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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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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用車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用車管理制度

用車管理制度1

爲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執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並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2)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1)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准,行政部備案。

(2)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①行政部對審批透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並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②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並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據。

③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④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後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

⑤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後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審覈,審覈無誤後存檔。

⑥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3)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①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後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

②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③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④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並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路況、路名。

⑤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⑥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一儲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⑦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後,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准。

⑧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⑨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後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准後方可。

⑩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返回時,應及時填寫返回公里數,並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部門間車輛調用應經部門經理批准,並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三、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2)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3)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1)公司所有車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准,並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3)車輛加油卡辦理後,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覈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4)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5)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於月底數據統計。

(6)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7)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一根據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數據,其中:

①月初餘額爲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餘額。

②本月充值爲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

③月末餘額爲油卡最後一次加油後的金額。

④本月用油=月初餘額+本月充值—月末餘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金加油。

⑤起始公里數爲上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⑥中止公里數爲本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⑦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爲本次記錄數據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

(8)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審覈。

(9)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並在小票背面註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計表》一齊上報財務審覈。

(10)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號。

3、充值申請流程

(1)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瞭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2)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並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覈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覈。

(3)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覈透過後,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並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4)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後一週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5)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後,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職責

(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覈。

(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並儲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並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並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工作流程

(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①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②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③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④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⑤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⑥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⑦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⑧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定期保養

①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項目標準見《保養標準表》。

②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③駕駛員根據車輛執行里程數填寫執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覈實後,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④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後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後奏。

⑤定期保養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檢查———審批(需要財務經理及部經理審批須審批)——憑審批後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透過報賬中心借款———對審批後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索取發票及維修清單————會計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覈——————透過報賬中心沖銷借款。

(3)故障排除

①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並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②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並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彙報,請示處理方案。

③發生修理後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鑑定、審覈。

④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准後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鑑定、審覈————部門經理簽字————走報賬中心報銷。

(4)保養、維修後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於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2)公司爲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4)車輛保養、維修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後,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

(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客運車載貨罰款

①此類罰款爲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②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覈後,可用其它發票衝抵報銷。

(2)車輛停車罰款

①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②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生,如有發生,應詳細瞭解罰款原因,屬於駕駛員出於個人利益而發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覈。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1)車輛事故理賠是基於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鑑於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繫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鑑定,出具鑑定報告。

(3)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儘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4)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後,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於駕駛員,爾後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5)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後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賬號。

(6)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衝賬手續。

(7)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後方可支付或衝賬,否則不予辦理。

用車管理制度2

爲提高公司車輛使用效率、節約經費開支,保障工作正常開展與車輛正常執行,經公司研究決定,辦公室負責管理所有機動車輛,具體規定如下:

一、車輛使用範圍

1、根據車輛使用範圍的不同,公司車輛分爲辦公用車與項目用

車兩類:

1.1

辦公用車指由辦公室日常安排調度的車輛。

1.2

項目用車指公司有針對性的派駐某個項目使用的車輛。

2、辦公用車的使用範圍:

2.1

公司領導公務用車。

2.2

公司業務用車。

2.3

攜帶現金較多的工作用車。

2.4

重要會議或集體重大活動用車。

2.5

其他緊急情況用車。

3、項目用車的使用範圍:

3.1

用於項目材料採購、工程、銷售等業務。

二、車輛調度

1、辦公用車的調度:

1.1

統一由辦公室主任或車管人員負責派遣調度。用車人員應做

好《出車記錄表》的登記。

1.2

業務用車人員提前提出用車申請,以便辦公室合理安排車輛。如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辦公室有權根據業務的輕重緩急統籌安排車輛,用車人員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

1.3

公司領導急用車可直接通知駕駛員出車,駕駛員在出車前或

1.0 目的

爲了規範項目部車輛管理,提高項目部車輛使用效率,滿足公務用車需求;降低出車事故率,保證車輛及出行安全;充分利用現有車輛資源,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規定。

