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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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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爲了規範自身建設,加強企業成本控制、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公司利潤、增強企業品牌影響力,透過一定的程序所制定出的管理公司的依據和準則。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收集的2017公司管理制度,歡迎大家閱讀!

2017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

 (總則)

爲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爲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爲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覈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六、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團隊合作和團隊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員工必須維護公司利益,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爲,都要予以追究。

八 、本制度是勞動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員工違反本規章制度視爲違反勞動合同。

《員工守則》

一、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 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 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 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機關事務管理制度》

爲了嚴肅機關工作紀律,端正機關工作作風,進一步規範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推進公司規範化、制度化、正規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作息時間。

按國家規定結合本公司工作實際,制定分季作息時間。分季作息時間表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在公司機關上班的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在20分鐘以內,每違反一次,扣發本人當月工資10元;遲到或早退在30分鐘以內,每違反一次,扣發本人當月工資20元;超過一個小時,每違反一次,扣發本人當月工資40元;超過半天,扣發本人當月工資100元,並按曠工半天處理,納入人力資源部年終考覈,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先告知辦公室,以免發生考勤偏誤。

嚴格請銷假制度。公司員工因事因病請假半天以內須以書面形式報部門領導審批;公司員工因事因病請假一天,須以書面形式報部門領導審批,請假二天,須以書面形式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三天及以上須以書面形式由部門領導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中層幹部因事因病請假一天,須以書面形式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須以書面形式報總經理審批;公司領導因事因病請假須以書面形式報總經理審批。

請假條統一交公司辦公室管理,

員工事假每月不超過一天的,不扣工資。

員工事假超過一天的,超出天數的工資,按該員工標準工資/天的50%扣發。

不假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工資扣發。年度曠工累計五天的,扣發全年獎金。

員工婚假、產假、探親假、工傷假、病假、喪假等按規定休假,業務相關部門必須做好安排,保證不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三條 注重個人形象,提升公司文化品位。員工上班須做到衣着整潔,舉止端莊,語言文明,行爲規範。不得扎堆閒聊,不得上網遊戲影響工作,違者懲50元,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員工不得做與本職業務無關的事,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情況嚴重的視情節給予處哩。

第四條 不準酒後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誤。若因工作接待需要飲酒,經領導批准後可休息。因私事飲酒,視其影響工作的情節扣發影響工作時間的工資。

第五條 維護公司整體利益,樹立公司團隊精神,確保步調一致,政令暢通。不準散佈損害公司形象的言論,不準在背後議論他人撥弄是非,惡意中傷他人。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警告,扣發當月的績效工資,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者辭退,。

第六條 加強廉政建設,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被服務對象索取財物或在經濟交往中吃回扣,損害公司利益。違者一經查實,除如數退賠外,扣發1——3月的績效工資並通報全公司,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者辭退,依法應受刑事處理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條 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公司接待按領導意圖由辦公室、財務共同承辦,區別對待,控制開支,公司所有財務支付實行經辦人簽字、分管財務領導審覈、總經理簽字生效制度。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貪、挪用公款或拆借公司資金給他人使用從中獲取好處。

第八條 尊重領導,服從公司工作安排,不得頂撞領導,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惡意頂撞領導經教育不改者辭退。

第九條 辦公室大門鑰匙統一收歸辦公室保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先告知辦公室。

第十條 辦公用品採購由部門報計劃,辦公室綜合絡列採購清單,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執行,嚴禁多頭採購。所購物品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分發、保管。

第十一條 除技術資料外,公司所有檔案資料印發須經辦公室進行質量把關。任何對外發布通知、函件、(除項目部檔案)須經總經理簽字後實施,嚴禁個人以公司名義在報刊、網絡、小報等形式發佈,違者重處並追究責任,以維護公司對外形象。

第十二條 公司各部門辦公室由總經理統一安排。

第十三條 員工出差補助按省內市外120元/天標準執行,甘、阿、涼、省外150元/天標準執行,經濟特區按200元/天標準執行。報名投標和爲項目部出差的差旅費由項目負責人負責。

