預警。特殊情況下,可協助部門負責人研究、處理重要事項。

4、做好安全生產的監查督辦。

5、對公司日常營運中浮現出來的不合理,不規範之處的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

6、對各部門勞動紀律進行監察,發現問題並予以處理及糾正。

7、挖掘提煉好的員工行爲,及時發現員工不好的行爲傾向。

8、受理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爲的控告、檢舉。對員工反映強烈的問題開展監察。

9、參與調查企業發生的重大、特大責任事故。

10、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工作原則及重點

1、對公司資產負責的原則。

2、全局性的原則。應深入基層瞭解真實情況,站在公司的角度全面地分析問題。

3、實事求是的原則。督察工作是對經營“危機”進行系統防範管理,只有客觀真實地反映問題,才能保證管理決策不被誤導,才能使“危機”管理得到較好的效果。

4、堅持日常監控與階段性預警結合的原則。透過對各部門經營管理的日常的巡察、調查、研究,進行綜合性分析和預警。

5、抓重點工作的原則。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有選擇地,在關鍵環節或問題上找出重點、突出的問題,作爲重點工作來開展。

五、督察辦公室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內容

1、可採用電話詢問、聽彙報、看資料、座談會、員工個別訪談、徵求意見、現場檢視、頂崗作業等形式,對公司員工的日常工作做出實事求是的評估。

2、總督察根據總經理意見、公司發展的中心工作和督察辦公室的工作計劃,對各部門有計劃地統籌安排、佈置專題工作;提供各項工作保障,協助督察辦公室充分發揮監查督辦職能,做好檢查、跟蹤、反饋工作;

3、督察辦公室要認真做好每次巡視督察前的準備工作。

4、在工作過程中,督察辦公室要與被督察部門的負責人,加強溝通避免衝突,使他們明白檢查督辦是幫助他們找問題,消除危機,而不是搞陰謀詭計,拆臺的,一切活動應爭取他們的配合。

5、督察辦公室有權對督察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深入調查和分析,做好記錄,並要求當事人進行整改、及時糾正,做到防微杜漸,避免事故的發生,當事人不得以種種理由迴避、阻撓督察辦公室的工作,如有異議,可事後向總經理提出申訴。

6、督察辦公室工作要注意效率,對公司重大突發事件要及時彙報給總經理。

7、督察辦公室要將調查情況、調查說明、分析結論、意見等,填寫到《督察簡報》上,報總經理。

9、督察辦公室必須把反映的意見或建議進行彙總、分類、整理存檔。

10、《督察簡報》將在各部門負責人及項目經理例會上,予以通報。各部門應根據《督察簡報》指出的問題,迅速進行整改,並及時將整改結果,督察辦公室,督察辦公室將組織進行跟蹤複查。

11、督察辦公室應將有關部門的答覆或整改措施,及時反饋給總經理。

六、督察項目:

1、儀容儀表:涉及:着裝、髮型、站、行、坐、立、走等

2、衛生:涉及:食品衛生、服務人員個人衛生、設備的清潔維護、公司部門內部及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等

3、設施設備:涉及:各公司建築物,各公司內部裝修,及各種配套的設備;計算機管理系統、中央空調系統、消防監控系統、給排水處理系統、電力設備系統、通訊設備、音響系統、供熱系統等

4、節能降耗:涉及:公司所有設備的節能降耗

5、工作紀律:涉及:公司各項制度、規定要求的工作紀律

6、安全,消防:涉及:設備設施的執行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服務項目及程序邏輯是否違反安全規定,防火設施的設定和保養情況;破壞及盜竊事件的發生情況及處理措施是否得當。

7、服務質量:涉及:微笑服務、有親和力的語氣和動作以及服務主動性、服務積極性、服務效率、服務的技巧和技術

8、質量:涉及:工程質量、產品質量、工作質量

8、工作程序:涉及:公司公佈的各類工作程序執行情況

9、員工自律:涉及:考勤、用餐等一切公司的員工紀律制度的行爲要求。透過對員工的行爲舉止的約束,保障整個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執行

12、制度、流程健全與督導:涉及:對公司現行制度的執行力及規範化操作進行日常督導,對於不完善的制度/流程建議相關部門重新擬定,形成系統檔案並以此執行。

七、督察辦公室的管理要求

1、工作要求

⑴、督察工作要貫徹公司管理理念和企業文化,以增強集團凝聚力,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大幅度提高爲根本目標,要把督察工作寓於日常的管理活動中,同時又不能干預各部門日常工作,隨時與部門負責人進行溝通併爲他們的經營管理服務好,寓監督於服務中。