2.0 範圍

項目部

3.0 職責

3.1 行政部負責項目部所有車輛的統一管理。

3.2 項目部的車輛由項目經理負責調配。

3.3 責任人負責車輛的具體使用及養護。

4.0 內容

4.1 項目部車輛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管理,項目經理負責項目車輛的調配。

4.2 新項目的開工,公司行政部將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配置車輛。

4.3 項目部內部用車,每次外出時,須經項目經理批准並根據需要及車輛調度情況做用車統籌安排。

4.4 每次出車前及出車後,應及時,準確做好出車裏程數登記。

4.5 駕駛員必須服從項目經理的調配安排,嚴格按照派車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私自用車或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一經查實,寫出書面檢討,並予以行政處罰。如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駕駛員應負全部責任。

4.6 駕駛員是車輛的主要責任人,必須保證車輛安全,定期按規定對車輛進行日常保養;保證行車安全,嚴禁酒後駕車及無照駕車或將車輛借與不相干人等使用。

4.7 私車公用,車主需到公司行政部登記備案,並根據《項目車輛管理辦法》的規定對該車輛在項目部產生的費用進行覈實後方能報銷;車輛報銷的費用僅含車輛正常使用的油費、過路費、維修及日常保養費用,年審、保險費用由車主承擔。

4.8 出車完畢,車輛必須停放在項目部規定地點,鑰匙交還項目部。嚴禁異地停放,並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4.9 油卡及粵通卡充值辦理,應按公司制定標準及當月財務統計公佈數據爲準;項目部如有情況特殊需要增加油費,需提交油卡增值書面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4.10 駕駛員必須隨時掌握車況,定期按規定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使其處於良好的性能狀態。

4.11私車公用的車輛,公司將安排定點車輛維修中心對其進行評估,再由行政部經理覈定後,制定該車輛的維修定額。

4.12 車輛維修前應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註明修理範圍、更換機件項目及修理費用預算等,由項目經理覈實簽字後送修。如果超出維修內容或超出車輛固定維修金額發生的費用,公司不給予報銷。

4.13 駕駛員外出行車或停車時,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違章、違規行駛或停放。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違反交通法規,罰款由駕駛人自行承擔。因公發生違章,駕駛員與公司各承擔50%的罰款。因公發生交通責任事故,查明原因,視發生情況的輕重給予處理;車輛調配發生異動,期間的車輛違章罰款及繳費手續由用車人負責。

4.14 車輛購置後必須及時購買保險,除附表中車輛保險由公司承擔外,其餘車輛的全險、強險、商業險、車船稅等保險購買由車主自行承擔。

4.15 爲完善行政部車輛管理檔案及瞭解車輛的使用情況,項目部每月5日前需將上月車輛產生的所有費用報公司行政專員統計並錄入車輛管理系統。

4.16 油卡充值按月按定額以銀行轉賬方式進行充值;外地項目部車輛油費、過路費、保養及維修費則經項目經理審覈後採用實報實銷的方式。

4.17 因公車輛違章由車輛當事人以個人報銷形式申請報銷,並說明原因;5.3 指定車輛的保險由公司統一進行購買和付款。

4.18 深圳市內車輛保養、維修的費用採用月結的方式付款;外地車輛則採用實報實銷的方式。

4.19 車輛調配、出車均應填寫《用車登記表》,經項目經理審覈簽字後,根據車輛調配實際情況給予安排。

4.20 行政部不定時進行記錄覈查。

5.0 其他

5.1 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5.2 本制度自簽發批准之日起生效執行。

6.0 附件

《用車申請登記表》

《車輛維修申請表》

用車管理制度3

1、學校租用車輛應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特別是中考送生,學生人數較多時應向主管部門彙報。

2、租用車輛必須經交通管理部門檢查,維護合格,切駕駛員必須提前檢車輛車況。

3、接送學生專用車輛應當粘貼統一標識。

4、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5、所租車輛駕駛員當是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6、行駛途中教育學生頭手不深出窗外,車未停穩嚴禁上下。