第十四條 樹立安全防火、防盜、防泄密意識,各部門做到下班時人走燈滅電器關,每違反一次,扣責任人當月工資50元,技術、財務等部門,下班走人前須把資料整理好裝櫃上鎖,避免外來人員“順手牽羊”盜取本公司機密。

第十五條 公司房屋及其它固定資產、設備設施的維修由辦公室據實報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第十六條 強化客戶服務工作,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公司員工要樹立服務就是效益的觀念,打破歸口接待,樹立員工主人翁精神,真正做到客戶進門有一張笑臉,一杯熱茶,一個座位,一席中聽的話語,離開時有一句客氣的話,讓客戶有賓至如歸的感覺。堅決克服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衙門作風,不得因個人行爲給客戶不良印象而影響公司業務。凡因客戶投訴,一經查實確屬員工有責任,且對公司業務拓展有影響或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取消當事人當年一個季度至一年的獎金,並不列入評選先進。

第十七條 機關工作紀律由公司辦公室實施,督查辦負責監督。

工作報告制度》

爲方便總經理準確把握各部門、各項目部的工作執行狀況,科學決策公司各項經營活動,不斷提升中層或以上管理幹部的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報告工作的對象:總公司各部門和各項目派駐人員。

第二條 報告工作時間:每月前兩個工作日內將上月工作報告電傳至總公司辦公室,辦公室透過登記整理後統一報送分管領導審覈,審覈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審覈完畢後報呈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 報告工作的內容:總公司機關各部門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建議;分公司報告當月管理狀況、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派駐管理人員工作開展的真實情況,存在的問題;派駐管理人員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建議。

第四條 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該制度執行,並將報告情況進行登記考覈上報總經理。

第五條 強化管理約束機制,確保制度的落實。凡不按上述規定上交工作報告的,首次缺報扣責任人100元工資並於一個工作日內將工作總結電傳總公司辦公室。缺報按次數扣工資,並通報全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 爲規範和嚴肅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確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鑑、項目部印章。

第三條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鑑和合同專用章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失當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總監管理,使用失當由財務總監負責。印章的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原則上所有的印章均應置於保險櫃內,並注意隨時鎖好,以免發生意外。

第四條 印章的刻制和啓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並報總經理批准後,由辦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項目部印章由項目部施工負責人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啓用應填寫《印章啓用申請表》,報分管領導審批後發佈正式的啓用通知,註明使用範圍、啓用日期。辦公室儲存《印章啓用申請表》一份,同時在公司《印章發放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第五條 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記表》,註明印章名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等資訊。如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外出辦事或因事因病請假時,須請示總經理同意由指定臨時人員保管時,也應辦理上述交接手續,做到職責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員和項目部負責人。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拿出公司,財務辦理開戶、銷戶事宜應將相關資料帶回公司蓋章(特殊情況除外),需財務負責人書面向總經理申請,同意後方可拿出。

第七條 需加蓋公司印鑑時應先向公司辦公室彙報並報請總經理同意(工程招投標用章除外),印章登記項目包括:用印時間、用印編號、用印事由、批准人、經辦人等,加蓋公司章的檔案文稿(各項協議、合同等),應留原件一份存檔備查,介紹信、授權書(只限於工程投標)留存根備查。公司印鑑管理人員嚴禁在有關抵押、貸款、借款、合同擔保等經濟合同(承諾、證明等)上加蓋公司印鑑,嚴禁在空白介紹信、授權書和空白紙上加蓋公司印鑑或法定代表人印鑑。

第八條 違反本制度以上規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外;還將追公司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合同管理制度》

爲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適用所有負責人。

第一條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條 合同的簽訂應當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字。

第三條 合同談判須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對外簽署合同,並向公司及時備案。

第四條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合同條款。

第五條 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六條 合同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字。

第七條 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辦公室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着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並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十二條 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第十三條 凡可能發生爭議的合同,應當及時向公司負責人通報,並保留如下材料以作爲解決糾紛之材料:

1、合同的文字(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十四條 公司每個工程項目在正式簽署合同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相關部門在辦公室領取,項目結束後由辦公室建檔管理。

第十五條 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公司系統的檔案管理,實現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更好地爲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公司各部門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檔案材料,必須按規定定期向公司辦公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爲已有。