⑵、督察辦公室應站在公司全局高度看待、分析問題,對日常監控所取的資料、證據、數據等要做到高度保密並進行綜合提煉,系統分析。

⑶、督察辦公室一方面對督察結果採用內部傳達等形式公開,另一方面對未定性的問題和舉報人員保守祕密。

⑷、督察辦公室在《督察簡報》中,收集的資訊要準確及時,客觀公正。不但要報喜,更要報憂;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點。

⑸、被督察部門平時應做好自查工作,自查內容包括:本部門各崗位員工的職責落實情況、員工工作的進度和完成質量情況、安全生產情況、公司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等。各部門每月以小結的形式,向綜合辦公室書面上報自查情況。惡意不報、謊報、瞞報、緩報的視爲營私舞弊,一經查出,將給予降職、調離、開除等處罰。

⑹、督察辦公室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若遭到打擊報復、誣陷,總督察將嚴辦當事人。

⑺、督察辦公室成員不得以自己的特殊身份參與商業活動,督察辦公室應將自己的工作形成單獨的述職報告呈報總經理。

2、督察辦公室的素質要求

⑴、具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具有較強的觀察問題、分析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

⑵、具有比較豐富的企業管理能力,熟悉企業經營程序,具備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

⑶、作風正派,辦事公道,反映問題客觀、公正,勇於抵制各種歪風邪氣,敢於同破壞公司經營管理制度的行爲作鬥爭,忠誠於公司的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責任心;

⑷、具有較強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能迅速、準確地完成總經理賦予的工作任務。有較寬廣的胸懷,能虛心聽取各方面的不同意見,遇事沉着穩重,講究工作方法和戰略戰術,嚴格遵守公司商業機密。

八、獎懲

1、凡在監督檢查工作中,爲了給公司挽回重大損失或因維護公司利益,而遭受委屈,仍能任勞任怨的工作,忠誠於公司事業的員工,公司將給予獎勵;

2、監督檢查結果,將作爲各部門員工年度工作目標考覈,發放獎金依據之一。

3、對工作不負責任的.,濫用督察權,對員工進行打擊、報復、謀取私利,違反公司規定的,公司將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直至開除。

九、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督查人員管理制度2

第一條爲確保公司的工作經營目標、職責、制度以及各項決策、工作措施能貫徹落實,推動公司健康發展,同時進一步提高各分公司、各部門工作效率,逐步實現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督查督辦工作的主要任務與內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領導重要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公司工作目標、會議的精神和決定的貫徹落實情況;

(三)各公司各部門工作計劃中列明的事項;

(四)公司領導交辦、批辦、查辦的事項;

(五)其它確需督查、督辦及領導臨時交辦的事項。

第三條督查組成員郭科岑(博昌地產)陳雪美(東恩工業)胡海燕(香國酒店)

第四條各分公司行政督查人員透過對本公司各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的工作計劃進行清理和跟進,以《督查、督辦工作進度表》形式履行日常督查督辦工作。

第五條延期處理:對情況特殊需要延長辦理時間的督查事項,承辦部門或人員必須在規定的事項完成期限屆滿前,及時提出延期申請。延期申請應寫明申請延期的原因和預計完成時間,並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對承辦部門或人員報送的延期申請,分管領導應在2個工作日內審覈批覆申請人。

第六條督查報告要實事求是,結論準確、完整。對需要整改的問題,須提出具體的整改措施。

第七條凡立項督查的事項,都必須“交必辦、辦必果、果必報”,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迴音,確保政令暢通。

第八條各公司行政督察組按月在公司月度經營管理列會上通報督查督辦事項情況,並按月製作《督查月度報告》,向公司領導彙報以及各分公司公開督查督辦工作和承辦部門的任務完成情況。

第九條督辦督查事項的考覈和獎懲

1、在規定期限內,對既定任務完成率在95%以上的爲正常。除特殊不可控的情況除外,完成率低於90%的,屬於經營管理目標事項的,每次處以其工資總額的3%的經濟處罰。其他事項未完成的每項處以其工資總額的1%的經濟處罰。

2、凡在督查工作中,爲了維護公司利益、讓各項工作能順利完成而付出辛勤努力、工作任勞任怨的員工,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其工資總額1%—3%的經濟獎勵;

3、對工作不負責任的,不配合督查人員工作,對督查人員進行打擊、報復,違反公司規定的,公司將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直至開除。

第十條本制度自發文公佈之日起執行,由董事長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