7、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謹學生帶上車。

8、嚴謹與駕駛員交談。

9、與駕駛員認真簽定用車合同。

10、嚴謹要求駕駛員超載,超速行駛。

11、按時準時接送學生,如有突發事件必須與校方提前聯繫。

用車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並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 公司行政部爲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 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並填寫《派車申請單》,註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資訊,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准後(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准),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並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籤《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後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後近,先外地後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並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

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後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定《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覈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資訊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里程錶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隻能用於公司業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後方可做爲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並在《派車申請單》上註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並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予以安排出車,並在車輛使用完畢後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後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

第十五條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 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一儲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並早於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於指定停車場內,並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後,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 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並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覈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後,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准,並開具正規發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餘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覈,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彙報,維修後按維修申請審覈無誤後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一採購並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後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稅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覈後,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覈後,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說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於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 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並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後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並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後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後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用車管理制度5

爲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範化、秩序化,特制定此辦法。辦公室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生費用審覈控制。

一、爲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並須提前半天交辦公室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二、 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到辦公室申請,登記後出車(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三、嚴格按規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後及時通報辦公室,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四、 辦公室在安排出車時儘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五、 有駕駛執照的部門負責人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相應手續: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後應及時交還。

六、 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辦公室作適當及時調整。

七、 車輛保養

1、 駕駛員應及時保養、維護好車輛,並確保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執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辦公室,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2、 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公司院內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3、 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八、 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

1、 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規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進行報銷。

2、 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申購單”經總經理審覈,並報辦公室覈准後,填寫“維修保養記錄表”,事後開票附申購單經辦公室初審,財務部審覈,報總經理批准後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生非人爲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辦公室後,再進行維修。回公司後必須迅速補上相關手續。

3、 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

4、 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並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開除處分。

5、 出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如屬於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須承擔肇事責任並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駕駛人員將給予處分。

九、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按以上規定執行。

用車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爲了加強和規範公司管理,減少用車費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節約、有序、高效的原則,更好地爲公司服務,提高工作效率,特擬定此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公司的業務辦公用車。

三、權責單位

1、公司車輛由辦公室調度,主管人員管理。出差及業務用車應向主管人員登記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襄樊市需由總經理批准。

2、公司業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統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四、用車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三公里以內,應首先選擇公交車爲主要交通工具(經理以上人員及財務部支取大額現金用車除外)。其他符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主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如公司車輛一時調配不開,到主管人員登記申請批准後方可打車外出。在發票上要註明始點和終點及所辦事宜否則不予報銷。

3、員工因私借用公車,需經辦公室同意,並經總經理簽署派車單後,主管人員方可派發車鑰匙。交還公車前必須保持車輛整潔、外觀無損傷、車況正常,並按行駛里程計收油費。

4、節假日或業餘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主管人員負責人覈准後方可調派。

五、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下班後必須按公司指定的存車地點存放,任何車輛不準隨意更換存車地點,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並請示主管領導批准。

2、車輛日作任務結束後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並將車門鎖妥。

3、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4、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徵得主管批准。

5、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6、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後果。

7、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爲,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餘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8、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立即與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9、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11、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12、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3、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4、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15、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16、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後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17、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18、對用車者服務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c、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幹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d、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19、離車注意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檔案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後行李箱後加鎖。

20、出發前後工作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乾淨整潔;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於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

21、個人形象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b、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c、注意個人言行;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22、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後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車費。

23、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資訊及內容。24、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25、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6、本制度經人事主管人員起草,經總經理覈定、批准後發佈施行,人事主管人員對其負有解釋權。

第四章行車紀律及駕馭員管理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經常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人員負責人,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10、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11條公司員工乘車時在車內不準吸菸。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1、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12、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要告知主管人員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主管人員報到。

13、司機對主管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4、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主管人員負責人,並說明原因。

15、不論什麼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傳呼機或手機。對公司領導或主管人員負責人的傳呼,應儘快復機。

16、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7、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18、司機應對各級領導在車內的談話保密。