第三條 各單位的領導應重視本單位檔案資料的管理和文書立卷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條 公司系統的文書立卷工作和檔案管理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歸檔範圍

第五條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檔案材料(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均屬歸檔範圍。

第六條 公司檔案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公司頒發的(包括轉發的)各種正式檔案的簽發稿、印本、重要檔案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請求與上級機關的批覆檔案,各部門、各項目部的請求與本公司的批覆;

(三)公司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四)公司召開的各種會議的全套檔案以及會議形成的聲像材料;

(五)公司領導公務活動形成的重要檔案,從外單位帶回的與公司有關的檔案材料;

(六)反映公司經營和管理的專業檔案材料;

(七)公司或公司彙總的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包括電子文檔等);

(八)公司及各部門、項目部成立、啓用印章及其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等檔案材料;

(九)公司及各部門、項目部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十)公司的簡介、榮譽,有紀念意義和憑證性的實物及展覽照片、錄音、錄像等檔案材料;

(十一)公司及各部門領導任免、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職工的錄用等工作形成的檔案材料;

(十二)公司領導、員工檔案;

(十三)公司解決法律糾紛問題形成的檔案材料;

(十四)公司或部門、項目部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檔案材料;

(十五)公司固定資產登記,財產,物資、檔案等移交憑證;

第三章 立卷歸檔要求

第七條 公司各單位應在每年3月底以前將上年辦理完畢、需歸檔的檔案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辦公室移交。

第八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歸檔制度,不得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檔案材料,如有些材料還需使用,也應先按立卷歸檔後再辦理借閱手續。

第九條 各單位向公司辦公室移交檔案時,要嚴格履行移交手續。

第十條 歸檔案卷的總要求是:遵循檔案材料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繫,區別不同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具體應做到下述幾點:

(一)歸檔的檔案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檔案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歸檔的項目檔案應包括如下檔案:各種協議、合同、營業執照(複印件)、章程、項目人員任免檔案,有關項目業務的各種意向書、紀要、備忘錄、電話記錄、請示、報告、批覆及其它有關項目業務資料等。

(二)在歸檔的檔案材料中,應將每份檔案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檔案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檔案立在一起,不得分開。

(三)卷內檔案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檔案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

(四)卷內檔案材料應按排順序依次編寫頁號或件號。裝訂的案卷,應統一在有文字的每頁材料下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寫頁號;不裝訂的案卷,應在卷內每份檔案材料的右上方編號,圖表和聲像材料等也應在圖表上或聲像材料的背面編號。

(五)永久、長期和短期案卷必須按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檔案目錄,對檔案材料的題名不要隨意更改和簡化;沒有題名應擬寫題名,有的雖有題名無實質內容的也應重新擬寫;沒有責任者、年、月、日的檔案材料要考證清楚,填入有關項內;卷內檔案目錄放在卷目。

(六)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攝像或錄音的對象、時間、地點、中心內容和責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門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內檔案目錄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發給。

第四章 檔案保管期限

第十一條 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爲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長期爲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爲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二條 確定公司檔案保管期限的原則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公司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爲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動,在較長期時間內對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檔案材料,列爲長期保管。

(三)凡是在較短時間內對公司有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列爲短期保管。

第五章 檔案的鑑定與銷燬

第十三條 公司辦公室對所儲存的檔案定期進行鑑定,對於儲存期限已滿的`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銷燬。

第十四條 檔案鑑定工作由辦公室主持,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被鑑定的檔案進行逐件審查,提出存毀意見。

第十五條 檔案材料鑑定小組審定,並經公司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銷燬。

第十六條 銷燬檔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並在指定地點進行監銷,監銷人要在銷燬清冊上簽字。

第六章 檔案的借閱

第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閱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需經本部門領導批准,方可借閱。

第十八條 公司各部門借閱非本部門的業務檔案經檔案所屬部門同意或公司領導批准。

第十九條 借閱檔案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歸還的檔案要進行檢查、清點,並在登記薄上註銷。

第二十條 借閱檔案的同志,不得泄密、塗改、折散、轉借複印攜帶檔案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轉借或攜帶檔案外出時,須經單位負責人批准。

