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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車間6S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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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生產車間6S的管理制度

第一條 爲確保生產秩序,保障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生產部。

第二章 員工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

第四條 全體員工需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佩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 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爲8小時,如需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並提前寫好加班申請單請部門負責人批准並送綜合部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 按時間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早退、曠工(如遇特殊情況上下班時間按車間安排執行),違者將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進行考覈。

第七條 工作時間內,生產部經理、質檢員和其他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串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車間主管申請方可離開。

第八條 員工在車間遇公司客人或者公司高層領導參觀巡查時,組長以上幹部應當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需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文明禮貌、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九條 禁止在車間吃飯、吸菸、聊天、嘻哈打鬧、吵嘴打架,私自

離崗、串崗等行爲(注:脫崗指上班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串崗指上班時間串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吸菸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否則將予以嚴懲。

第十條 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禁止帶小孩或場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機牀,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未經綜合部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 第十二條 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毒品、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產品(或廢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檯或流水線上,違者嚴懲不待。

第十三條 車間嚴格按照拆解計劃安排拆解,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車間工作分工不分家,各工段須完成各自日常拆解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四條 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生產人負責。

第十五條 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透過本工段段長開具領料單到倉庫開具出庫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生產完成後,剩下的輔料需退回倉庫並禁止奢侈浪費。

第十六條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流程、工藝規程行 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生產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 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當事人和管理人員都要受到處罰。

第十八條 特殊崗位應該由特定專業人員來操作,嚴禁馬虎大意造成傷害及事故。

第十九條 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訂後更改。

第二十條 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工具,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設備及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應送到指定區域或交回特定管理員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第二十一條 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代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主管或以上領導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予以相應處罰。

第二十二條 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 再生產過程中可用件、非可用件、不同材質的產品必須分類清楚,不得混淆。車間主管、檢驗員、設備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設備正常執行和產品質量。

第二十四條 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做到人走場地清,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不得隨意亂扔垃圾、工具,掉在地上的產品和輔料可以收集的必須收集以達到節約的目的。

第二十五條 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不能堆放產品。

第二十六條 下班時(或完成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做 好設備的保養工作,同時做好每日早上上班時對設備性能的檢查並籤 字,以防設備執行過程中出現故障和危險。打掃責任區的場地和設備 衛生並將相應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 責任人和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完好。廢料垃 圾需清理到指定位置特定人員對其處理。同時做好日事日清,日清日 畢。

第二十八條 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特殊情況經領導批 注除外),若有此行爲且經查落實者,將予以開除處理。

第二十九條 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爲(不論公務或他人財 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處理,視情節嚴 重給予相應處理或送公安局處理。

第三十條生產現場各種加工、焊接、裝配等都必須採取防護措施,防止生產作業對環境及現場文明生產、 安全生產造成的破壞。各種生產作業,要注意對地面的防護措施。

第三十一條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要遠離明火,存儲放置的位置要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標準》的要求,凡是實行特殊定置的場所,應明示國家規定的統一標誌。

第三章 員工考覈

第三十二條 考覈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只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爲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 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 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 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以上考覈由車間主管考覈,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三條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做出適當的 評價,作爲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 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 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綜管部門協同生產部門制定、解釋並檢查、考覈。 生產部門全面負責本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生效。