19、主管人員負責人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覈,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表揚、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20、違規與事故處理: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警告,罰款或開除處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立即通知公司主管人員。如屬小事故,可進行處理後向主管人員報告。

(5)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

(6)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

第五章附則

1、主管人員將定期抽查車輛的停放情況,如發現車未按指定地點停放或無出車安排時車輛不在場,按照規定對司機做出處理。

2、私事用車時,其停車費、公路橋樑收費一概由使用者自負,對於因私事使用車輛造成事故所發生的各項費用,除了保險公司的理賠外,其實際費用與理賠之差額,由使用者承擔,且其他責任由使用者自負;

3、用車審覈流程:

(1)因公司業務使用車輛時,提前填寫《用車申請單》,經上級主管領導審覈批准後,交主管人員統一調配車輛。

(2)節假日或上班時間外車輛的使用,應書面或電話呈請總經理覈准後,始準調派,但第二天必須補交《用車申請單》,並由總經理在“行車記錄表”的“備註”欄簽字。

4、出車

(1)司機應愛護公司車輛,每天清潔車輛和出車前保養,檢查車輛油料、有效證件、水位等使用情況,保證車輛隨時處於良好狀態及行車安全。

(2)主管人員根據車輛的使用情況及用車的合理性安排出車,同意出車後,主管人員應在用車人填寫的《用車單》上簽字,並將《用車單》交出車的司機。

(3)司機接到《用車單》後,隨用車人出車。

(4)每次出車前,應認真詳細地填寫《行車記錄表》,覈對內容,應將駕駛人員,用車功能,實際出車時間和起始公里等內容準確填寫,並得到用車人的確認,填寫時字跡不得潦草,更不得弄髒、丟失。

(5)車輛行駛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因違章造成的各種罰款,由當時的駕駛人員負全部的責任。

(6)因車輛停放、保管不妥導致車輛被盜、毀損而造成的損失,由當時的駕駛人員承擔所有責任。

(7)車輛須保持乾淨整潔,每次使用車後,要主動打掃清潔車輛,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車輛駛回後,應停放在固定停車場,並將車門鎖妥,填好《行車記錄表》。

(8)出車回來,所有駕駛該車的人員均要如實填寫《行車記錄表》,並交回主管人員主管或者主管人員主管授權的其他人員。主管人員主管負責對《行車記錄表》各項內容予以審查,並於每週將此表彙總上交公司統一的檔案庫。如《行車記錄表》資料不全、不實,公司將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

5、車輛維修及保養

(1)公司車輛統一由主管人員保管,出車途中由司機負責保管。

(2)車輛的保養、檢修、年檢和養路費、保險費的繳納及其辦理相應手續,保險事故的索賠由主管人員負責,並由司機協助辦理。

(3)車輛如未按時辦理年檢、繳費[稅]、保險等其他相關手續,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罰款,由主管人員負責。

(4)車輛的附帶資料如保險單、年檢資料等,除行駛證、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由各使用人隨車攜帶外,統一由公司統一檔案庫保管,不得遺失。

(5)車輛損壞,須填好《車輛維修申請單》,說明損壞原因和損壞程度,經主管人員同意,方能到定點專業修理廠進行維修,如需大修時請示副總經理同意方可進行。如果屬人爲損壞,由導致損壞的人員承擔相關費用。

(6)車輛去修理廠維修前,司機應提出應修處和所換零部件並事先談好價格。維修時,要求該車的司機必須在場,看着自己車子的修理,發現問題及時向修理廠提出。換零部件時,零部件自己購買。

6、對司機要求和考覈制度

(1)司機必須服從安排調配。積極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有較高的責任感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及嚴格的紀律性。

(2)司機不得多填或少填《用車單》中的起始公里數和返回公里數,允許的誤差不超過1Km,如發現多填或少填的里程數超過1Km,則按多填少填的公里數,每公里罰款20元處以罰款