第二十一條 借閱的檔案用完後,應及時歸還,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十天。

第二十二條 借閱人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第二十三條 凡借閱的檔案、檔案一律不得私自複印,如工作需要,應按公司有關保密規定辦理。

第七章 懲戒

第二十四條 公司員工凡違反制度,泄露祕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條例》進行處理。對塗改、拆散或未經辦公室領導批准轉借、複印或攜帶檔案外出的;視具體情況,扣500—1000元獎金,並予以通報批評,情況嚴重者辭職、辭退。

《經營管理制度》

爲嚴肅公司紀律,端正經營作風,規範化管理公司,正確指導公司、項目部、辦事處經營工作。督促員工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投標入圍、中標率。加強簽約項目合同管理。樹立公司良好形象。以客戶爲上帝,竭成作好各項服務,更進一步地轉變經營作風,特制定本制度並遵照執行。

一 證件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稱證件是指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國家稅務登記證、地方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等生產經營中所需的企業證件及個人證件(包括法人代表證明書、建造師、職稱、畢業證、崗位證、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社保證等)。

2.爲保證公司證件以及人員證件的正確使用,公司證件由辦公室保管,個人證件由辦公室查閱後用辦公室儲存複製件,個人儲存原件,由辦公室分類存檔,由公司出資辦的個人證件由公司保管,須壓證管理的按照有關部門要求辦理。

3.證件申報及年審:由辦公室統一到有關部門辦理。保證所有證件在有效期內正常使用,不影響公司經營活動正常開展。

4.公司證件、人員證件外出報名或開標等必須由公司人員攜帶證件隨同前往,若遇特殊情況需將證件外借,由部門主任請示公司總經理或分管領導同意後才能借出,並在規定時間內收回。若擅自將公司證件借出應由辦公室承擔全部責任。

5.所有一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由公司辦公室統一保管,轉出由董事長總經理親自管理,聘(轉)入由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負責。

6.證件借用程序:

①各部門、項目部急辦事處,因工作急需借用公司相關證件原件,須出據書面申請,並在申請上註明使用時間、事由及相關事項。經相關領導同意後,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②各部門因工作急需複印公司相關證件原件,按上述履行手續後,由辦公室複印,交由辦公室主任在複印件上註明其複印的用途再加蓋公司行政印章,方可交由借件人。

③使用證件的部門和當事人,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如證件遺失,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凡遺失證件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借用部門或借用當事人承擔。

7.中標需要押證施工的項目,項目部施工責任人須書面請示公司,經營部主任上報總經理或分管領導同意後,按領導指示壓證,通知財務室收取證件保證金和證件使用費,辦公室督促項目部在項目完工後及時交還公司。

二 招投標管理制度

1、根據招標(邀標)項目要求對項目投標前綜合實力進行考察,確定是否參與投標。確定參與投標的項目,部門主任按照公司制定的收費標準和項目資質要求等確定繳納報名初期費,並將項目投標人聯繫電話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辦公室存檔,同時電腦裏建立客戶檔案資料。

2、嚴格收費程序,投標報名時收取投標資料費,未收取投標資料費的採取擔保責任制,誰擔保誰負責制,擔保人在不超過項目開標後一個月內完清費用。公司規費一律由財務統一收取,杜絕非財務人員收款不交或不計帳。確因工作需要委託代收的,回公司後須及時解交財務並出具收據。

3、嚴格按照招標公告要求提供合理的報名資料,安排公司人員報名購買招標檔案。招標檔案交回辦公室時,辦公室主任登記後轉交給公司招投標負責人,並在《投標項目檔案編制詳情表》上簽字確認,再由公司招投標負責人根據投標檔案的性質、開標時間等安排人員製作檔案,製作人按照檔案要求將該工程提交保證金時間、帳號、保證金等相關內容提供給財務部,製作人在簽收招標檔案後,熟讀招標檔案,在兩個工作日內對招標檔案中有要求的業績、人員、開標人員等不能滿足的問題及時反應給公司招投標負責人,公司招投標負責人根據情況書面請示分管領導,同意後再確定業績、人員的使用和開標的法定代表委託人。招標檔案要求帶原件開標的項目在開標前兩個工作日將開標原件清單交由公司招投標負責人,公司招投標負責人按照公司證件進行合理調配並將開標原件移交到法定代表委託人。

4、製作人必須熟讀檔案,深刻理解檔案條款含義,對招標檔案中有不清楚或不能確定的,由製作人向招標代理公司或業主單位以電話或傳真形式諮詢並作好記錄,得到準確答覆後製作人按此要求製作檔案;商務標部分由項目投標人自行報價,再由公司招投標負責人根據項目情況確定最終報價。若製作人曲解檔案的真正含義,擅自作主,由製作人承擔全部責任。

投標檔案製作人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檔案的製作,要求投標檔案在開標前兩個工作日完成,每推遲一天按50元/天扣工資或獎金,如客戶有特殊要求標書製作完成時間,應滿足客戶要求如期完成。對所製作檔案資料不能按時遞交,商務標懲處:對責任人按投標報價的0.03%扣工資或獎金,資審檔案懲處額:300元/個。

5、若製作人不服從安排拒絕製作投標檔案,其產生的後果由被指定人負責。將上報公司按有關規定予以懲處,部門主任及時報告公司分管領導作出相應決定。

6、檔案質量實行誰製作誰負責制,製作人員按檔案要求將資料製作完成後,應逐頁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後,整理成套,以成品資料形式交到公司招投標負責人審查。審查檔案負責人根據檔案要求逐頁審查,並將審查情況書面記錄在《檔案審查記錄表》上以備查考。對不符合檔案要求和沒有按檔案要求製作的,有權要求重新制作並懲處。其懲處標準是:

文字、標準符號錯誤:5元/個

格式與檔案要求不符:10元/篇

附件資料遺漏50元/篇。

由於製作人沒有按檔案要求仔細審查檔案,導致資審、投標失誤或不能入圍,因資審原因廢標處罰製作人資審檔案500元/個。

投標檔案審查無誤後,製作人通知辦公室主任聯繫裝訂成冊並加蓋印章,並開具繳款通知單到部門主任,部門主任通知財務收取資料費,完清費用後由檔案製作人密封,交由法定委託開標代理人辦理遞交事宜;開標人應將開標詳情及時反饋回公司。

爲保證投標項目合法權益,項目投標人對標書檢查在公司進行;所有投標檔案在離開公司時必須全部密封;遇特殊情況,需書面請示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執行。

招標檔案實行製作人對檔案管理與儲存。加強檔案管理,提高檔案利用價值。爲方便招標項目資料查證每月底將本月已開標的項目招標檔案、圖紙、清單整理成套,編號存入檔案櫃。公司對檔案檔案遺失將嚴格追究保管人經濟責任。

《保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保守國家和公司祕密,加強公司的業務管理,確保公司檔案、業務資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祕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辦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職能部門,負責公司並指導下屬單位的保密工作,進行保密教育,調查處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條 公司每個職工均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權利。

第二章 保密範圍的密級劃分

第五條 公司保密範圍劃分原則是: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將會對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後果的各類事項,均屬公司祕密。

(一)損害公司經濟利益(競標標底);

(二)損害公司聲譽;

(三)損害公司對外關係;

(四)妨害公司業務的開展;

(五)妨害公司有關規定、制度、計劃的實施;

(六)危害公司祕密業務情報來源的安全。

第六條 密級劃分:公司祕密檔案的等級劃分爲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1、絕密級:如被不應知悉獲知,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經濟損失或特別嚴重不良影響,如公司的戰略發展策劃、公司的長遠規劃、重大項目的決策、整體財務情況以及公司領導的變動,競標標底、公司技術、資質等。

2、機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如公司領導會議的決定、公司的年度規劃、總體經營狀況、機構調整和部門、項目部負責人的人事變動等。

3、祕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指第1、第2項以外的公司內部規定、計劃、經營、財務、人事等情況。

第七條 公司各類檔案、資料密級由起草部門或專業公司提出密級建議並由有關公司領導確定,由辦公室印製時加蓋“絕密、機密、祕密”字樣的印章。如辦公室有異議,可交有關領導改變密級。