(3)車輛造成交通事故後,經交警防判決不是我方司機的主要責任時,扣發當月工資的20%,如事故的主要責任在我方司機時,由司機承擔所有的責任;

(4)司機在出車途車中,不得用車辦私事等,一旦發現上述情況,將嚴肅處理。

(5)司機要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熟悉行車路線,保證公司正常業務用車並降低車輛的費用。

(6)司機要注意休息,沒有特殊工作上的需要,不易睡覺太晚,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5、7節約用油,降低消耗。司機要控制空調的使用,規定冬季用車時不開空調,天氣不十分炎熱和長時間等人辦事時,司機不準在車上開空調,因此公司按照每部車不同情況限量用油,控制修理費用,並實行節約獎勵、浪費罰款的規定。

用車管理制度7

各部門:

根據公司目前公務用車使用情況和司機的實際情況,對公司公車的使用、保養、維修作出如下暫行規定:

一、公司目前統一調度使用的車輛是 滬KXX 、 浙DXX2 、 滬XX 、 京PXX4 。

二、公司將根據車輛的實際情況,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以保證車輛和人員的安全。保養和維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

三、公司各部門用車,應提前向行政人事部申請,行政人事部根據先申請先安排和事情的重要性原則,進行合理安排。各部門自行安排開車人員。用車完畢,需檢查車輛衛生及對車輛進行適量加油以保證下次出車用油正常,並按公司現有規定進行登記。

四、車輛在公司體系內部進行調度,由行政人事部發出書面通知。調出單位應完成必要的保養和維修及車輛交接工作。

五、車輛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即時進行維修的,開車人員應報聞稚農同意,按保證質量和節約的原則進行處理,並在處理前向行政人事部報告。

六、用車發生的汽油費、停車費、過路費、維修費等,應及時填寫報銷單,並附上相關憑證。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報銷,如遇金額較大,公司務必在第一時間給予報銷,以便員工的墊資正常週轉。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二零XX年五月

用車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爲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我辦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我辦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3條我辦的辦公用車統一由綜合科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車管理

第4條我辦各科室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綜合科指派負責人簽名同意後方可出車。

第5條各科室用車超過一天以上(包括一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6條若多個科室同時申請用車,綜合科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無法安排的用車,綜合科會在《用車申請單》上註明,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7條我辦公務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覈等事務統一由綜合科管理。

第8條每部車輛應設定《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覈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後,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綜合科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車隊紀律

第9條日常行爲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車。

(2)爲體現企業形象,駕駛員工作時必須衣着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4)未經綜合科上級領導或綜合科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營,否則除取得收入歸單位和與之相關發生的費用自理外,綜合科可根據具體情節按規定給予處罰,並記入當年績效考覈。

(5)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後由本科科長簽字。(6)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後應將車輛擦洗乾淨、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必須先擦洗乾淨後再維修,否則按績效考覈扣分。

(7)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8)嚴禁酒後開車,酒後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9)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0)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綜合科負責人,並說明原因。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2)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綜合科負責人,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3)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填寫《行車記錄》。

(14)原則上由司機負責本單位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單位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後,司機有責任及時檢查車況,發生問題應立刻向有關各方彙報。

(15)爲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第10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外衛生。

(2)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車輛排隊候客時擅離車位,三五成羣聊天影響工作。

(4)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定時間出車。

(5)擅離工作崗位。

(6)填《路單》不認真,弄虛作假,塗改、撕毀《路單》。

(7)下班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8)事前不辦理請假手續,缺勤影響工作,補休、調休、輪休未經領導批准,借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9)服務態度不好,影響本單位聲譽。

(10)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11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時,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③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單位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第12條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綜合科安排辦理。

第13條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後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綜合科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14條車輛需要維修時,先由司機填寫《維修項目單》,綜合科審查後製訂修理計劃,車輛方可進廠修理。

第15條單位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模的廠家。

第16條維修費在____元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綜合科經理審覈;____元及以上的須由主任批准。

第六章費用報銷

第17條公務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第18條私車公用依憑證報銷。

第19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