第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的情形變化,密級可以變更或解除,其審定權限與確定密級權限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條 知曉範圍:第六條所定內容除公司領導有權全部知曉外,絕密級只限公司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爲必須知曉,祕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第十條 備份: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能摘抄或複印,確需摘抄或複印者須公司總經理批准,機密級資料需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祕密級資料須經所屬部門或公司的負責人批准,交由辦公室複印並登記,複印者應詳細填寫清單,並註明複印件份數及去向用途,原則上年終應交回辦公室銷燬。

第十一條 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該說的話不說;

(二)不該問的事不問:

(三)不該看的檔案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祕密不記:

(五)不攜帶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隨便談論保密事項:

(七)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檔案、筆記本。

第十二條 如發生或發現泄密情況,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和所在單位負責人,以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章 獎 懲

第十三條 對於模範遵守本條例的單位的個人將予以表揚,對於制止他人泄密行爲或發現他人泄密及時報告、使公司能及時採取措施補救的職工,將視情況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十四條 對於違反條例,玩忽職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損失者,給予經濟懲處、解聘、甚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有過失及時報告並積極協助採取措施補救的,可酌情減輕懲處;對造成泄密後故意隱瞞不報的,將予以從重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爲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覈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爲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由財務總監、會計、出納工作人員組成。

第四條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總監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覈算、分析和考覈,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覈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會計覈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覈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二)按照經濟覈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覈資金使用效果,每月5號將總公司收入、支出情況,每月10號將分公司收入、支出以書面形式上報總經理並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管理和使用好公司、分公司、項目部財務專用章和密碼支付器。

(四)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五)完成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隨時做好資金的儲備調度,確保主要領導工作急需和公司工作正常執行。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覈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覈現金收付憑證。月底對賬後次月3號前將對賬單(銀行現金餘額)上報總經理和分管領導。

(四)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五)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六)完成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覈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或分管財務領導每月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在次月8號前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分管財務領導書面報告,按領導指示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對應收帳款,每月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覈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負責人、分管財務領導監交。財務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負責監交。

 支票及現金管理

第十八條 支票由出納員購買並保管。支票使用時須先填寫日期、金額、用途,再加蓋印章,支票使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記簿上登記號碼和相關內容簽字備查。

第十九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覈對、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

第二十條 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件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空白支票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第二十一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二)個人勞務報酬;(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四)零星支出;(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錢票分離,現金收入由專人開票,出納收款,月結兌賬,做到錢票相符。

第二十三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爲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職員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500元(含500元)下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500元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填制憑證後由經辦人簽字,確認時間、天數無誤在七天之內並報分管財務領導審覈,送總經理簽字,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覈算手續。

第二十六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覈,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二十七條 職工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工資標準、辦公室考勤情況制定職員工資表,交分管財務領導審覈,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發放。

第二十八條 財務匯款(除項目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外),由財務會計審覈《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審覈人、總經理簽字。

第二十九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第三十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一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覈、記帳、主管),由財務部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二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部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三條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可暫由財務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後,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由財務部編造清冊,移交總經理指定的專人保管。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除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外,任何人不得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違者給予停職處理。

懲處辦法

第三十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20%: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覈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懲處的。

第三十六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並賠償損失,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檔案資料的;

(三)僞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爲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納入基本帳戶統一管理:

第1條、工程結算收入由公司統一開票,流轉稅、所得稅等稅費由公司統一交納。平時項目部所需費用先墊支或在工程款中借支,在第二次領款時,按《成本管理條例》要求,由項目部將成本發票交財務部審覈、經總經理或分管財務的領導審籤後沖銷以前的借款,或作爲報賬領款的依據。

第2條、對應交納的稅費,工程結算款到賬一次,及時結算。流轉稅及附加按成都地區的應收標準,以到賬金額的3.56%計算,所得稅按省地稅局、川地稅發(2000)043號通知和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比例2%預留。利潤分成及管理費一次性或按到賬金額交納。項目部在第二次結算款時,若不能及時交足前次的成本發票,原則上不得支付款工程款(稅務部門規定:按欠票金額的25%預交企業所得稅,逾期按每日5‰向稅務局交滯納金)。

第3條、項目部報賬、預借工程款必須有經辦人、項目部負責人簽名,或有項目部負責人的書面授權委託及總經理或分管財務的審籤後方能報賬或支付。

第4條、工程完工時,項目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資料,並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工程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後,財務部方能支付最後一筆結算款和履約保證金及工程竣工資料保證金。

第5條、公司開異地稅收管理證明,工程款轉入公司帳戶的工程,按以上有關條款辦理。

第二章 項目部建賬,公司兼管

(一)、項目部單獨覈算,公司統一做賬,財會人員費用由項目部承擔。

公司開異地納稅證明,在項目所在地開立臨時帳戶,各辦事處需向公司申請,經公司財務總兼審覈,領導審批同意方可開立項目臨時帳戶,開戶資料原件由公司保管,分公司、辦事處留複印件並保管密碼支付器,或派專人監管。

第6條、設立銀行臨時帳戶的項目部,其銀行預留印鑑由項目部財務公章和公司財務人員印章組成,工程結算收入先轉入總公司帳戶,然後全部轉入臨時帳戶內,由公司財務部監管。

第7條、收款票據及流轉稅費在當地交納。辦理異地納稅證明時,根據《企業所得稅法》所得稅按稅務部門要求代收,由公司統一交納。

第8條、工程進度費用支出:由項目部負責人或財會人員憑銀行進賬單、發票、稅票、到公司財務部辦理結算及報賬手續,以及在支票上加蓋銀行印鑑章。

第9條、項目部應按要求及時準備好成本發票,按成本管理條例要求,由項目部將報表和成本發票交財務部審覈、經總經理或分管財務的審籤後沖銷以前的借款,或作爲報賬領款的依據。利潤分成及管理費按與公司簽訂的內部協議要求交納。項目部若不能在第二次劃撥款時交足前次的成本發票,原則上不得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時,項目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稅務清理有關資料,並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後,財務部方能支付最後一筆結算款和履約保證金及竣工資料保證金。

第10條、項目部報賬、預借工程款必須有經辦人、項目部負責人簽名,或有項目部負責人的書面授權委託方能報賬或支付。

(二)、項目部在當地開立臨時戶,獨立覈算,由公司預留印鑑和密碼器監管。

第11條、項目部獨立覈算必須要有符合條件的會計人員(會計從業資格、職稱證、身份證複印件留公司),按規定時間向公司財務部報送會計報表,企業所得稅在開外經證時交納;不開外經證的按到賬金額的2-3.3%預留,在稅務指定地交納。

工程竣工時,項目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決算、驗收有關資料,並將完整的會計憑證、賬本、報表交回公司,經公司財務部確認後,方能支付最後一筆結算款和及工程竣工資料保證金。

第12條、其它條款同二章(一)條款。

(三)、對大中型項目(或合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公司派專參與項目部財務管理。工資、福利及有關費用由項目部承擔(其它同上第二章(一)、(二)條款)。

(四)、對路途遙遠、交通不便、項目較小且當地銀行不能使用支付密碼器的,可實行:一次性按合同金額交8%-15%管理費、流轉稅、所得稅、各種保證金後,印章、支票、依法納稅等全權委託項目部代爲辦理。工程完工時,項目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稅務清理有關資料,並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後,財務部方能支付履約保證金。

第三章 全權委託,依法納稅,互利共盈。

第13條、在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條件下,對項目較小,金額不大,可委託項目部負責人在招標方以現金方式收款,應付稅費由項目部直接交納,其利潤分成及管理費按合同金額一次性-交納。

第14條、在工程開工前,按合同金額8%-15%收取項目部安全、質量、稅費保證金,工程完工時,項目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稅務清理有關資料,並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工程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後,財務部方能支付保證金。

項目財務檔案管理

第15條、納入公司統一覈算的項目,其單據、發票、合同、決算、竣工資料,由財務部統一歸檔。

第16條、建立了臨時帳戶的項目部,平時的成本單據、發票,由項目部負責收集,報賬時交財務部並每月按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異地納稅證明、臨時開戶資料、中標通知書、合同、稅票等單據資料,由項目部和財務部相互配合及時歸檔。

第17條、所有單證、資料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在規定時間內交檔案室保管。

第五章、本制度從合同成立之日起執行。

《派駐管理人員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所屬項目部規範化管理,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向項目部派駐管理人員。

第二條 公司派駐管理人員,代表公司對駐在項目部經營管理過程中提供公司相關證件和印鑑服務,保證項目部有效經營管理,並與公司生產經營保持高度一致,維護公司和駐在項目部的合法利益。

 第二章 派駐管理人員的管理

第三條 派駐管理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調配,受人力資源部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 派駐管理人員對公司負責,由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發放工資和獎金。

第五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項目部投標工程需要時提供公司營業執照、資質證件等有關證件和加蓋公司印鑑服務,項目部應提供工作條件,項目部業務出差等發生的費用由項目部承擔。

第六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向公司彙報工作開展情況,對一個月的工作安排提出建設,提交工作日誌及工程合同簽訂應存檔的材料。

第七條 派駐管理人員因病因事請假離開工作地點,需書面請示項目部負責人,同意後再向公司分管領導請示,同意後方可離開。

第八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保持與公司、項目部聯繫暢通。

第九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及時傳達公司下發的各種檔案通知,經項目部負責人簽字後,及時將資訊反饋回公司辦公室。

 第三章 派駐管理人員的職責

第十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協助項目部正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保證其依法經營;

(二)參與項目部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保證其合法性、規範性和與公司規章制度的協調性;

(三)依據公司合同及項目管理制度的規定,參與項目部的業務談判,提供諮詢意見,負責合同內容的審查;

(四)依據公司規定,爲項目部辦理對外簽約授權,杜絕所有未經授權的人員對外簽約;

(五)協助項目部負責人做好業務開展工作。自覺維護公司良好的外部形象。

第十一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公司有關證件的印鑑管理工作中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公司營業執照、資質、技術人員等相關證書原件只能在業主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投標報名、資格審查以及投標過程中要求出示原件時才能提供;沒有公司的同意不得外借他人。

(二)對於分公司、項目部中標或談妥的工程合同,應嚴格審覈把關並經項目部負責人同意,不得輕率在合同上加蓋公司印鑑;凡不屬於項目部經營片區和經營範圍內的工程合同應向公司彙報由總經理同意後才能加蓋印章,工程合同蓋章前應先與項目責任人簽訂內部責任書。

(三)加蓋公章的檔案文稿(各項協議、合同等),應留原件一份存檔備查。介紹信、授權書(只限於工程投標)留存根備查,用章登記項目包括:用印時間、用印編號、用印事由、批准人(簽字)、經辦人(簽字)等,並將用章登記情況表每年年終上交公司辦公室。

(四)派駐管理人員嚴禁在銀行貸款、抵押、擔保、借款、與工程投標無關的證明、承諾、空白介紹信、授權書和空白紙上加蓋公司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鑑。

 第四章 派駐管理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項目部的經營活動,對項目部的經營活動提出建議;

(二)根據工作需要,有權查閱項目部的有關檔案資料,向有關人員瞭解和收集經營業績資料;

(三)對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生產經營過程中有嚴重違法違紀可能給總公司聲譽帶來嚴重影響的分公司、項目部負責人,有懲處建議權;

(四)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享有探親假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公司規章制度,維護公司、項目部的利益;

(二)自覺接受項目部負責人的工作安排,爲項目部提供優質服務

(三)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派駐管理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職工獎勵的規定,予以獎勵:

(一)在維護國家法律、法規尊嚴,制止、糾正違法行爲,防止或挽回公司資產遭受重大損失方面貢獻突出的;

(二)在運用所學技能,提高項目部經濟效益或挽回損失方面效果明顯的;

(三)有其他突出成績的。

第十三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一)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泄露公司祕密,給總司、項目部造成損失的:

(二)明知項目部發生違法行爲,不制止、不報告,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

(三)在工作過程中玩忽職守或發生嚴重失誤,給公司、各及項目部造成損失的;

(四)從事了其他瀆職和嚴重錯誤行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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